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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貼] 「上天堂」「下地獄」的條件是什麼?

「上天堂」「下地獄」的條件是什麼?

第12問:好人不信神會「下地獄」嗎?壞人最後懺悔也能「上天堂」嗎?
這個問題,可能是衝擊力最強,基督徒很難迴避朋友們的一個大哉問了。
這也可能是很多「好人」最無法接受的觀念之一了,也是許多人無法認同,並覺得基督信仰不公平的原因了。
好人不信神會「下地獄」嗎?壞人最後懺悔也能「上天堂」嗎?決定去哪一邊的條件是什麼?
或者說,天堂、地獄在哪裡?是什麼?人到了那裡要做什麼?
另外,有些基督徒似乎不提「天堂」,而說「新耶路撒冷」;不提「地獄」,而說「火湖」。到底有什麼不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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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篇:「天堂」和「地獄」

有人說,有戀人同在的地方就是天堂;沒有戀人的同在,每一個地方都是地獄。
這段話說得很羅曼蒂克,而且也很有道理。
很多基督徒也認為,如果有神的同在,人雖然在地上,心卻如同在天上。換句話說,當你有了耶穌,哪裡都是天堂;否則只要爆發一場家庭戰爭,日子就可以過得很地獄。
但除了這種心境上的天堂和地獄,到底有沒有實體的天堂和地獄呢?
大多數的基督徒會說,確實有天堂和地獄。
但也有基督徒查考聖經,發現人類雖然有兩種終局,卻不是傳統觀念中的天堂和地獄。為了避免混淆,他們希望能用更準確的字眼,來描述這樣的終局。

一�@地獄  
什麼是「地獄」?
漢語中的「地獄」原本是佛教用語,隨意翻開一本佛學辭典,我們都可查到「地獄」這個辭目,比如《佛學大辭典》:
「(界名)梵語曰那落迦Naraka,泥犁Niraya等。譯為不樂,可厭,苦具,苦器,無有等。其依處在地下,因謂之地獄,是譯義也。」
這個意思是說,地獄位於地下,是一個痛苦而令人不快樂的地方。
不只佛教或印度,古巴比倫人和古埃及人也說「惡人死後受苦」,而且惡人所去的地方,乃是烈火熊熊的深坑。
那麼在聖經中呢?
聖經中也有一個地方位於地下,是人死後去的地方。

1.人人都要下陰間
聖經最流行的中文譯本是和合本,它在創世記三十七章35節說:
「他的兒女都起來安慰他,他卻不肯受安慰說,我必悲哀著下陰間到我兒子那裡,約瑟的父親就為他哀哭。」
這個「陰間」就是死人的去處,在舊約是希伯來文Sheol,意思是「查問」或「空洞」;而新約中則是希臘文Hades,意思是「看不見」。
傳道書九章十節又告訴我們:
「因為在你所必去的陰間沒有工作,沒有謀算,沒有知識,也沒有智慧。」
所以人在這個世界上很忙,但下去陰間以後就再也不忙了;不但不忙,連我們在世界上可以拿來誇口的,到那裡通通沒有了。
那麼,哪些人會去陰間呢?
以路加福音十六章為例,有一個奢華度日的財主下到陰間,喊著說:
「我祖亞伯拉罕哪,可憐我吧!打發拉撒路來,用指頭尖蘸點水,涼涼我的舌頭;因為我在這火焰裡,極其痛苦。」
結果祖先回答說:
「兒啊,你該回想你生前享過福,拉撒路也受過苦;如今他在這裡得安慰,你倒受痛苦。不但這樣,並且在你我之間,有深淵限定,以致人要從這邊過到你們那邊是不能的;要從那邊過到我們這邊也是不能的。」
從這段話我們知道,不敬虔的財主下了陰間,而信神的亞伯拉罕也下了陰間,只不過財主在那一邊很痛苦,而亞伯拉罕在這一邊正好相反,而且兩下被深淵限定,彼此不相往來,只能遙遙相望。
所以,陰間不等於一般人說的「地獄」(hell),因為不管是好人壞人、信神的不信神的都會下到陰間,而不是有些人上天堂,有些人下地獄。

2.「地獄」或譯「火坑」
如此說來,「地獄」到底是什麼呢?
在和合本中,譯作「地獄」的這個字只出現過十三次,而且都集中在新約中。比如馬太福音十章28節:
「那殺身體,不能殺靈魂的,不要怕他們;惟有能把身體和靈魂都滅在地獄裡的,正要怕他。」
這個字在希臘原文中是Gehenna,等於希伯來文的GeHinnom,欣嫩谷,又稱為陀斐特,乃是耶路撒冷城外的一個深谷,各種垃圾和罪犯的屍體都扔在那裡焚燒。然而它本身沒有「監獄」的意思,所以另一個譯本恢復本翻作「火坑」,使它更符合原意。
這個火坑,就是那個奢華財主的去處。
換句話說,不是有人上天堂,有人下地獄,而是所有的死人都要下陰間,而陰間有兩部分:信神的人會到快樂的部分,到樂園(paradise)中安息,直到基督回來,把他們提到空中;而令人痛苦的火坑類似看守所,拘留其他的人,等候白色大寶座前的終極審判。
所以陰間不等於地獄,只有其中那個火坑被譯作「地獄」。但這個「地獄」(Gehenna)和傳統觀念的「地獄」(hell)不大一樣,後者比較接近但丁的《神曲》。這部詩歌主張信神的上天堂,不信的下地獄,把地獄和陰間混為一談,還說下了地獄也是可以救出來的。這種說法其實是偏離聖經的。

