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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 網拍盜版光碟 賣500元賠3萬

網拍盜版光碟 賣500元賠3萬

聯合新聞網  更新日期:2008/11/09 07:50 本報記者/桃園報導 。(記者吳佩玲、游文寶、呂開瑞/報導,呂開瑞/整理)

「小心,有人在網上等你」,上網拍賣盜版光碟,可能惹禍上身。

廖姓大學生半年前在夜市攤位購買整套盜版的韓劇光碟,他看完後上網以500元價格便宜轉賣,結果被著作權人查獲,他花錢消災,賠了3萬元,大喊「衰透了」。


類似廖姓大學生的遭遇並非罕見,許多網友並不清楚網拍盜版光碟的嚴重性,有網友透過朋友,把從大陸帶回來的盜版光碟放在網路上販賣,結果也被著作權代理商抓到,另有網友自行重製著作權出版物,包括電影、音樂和專業軟體等,盜拷後在網路上便宜拍賣,也違反著作權被抓。


網拍盜版光碟為何容易被抓?其實著作權人通常委託專門代理商專抓盜版行為,代理商會派專人在網路巡邏「等你來」,他們專挑特別便宜的物件和疑似盜版光碟,發現「獵物」就主動和拍賣者連絡,假意要購買,約出網拍對象看貨,只要確認是盜版光碟,當場逮人,然後恐嚇有刑責、會坐牢,要求高額賠償,不和解就要打官司,迫使網拍者花錢了事。


根據檢警辦案的經驗,著作權代理人經驗豐富,「網拍盜版光碟,很容易被抓」,因此販賣盜版光碟風險不低,可能因小失大,法院指出,違反著作權法是告訴乃論罪,大學生賣盜版光碟被查獲控告,由於是三年以下徒刑的案件,原則上不會坐牢,多半處易科罰金。


雖然刑責不至於坐牢,不過民事責任相當麻煩,絕大多數的抓網拍盜版光碟的目的都是為了錢,依照著作權法的規定,著作權人可以提出附帶民事求償,一般案件的求償在5萬元到50萬元間,較常見的是20到30萬元的求償,嚴重的可以求償高價,如果學生未滿18歲,父母也要負連帶賠償責任。


學生和年輕族群喜歡上網拍賣或購物,其中購物和拍賣正版的二手光碟沒問題,如果是盜版光碟便宜賣,很可能被著作權代理商會派專人「盯上、釣到」,一旦著作權人民刑事告訴雙管齊下,網拍者不但留下前科,還要賠償,不可不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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