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歲女餐廳部長私吞200余名客人餐費被判刑
發佈: 2011-8-27 20:35 | 來源: sina.com | 查看: 40次
顧客“跑單”被罰294元,19歲的餐廳樓面部長李某心有不甘,利用負責開單、結賬的職務便利,在5個月里將200多名客人的餐費據為己有。
記者上午獲悉,豐台法院以職務侵占罪判處李某有期徒刑6個月,緩刑1年。據介紹,李某採用的是不開桌單,不經收銀台收取餐費的手段,這是本市法院審理的餐飲界新型的職務侵占犯罪模式。
怪現象
酒樓流水每天都少
在豐台萬豐路上有一家三層的海鮮酒樓,98元一位的海鮮自助餐吸引了許多顧客。
2011年5月13日下午,公司楊經理例行查賬時發現,領位台登記的自助餐就餐人數與收銀台的錢數不符,往前翻看,楊經理發現每天的錢數和人數都不符,總是“收的錢少吃飯的人多”。
負責酒樓一樓經營的經理反映,一樓自助餐經常是要排隊等位,不會出現空桌的現象。“大概服務員年齡小,責任心差,記錯了賬。”於是楊經理將酒樓的領位批評了一通,同時要求樓面經理對賬面不符的情況進行暗查。
露馬腳
監視器曝出“吞”錢真相
5月13日當晚9點多,一名服務員向楊經理反映,一樓自助餐樓面部長李某拿了餐款。
按照規定,客人來就餐,先由服務員領到座位上,然後由一樓樓面部長李某開具三聯的就餐單,並交納98元的餐費。客人拿著一張餐單去領取鮑魚,李某則把剩余的兩聯餐單和餐費交到收銀台。
而5月13日晚上,服務員注意到,8點多有三名客人來就餐,被部長李某安排在了301桌,服務員親眼看到李某收了餐費,但到收銀台查賬,既沒有開台單也沒有收到餐費。也就是說,收銀台顯示,301桌一直是“空台”。
為謹慎起見,楊經理調取了餐廳的監控錄像,錄像中顯示,301台桌子確實坐了三位客人,帶客人的服務員就是樓面部長李某。
5月14日,楊經理將李某叫到辦公室進行詢問,一開始李某堅決否認,但是當楊經理說已經查看過監控錄像,李某隨後承認自己偷拿了餐費。隨後酒樓報警。
說經歷
機靈能幹在酒樓直接當樓面部長
今年19歲的李某2007年3月來京打工,2010年10月到海鮮酒樓應聘,因其有豐富的經驗,酒樓破例直接讓她擔任一樓自助餐樓面部長,基本工資2000多元。
據楊經理講,一樓樓面部長的責任很重大,不僅要管理好手下十余個服務員,還要負責安排所有客人的座位、收餐費,解決客人吃飯時遇到的任何情況。
李某不負眾望,將一樓的餐廳安排得井井有條,最多時月工資加獎金拿到5000元。年輕漂亮,在“前景一片大好”的時候,李某為何要私自扣餐費呢?
“跑單”曾被罰錢鑽漏洞掙外快
據李某說,第一次拿錢是非常偶然的,有一次三位客人在用餐完後沒有結賬就走了,按照規定,出現“跑單”的便由開單人替客人付錢,於是李某交納了294元。
“別人吃飯,卻要我買單。”李某非常生氣,第二天上班的時候李某想要將損失補回來。碰巧那天晚上又來了三個客人,李某給客人安排了座位後,收取了294元餐費,但是開具的餐單李某並沒有交到收銀台,而是塞進了兜里。客人吃完飯後就走了,也沒有人問。過了兩三天,一切風平浪靜,酒樓也沒有人發現,於是李某心安理得地將294元補了回來。
此後,李某一發不可收拾,先是每隔兩三天幹一次,後來到了只要看見是三個人來吃飯的,就要將餐費截留,“人多了或人少了都容易被發現,所以我通常選擇三個人一起來吃飯的。”李某說。
據李某交代,從今年1月至5月14日被抓,大約截留了200人的餐費,共計2萬余元。
法院審理
事發後,李某和家人將所有的截留款退回給酒樓。
此案開庭時,酒樓表示,不追究李某的責任,希望法院能夠輕判。李某也表示自己經過多年的打拼,才有了今天的成績,吞占餐費都是一時之念,她非常後悔。庭審中,李某哭著請求法官給她一次改過自新的機會。
法院審理後認為,李某身為公司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本單位的財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職務侵占罪,應予以處罰。
鑒於被告人李某能如實供述所犯罪行,積極退繳違法所得,有認罪悔罪表現,並取得被害單位諒解,法院對其予以從輕處罰並適用緩刑。最終法院判處其有期徒刑6個月,緩刑1年。
文/記者 洪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