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學生拾金不昧 員警私吞吃官司
學生拾金不昧,把6000元送到了警察局認領,沒想到,反而被黑心警察把錢給私吞了!後來東窗事發,這名員警謝建平不但被調職,還被求刑6年,等於每貪1000元的代價是刑期1年。拾金不味的是嘉義縣民雄國中今年的畢業生,2005年1月在路上撿到了6000元,就把錢送到民雄警分局,沒想到,卻被值班員警謝建平把錢給私吞了。
東窗事發之後,這名員警不但被調職,還依貪污治罪條例,遭檢方求刑6年。
這起貪污案之所以被揭發,是因為學生把錢送到警局後,不但沒拿到收據,半年後,家長帶著學生再到警局關切錢的流向,卻發現沒有任何公告招領的程序,可是員警謝建平卻謊稱錢被領走了,這才發現事有蹊蹺,等到警方通知學校敘獎鼓勵時,這名學生已經畢業了。
私吞黑心錢,這名員警除了自己付出代價,也傷害了警界的聲譽,下次要是再有人拾金不味,把錢送到警局認領,除了記得拿收據之外,記得有空上網看看公告,也能防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