3.火湖才是終極的結局
拘留在火坑,或者說居留在「地獄」中的人,將來會去哪裡呢?
根據啟示錄,這些人經過審判後,會被扔到火湖去。
「火湖」這個詞的希臘文,正好是「火」和「湖」兩個字組成的。按照啟示錄所說,在基督回來設立千年國時,魔鬼的使者會先被扔到火湖裡,等到一千年過後,魔鬼也要扔進火湖。接下來有白色大寶座前的審判,那時除了屬神的人以外,死者都會被交出來,隨著許多事物一起扔到火湖中:
「死亡和陰間也被扔在火湖裡;這火湖就是第二次的死。若有人名字沒記在生命冊上,他就被扔在火湖裡。」(啟20:14-15)
「惟有膽怯的、不信的、可憎的、殺人的、淫亂的、行邪術的、拜偶像的,和一切說謊話的,他們的分就在燒著硫磺的火湖裡;這是第二次的死。」(21:8)
火湖未必是一個實體的湖,更可能是一個死亡的表號;事實上按照經文來看,火湖就是「第二次的死」,是宇宙中一切消極事物的終局。
連死亡都要扔進去,這「第二次的死」是多麼的強大,多麼令人震驚!

二 天堂
那麼,「天堂」又是什麼呢?
漢語中的「天堂」本來也是佛教用語,《佛學大辭典》說:
「天堂,指天眾所住之宮殿。又作天宮。與『地獄』對稱。即善人死後,依其善業所至受福樂之處所。」
而基督教的天堂(heavenly mansion)一說,其實是「天」(heaven,heavens)、「樂園」(paradise)、「父的家」和「新耶路撒冷」(New Jerusalem)等觀念的混雜,而mansion一詞後來又用來指稱大樓或華廈,也就是說,天堂被理解為「天上的華廈」,和《佛學大辭典》相去不遠。
在這種觀念下,很多人認為好人或信神的人死後上天堂,環境優美,而且到處都是俊男美女,擁有光環和翅膀,像天使一樣。
然而回到聖經來看,信神的人不是要上天堂,而是去樂園。在那裡他們要等待基督耶穌回來,把他們提到空中,然後回到地上建立千年國,最後進入新天新地,成為聖城「新耶路撒冷」的一員。

1.提到空中不等於上天堂
既然是這樣,基督徒為什麼會一直嚮往天堂呢?
在和合本中,譯作「天堂」的地方有兩處,一處在希伯來書九章二十四節,另一處則在彼得前書三章二十二節。
但是這兩處只說基督耶穌上天堂,沒有說信徒或好人上天堂,反而是帖撒羅尼迦前書四章16-17節說:
「因為主必親自從天降臨,有呼叫的聲音和天使長的聲音,又有神的號吹響;那在基督裡死了的人必先復活。以後我們這活著還存留的人必和他們一同被提到雲裡,在空中與主相遇。這樣,我們就要和主永遠同在。」
由於基督耶穌進了天堂,而這裡又說到「和主永遠同在」,似乎天堂就是空中,空中就是天堂,信徒將來會上天堂。
其實,「天堂」不是「空中」。和合本的「天堂」,在希臘原文中只有「天」的意思,所以英文的主要譯本(如King James Version)都譯為「天的本身」(heaven itself)。這正是哥林多後書所說的「第三層天上」,也就是神的住處。
至於「空中」,原文是指肉眼可見的天空,因為人被提到雲裡,而且基督要從三層天上降臨,在那裡與他們相遇。
既然天上不是空中,所以聖經沒有說死人上天堂,只說當基督耶穌再來時,已死和活著的信徒會被提到空中和祂相遇。

2.樂園(暫時的去處)不在天上
雖然空中不等於天堂,可不可能先提到空中,然後上天堂呢?
不會的,因為經文明白指出,被提的時間點是耶穌第二次的來;既然如此,人死後是不會立刻提到空中,然後上天堂的。
那麼屬神的人死後要去哪裡呢?
我們可以分為暫時的和永久的兩面。
在暫時的一面,人死後都要下陰間,即便是基督,羅馬書十章七節中也說:
「誰要下到陰間去呢?就是要領基督從死裡上來。」
這個意思就是基督下了陰間,但三日後又復活了,並且升到天上,也就是和合本所說的「天堂」。
而基督耶穌在受死以前,又曾對一同釘十字架的犯人說:
「我實在告訴你,今日你要同我在樂園裡了。」(路二三43)
比對兩處經文,可見樂園就在陰間裡;耶穌是下到陰間,並且同著那個悔改的犯人進入樂園,然後才復活升天。
這個樂園可不可能在天上呢?
不會的,因為基督三日後才升天,可是當日犯人就要同祂在樂園裡了。何況在哥林多後書十二章,保羅提到三層天和樂園時是分開敘述的。

