離職須棄分紅 判無效
發佈: 2007-10-20 00:32 | 來源: 民視新聞 | 查看: 69次
小員工告贏前股王大立光,因為公司要這名員工離職,須放棄分紅。一名蔡姓員工4年前離職時,不滿公司拒給他的10張股票,要求員工簽下離職放棄股票紅利的同意書,因而告上法院。法官認定同意書,變相限制員工的工作選擇權,有失公平應無效,18日判決大立光要還蔡213萬餘元及股票2100股。
發佈: 2007-10-20 00:32 | 來源: 民視新聞 | 查看: 69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