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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 電話費轉錯帳14年 討回26萬

電話費轉錯帳14年 討回26萬

〔記者游明金、劉力仁/綜合報導〕宜蘭縣林姓女子整理父親存摺時,發現自八十三年被多扣一筆電話費,迄今十四年共被扣二十六萬餘元,她向中華電信申訴討回,中華電信向原用戶追繳欠款,原用戶收到二十六萬餘元帳單嚇一跳,認為求償不合理。中華電信強調於法有據,但願與原用戶協調。
電話費轉錯帳14年 討回26萬更新日期:2008/10/28 04:09

林女今年八月四日整理七十九歲父親物品,發現一本郵局存摺,翻閱存摺發現,自八十三年十月起,即有轉帳代繳兩支電話費紀錄,其中一支電話號碼並非家人所有;林女向中華電信宜蘭營運處調查,確定誤扣電話費,十四年來,幫別人繳了二十六萬餘元,每個月平均繳一千多元。中華電信在今年九月七日退款給林女父親。
中華電信宜蘭營運處服務中心主任江乾鐘說,被扣款的兩支電話,只有一個數字不同,末兩碼分別是「○三」與「二三」,幫人代繳的是「二三」那支電話;林女父親申請資料已逾保管年限而被銷毀,有可能是八十三年八月林父申請轉帳代繳扣款,認為沒有扣款成功,同年九月又申請一次,筆誤造成兩次申請資料的電話號碼不同而被同時扣款。
中華電信追繳 原用戶認為不合理
中華電信今年八月二十七日以電話連繫末兩碼為「二三」的林姓電話用戶,告知要追繳十四年來二十六萬餘元電話費,用戶還以為是詐騙電話;中華電信八月二十九日發函並檢具帳單送交,用戶看了當場傻眼。
原用戶認為,老先生誤填電話號碼,別人造成的錯誤,卻要他們承擔,二十六萬餘元不是小數目,中華電信請求權是否適當,請求期限十四年是否合理,他們請教過律師,電話費請求權只有兩年。
江乾鐘指出,民法規定,請求權有十五年時效,台北地院八月已有類似扣款錯誤判例,中華電信勝訴,該案被告須補繳十年三十四萬元電話費。
很多民眾擔心這種烏龍事情也發生在自己身上,中華電信宜蘭營運處經理葉國村表示,建議民眾養成對帳習慣,查看電信帳單金額與每個月扣款金額是否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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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人不禁想問...

這是發生過去在黨營事業的情況下發生的...

但是已經民營化的狀態之下為何繼續追殺人民百姓呢?!

就會坑殺痛宰人民百姓?!盡會幹出民脂民膏的國營民營黑心事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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