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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貼] 在父神裡是件大事(二)

在父神裡是件大事(二)

在父神裡是件大事(二)

聖經經節

以弗所一5:按著祂意願所喜悅的,豫定了我們,藉著耶穌基督得兒子的名分,歸於祂自己。

約翰一12:凡接受祂的,就是信入祂名的人,祂就賜他們權柄,成為神的兒女。13:這等人…乃是從神生的。

職事的話

父神的願望是甚麼?按照新約來看,父要得著許多的兒子,父所關心的是兒子的名分。為了要產生這些兒子,神一直在生兒子。對祂而言,兒子的數目不需要受限制。祂的兒女越多越好。父神有一個確定的旨意,就是要產生眾子。祂不是一位愚昧、沒有定旨的父。神的揀選和豫定都是根據祂的定旨。這指明神是獨一的發起者和起始者。因此,召會在父神裡,含示召會乃是在神的定旨、計畫、揀選和豫定裡。毫無疑問,召會也在神的呼召裡。在父神裡的召會,就是在那是發起者和起始者裡的召會。

召會在父裡面這種領會不僅是道理;這在我們實際的經歷中與我們很有關係。今天基督徒中間有一個難處,就是他們有許多不同的目的和計畫;有許多發起人和起始人。這是不對的。我們基督徒都只該有獨一的目的,就是我們父的定旨。我們也該有父的獨一計畫。如果所有的基督徒都放棄他們自己的目的和計畫,只有一位發起者和起源者,請想想看,會有怎樣的光景出現。在我們眾人當中會有何等的一!再沒有任何分門別類的事了。

(c) Living Stream Ministry。經文取自聖經恢復本,闡釋部份取自李常受著〝帖撒羅尼迦書生命讀經〞,第73至74頁。美國加州安那翰市水流職事站發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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