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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貼] 放任建商灌虛坪 內政部遭糾正

放任建商灌虛坪 內政部遭糾正

買78坪大廈豪宅 室內實坪僅42坪 〔記者林毅璋、黃宣弼、王亮勻、林耀文/綜合報導〕「買七十八坪的大廈豪宅,但實際室內面積卻僅四十二坪」。監委程仁宏、劉玉山調查發現,內政部放任建築法規不斷放寬,造成許多附屬建物以及公共設施灌入坪數計算,且現行房屋交易的建物登記面積,也與建管執照面積不一,給予建商灌虛坪的機會,內政部怠惰修法,放任民眾權益受損,對內政部提出糾正。

監委批怠惰修法 內政部:虛心檢討 對此,內政部地政司司長羅光宗表示:「會虛心檢討。」內政部正研議修改地籍測量實施規則,陽台、雨遮、主要樑柱、承重牆測繪,需記入竣工平面圖,才可以附屬建物辦理測量,減少房屋交易虛坪問題發生。

程仁宏表示,不少建商增設非實用性的附屬建物、公共設施,經地政機關測量登記後,增加民眾購屋負擔。台北市房價寸土寸金,雨遮與陽台列入坪數計算,消費者每天抬頭往窗外一看,就像賓士車停在陽台與雨遮上,「這合理嗎?」 程仁宏也批評,現行法規預售屋面積誤差在一%內,買賣雙方不找補的規範看似公平,但實務上「作莊」的是建商,受害民眾遠比建商多。

地政司表示,內政部已於今年七月間召開會議研修地籍測量實施規則,檢討附屬建物測量登記之項目,及修正預售屋買賣契約書範本暨其應記載事項,將主建物、附屬建物、共同使用部分分別計價,並刪除依訂誤差範圍免找補等規定,待相關程序完備後,當能使測量登記合理化、交易價格資訊更加公開透明。

監委劉玉山質疑,消費者購屋存在著「資訊不對稱」的問題,像是住戶明明沒有購買停車位,卻被迫分擔停車場車道的共同持有部分,且公設比計算有分不同基準的多種方式,消費者無從得知公共設施坪數的分配是否妥善。

華固建設總經理洪嘉昇則認為,建商在買賣交易合約都清楚標明主建物坪數、附屬建物坪數、公設如何,沒有所謂的資訊不對稱,當買賣雙方把交易內容講清楚後,剩下就是由市場機制決定的價格。

前地政士公會全國聯合會理事長陳銘福表示,建物登記法規行之有年,以監委指建物登記面積與建管執照面積不統一、給建商灌水機會為例,建物登記面積將產權登記到牆外,建管執照面積則是登記到牆心,但目前全台有八百萬棟房屋產權都登記到牆外,未來若修法統一將產權登記到牆心,市場制度反而被打亂。

灌虛坪 北部多陽台雨遮 南部多車道 據行政院消保會與內政部統計,國內消費糾紛案件,以建築糾紛為最多,其中有關房屋交易時,虛坪認知差距,經常成為買賣雙方糾紛導火線,已有藍營三十餘位立委連署提案,打算針對虛坪問題修法檢討。

以陽台、屋簷或雨遮等虛坪灌水的項目,大多是北部建商作法,南部建商虛坪灌水的項目主要在地下室車位或車道,因南北房價差距大,台北市的豪宅,一坪虛坪就會讓購屋者花費一百萬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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