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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還是不離,一個兩難的話題!

離還是不離,一個兩難的話題!

我叫瑞姐,但現在大家都叫我“法嫂”。1999年我隨老公HONG避難到美國,雖無工作,但靠老公的伶牙俐齒也過上了衣食無憂,優哉遊哉的享樂生活,住洋房,用女傭。生活雖沒有負擔,但沒有朋友、沒有工作,不免百無聊賴,時常感到空虛。HONG便整來一大堆大陸電視劇供我消遣,現在又讓我看什麼韓劇。不看倒好,這一看啦,反而是愁上加愁,你看人家一對一對,卿卿我我的,多甜蜜嗎。我雖說年近花甲,但看上去也就40幾歲,可說是徐娘半老,風韻猶存,不免偶爾春心蕩漾。說到此,不免傷感,HONG要搞什麼功,說要斷絕夫妻生活。我已經是當了近20年的“活寡婦”了,其中冤屈向誰訴說?但為了寶貝女兒,為了家庭,我也就忍了,我也沒啥能耐,出了國,整個一瞎子聾子,也就指望著HONG的三寸不爛之舌了,雖然說的、吹的,鬼都不信,但總能把鈔票弄到手,所以大家叫我“法嫂”也就答應了。HONG不讓我上網,說網上都是烏七八糟的東西,沒啥看的。前幾天女兒回來,看到我實在空虛無聊透頂,就說怎麼不上網呢。這一上網,我的頭皮馬上就炸了。這小LAI子跟我裝“純”,身邊的葷腥不沾,卻倒拉斯維加斯左擁右抱,瀟灑快活去了。這二十幾年的活寡婦罪我是受夠了,我一定要和他離。可一想到離,我又犯愁了。我在美國的一切都是HONG給打理的,我就是一睜眼瞎。別說這繁瑣的法律手續我不會辦,就是離了後的生活又怎辦呢?光看到他騙人家錢自己有得花開心了,這下騙到自己頭上了,怎麼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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