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委:
我與友人等八人於8/12、8/13相約出遊
並在承德路四段上的信義租車租了一部三菱1.6的轎車
因為他們網站寫說【與政府機關有長期租約】所以我們便很放心的去消費
在8/13新竹縣回程往台北途中因要閃躲逆向的機車
所以在車子左方後門下的邊條部份與分隔島磨擦產生刮痕
歸還給車行時老闆表示請我們隔天在去車行談賠償事宜
隔天到車行,老闆一開始表示估價後需支付五千八百元
後來我們表示能否讓我們牽去給認識的車行修理負擔少一點錢
老版一開始說可以讓我們去估
後來又改口說要修完看多少錢要另外付30%的錢給他
後來又改口說一定要送回原場修
後來又改口說如果我們要牽去修也只能送原場並且他要派他們的律師跟我們去
而且如果修出來不是他想要的要一直改到他滿意
後來又改口說我們還要支付修理兩天期間的租車費用
最後賠償價格就從五千八一直加到九千四百元才停止
由於我們是女孩子又是第一次租車就碰到這種事
只好簽了老闆的本票先打道回府想辦法支付這筆費用
後來尋問過友人工作的車場老闆才知道
原來我們所租的車子根本就不是租賃車而是自用車
附照如下:(可以去查這部車主是車行老闆:周金章)
網路上也有許多資訊說,租賃車應該雙字母車牌
根據上面這張照片很明顯的表示它並不是租賃車
只是一開始我們都不知道這個資訊,所以就這樣被敲了一筆
另外,最大的有力證據是租車的單據
但是在我們還車時,老闆就將它收回了
而且老闆說可以讓我們分期慢慢支付,後來當天贖回本票
本票上面卻清楚的寫明一天需付百元的利息,老闆卻什麼都沒說
而且當我們把錢交付給車行時,老闆也馬上把估價單給撕毀
這麼一來不就表示他沒有要去修理,那還多拿我們這麼多錢
外面行情只要幾個小時並支付約兩三千元就能修理好的傷痕
老版卻硬生生的要了兩天的租車錢與五千八的修理費,行為非常惡劣
另外他的車行在要選車租車時也沒有實車可以看
就只是拿一張照片給我們看,隔天牽到的車也與照片上的車不同
明明是政府核准的商家卻私下拿自用車來租賃
這樣子不是擺明瞭要逃漏稅又坑消費者嗎?真的很不可取
希望負責此案件的人能夠查明還給我們一個公道
也希望能對此車行有所懲處,不要讓更多人上當受騙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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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TRACY小翠 於 2006-8-17 18:52 編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