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絕民眾以捐血驗愛滋 捐血前面談說謊將挨罰
發佈: 2011-9-06 01:30 | 來源: sina.com | 查看: 41次
為了杜絕日前臺大醫院移植愛滋器官類似的事件再度發生,疾管局今天發布新聞稿指出,將透過修訂「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來加強預防及避免民眾透過捐血來檢驗自己是否得到愛滋病,而使血液受贈者暴露在罹患愛滋病風險下的情形發生。新法擬針對三個部分進行修正,分別是將面談諮詢作業法制化、建立捐贈或移植者愛滋陽性通報機制及血液捐贈者不實陳述將處以罰鍰等三項。
臺大愛滋器官移植事件經初步調查後發現是協調師與檢驗師、醫師溝通時誤將愛滋陽性反應聽成陰性,而醫療團隊人員又沒有再度確認書面報告才會釀禍。疾管局表示,新法將增訂醫事機構如在輸血或進行器官移植時,發現所用的植體或血液愛滋檢驗結果為陽性時,應在時間內完成通報程序,以利相關單位能及時介入處理。
為了能在第一道關卡就及早防堵愛滋病毒的傳播,疾管局表示未來將規範捐血中心、器官勸募醫院等醫事機構應對血液或器官等捐贈者進行諮詢作業,並授權主管機關訂定諮詢內容、範圍及作業方式,讓原有的面談制度法制化。
如民眾在接受面談時謊報自己的身體狀況,新法也將明訂罰責,捐贈者在面談時若有不實陳述或提供錯誤的資訊,將處以罰鍰。疾管局公關主任劉士豪指出,在現行的法律中只有規範已知自己是愛滋病帶原者或是罹患愛滋病的高危險群捐血而使人得到愛滋病會有刑事上的處罰,但嚇阻效果不高。新法將在發現捐贈者謊報自己身體狀況後,主管單位能逕行處以罰鍰,以提高嚇阻的作用。
此外,疾管局也針對有部分媒體報導該局決定修法開放愛滋器官可移植給需要器官者提出澄清,目前規劃中的修法方向,並無此項規劃,亦未主動提出,請民眾不要擔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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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http://www.uho.com.tw/hotnews.asp?aid=12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