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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小額資金不宜投入外幣定存

[金融]小額資金不宜投入外幣定存

小額資金不宜投入外幣定存

 金管會新規定,組合式外幣存款自七月一日起不再獲存保的新台幣 一百萬元理賠保障。此舉已使得原本就不適合一般小額資金操作的外 幣定存業務,更不利一般民眾的投資。

  寶來證券(香港)總經理劉宗聖說,市面上「保本不保息」商品其 實可概分為二類,一類是組合式外幣存款,也就是所謂的投資型定存 ,另一類是保本型商品(PGN,Principle Guaranteed Notes)。

  金管會新規範的商品就是投資型定存如中國商銀、花旗銀行都很搶 手的優利(premium)外幣定存業務。

  劉宗聖指出,組合式存款其實是一種定存,所以市面上又叫做投資 性定存,和保本型商品通常是以類似「債券」的型式發行而有所差異 。組合式存款的商品設計較單純,定存在契約期間也不領息,到期時 ,再將本金和利息一起領出。

  契約期間在這二類商品中有很大不同點,組合式的外幣存款其契約 期間都非常短暫,少有超過一年的情況;但相對的保本型商品的契約 期間往往長達七、八年甚至到十年。

  由於保本型商品的投資期間很長,且又結合衍生性商品,因此,預 期的收益率往往可高達近五○%,如此之高的報酬率比起一般定存區 區的二%水準,簡直是天壤之別,導致不少無知的民眾被理專所矇騙 ,只看到高報酬的單方面,卻忽略了必須要被鎖住七、八年甚至十年 的關鍵性。

  相對的,金管會這次規定了組合式外幣存款不再受存保的保障,但 中國商銀協理孫蘭英認為,這類商品的投資人原本就多屬於大額資金 者,如此大額的資金因必須用於營業現金,不能長期定存於銀行,因 此,適合幾個月的短期穩健投資操作,既可賺取比一般定存高的收益 率,也因投資時間短,而不必過度擔心銀行倒閉的存保不保新規定。

  另外,組合式外幣存款較適合有台幣以外貨幣收入的投資人,若一 般只有小額新台幣資金的民眾,原本就不適合投資此商品。在金管會 新規定出爐後,銀行也會明確告知客戶,在不受存保的最高新台幣一 百萬元保障之下,如此將更增添小額資金客戶的風險。

[ 本帖最後由 philxyz0316 於 2006-7-23 14:20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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