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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 如果社會上的人都是這種想法,那該怎麼辦?!

如果社會上的人都是這種想法,那該怎麼辦?!

有一個雙卡奴,名叫李思貝為了逃避銀行追討連利息積欠4.5百萬的欠款,為了

過享受的日子,改名李菱葳,他欠了雙卡債,好幾百萬,他又欠房租好幾個月跟房

東打官司,官司他輸了,然後就認為改名可以不用面對法律責任,他就更名把原

名李思貝改名為李菱葳,過著富裕的日子,冬季貼照合歡山旅遊,平時旅遊景點
的風景照,玩的很開心,一個人真的可以欠債不還,卻依然無憂無慮開心的旅遊

嗎?然後就可以不負責任,更名改名把原名李思貝改名李菱葳嗎?


變更姓名,就可以逃避也不用面對自己不堪的過去嗎?

難道改名就不必負責面對事實就一抹擦掉所做的事當作沒發生過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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