3.新耶路撒冷(永久的去處)不在天上
至於永久的一面,啟示錄告訴我們,信神的人要進入新耶路撒冷,也就是希伯來書十一章那座「有根基的城」;而這座有「珍珠門、碧玉牆、黃金街」的城,很多人以為就是天堂。
然而按照啟示錄二十章,把信徒提到空中以後,基督還要帶著他們回到地上,設立千年國;直到二十一章進入新天新地,新耶路撒冷才要「從天而降」,所以這座城是新天新地才完成的,而且沒有留在天上,乃是降到地上。
何況按照原文,啟示錄開宗明義就說,這卷書是用表號所寫的;既然是表號(sign),那麼對於城的描述就帶有象徵性。好比五章說:
「我又看見寶座與四活物,並長老之中有羔羊站立,像是被殺過的,有七角七眼,就是神的七靈,奉差遣往普天下去的。」
很多人都知道,「羔羊」就是耶穌,祂成了代罪羔羊,不是祂真的變成一頭羊;而七角七眼更明說是神的七靈,不是真的有七隻角七隻眼睛。所以城、碧玉、黃金、珍珠也應該視為一種象徵,而不是按字面去解釋。何況啟示錄說新耶路撒冷是基督的新婦,如果她真是一座物質的城,基督要怎麼娶她呢?
換句話說,人們不是要去一座天上的城,而是要進入一個生命的範圍。
這是什麼樣的範圍呢?
其實,根據新約「建造教會」的思想,新耶路撒冷就是蒙神救贖、屬神之人的總和。在這裡有神坐寶座供應全城,分賜光和生命(生命樹和生命河),並以祂的性情作為道路(精金街道),使她成為基督的配偶,並作為神人相互的居所,光明燦爛,彰顯於天地之間!
這一個終局,當然比火湖要好上太多了!

4.父的家是指教會,不是指天堂
然而,約翰福音十四章說:
「在我父的家裡有許多住處;若是沒有,我就早已告訴你們了。我去原是為你們預備地方去。我若去為你們預備了地方,就必再來接你們到我那裡去,我在哪裡,叫你們也在那裡。」
於是有很多基督徒說:
「父的家不就是指天堂嗎?」
所以他們用「回天家」來代替「死亡」一詞。
然而很多解經的人都承認,神的家、父的家其實是指聖殿或教會說的。比如約翰福音第二章,耶穌說,「不要把我父的家當做買賣的地方」,那裡父的家(Oikoa)就是指猶太人的聖殿。
很奇怪,只有約翰十四章的「父的家」(Oikia)被當成了天堂。
其實耶穌明明說:
「我在哪裡,叫你們也在那裡。」
而祂在哪裡呢?
若是我們順著前後文,就會發現在該章二十節,耶穌說「我在父裡面」。所以耶穌的用意,是要把人帶到神裡面,帶進神的家-教會裡面。再比對約翰一書四章,那裡也說信徒要住在神裡面,神也住在信徒裡面。

5.特別的賞賜:千年國
現在我們知道了,屬神的人死後不是上天堂,而是去樂園,等候將來被提到空中,然後回到地上建立千年國,最後才進入新耶路撒冷。
但是我們一直說提到空中,提到空中,為什麼要提到空中呢?
因為在那裡,基督要進行審判。
這個審判不是對全人類的審判,而是彼得前書四章說的:
「時候到了,審判要從神的家起首。」
當基督回來的時候,所有信神的人都要復活(而其他死人還沒有);根據他們在世的表現,失敗的要被丟到外面黑暗裡哀哭切齒;得勝的要同著基督來到地上,審判世界,並且作王一千年。等到千年過後,原先失敗的信徒也成熟了,於是所有屬神的人都要作王,進入新耶路撒冷。
所以神給人救恩不看人的好壞,但在承受一千年的賞賜或懲治上,神會看人今生的表現。換句話說,得到永遠的救恩很簡單,只要信而受浸;但如果以為自己買了「天堂的門票」,隨隨便便混日子,將來就會受到一千年的處分。反之,那些在今生竭力奮鬥,活出神的榮耀和美德的人,不必等到新天新地,就可以在千年國裡提早享受安息了!


引用來源: 「上天堂」「下地獄」的條件是什麼? (上篇) [遇見信仰的25問#12] | 水深之處福音網站 訪客無法瀏覽此圖片或連結,請先 註冊登入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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