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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 消防隊竟然硬生生扯斷小狗前掌

消防隊竟然硬生生扯斷小狗前掌

我今天(3月10日)中午收看東森新聞(51台),有一則報導讓我驚訝到難以置信,原來台灣有消防隊員是這樣「救狗」的!

新聞內容如下:花蓮縣秀林鄉有一隻繫有項圈的小黃狗被捕獸夾夾住,熱心民眾報請消防隊前往幫忙,消防隊員到了現場,先拿東西給小狗吃,並對著鏡頭說:「先讓小狗吃東西,這樣比較安心。」然後,兩手輕輕托著小狗的頭,看似溫柔,突然間,竟然硬抓住狗兒的頭用力向上拉扯,就這樣,小狗被夾住的那隻前爪,硬生生扯離捕獸夾後當場腳爪斷裂。消防隊員不為所動,自豪的說:「看,這樣就掙脫了。」

這時,在場的記者驚呼:「可是牠的前爪受傷了耶!」旁邊民眾則指著捕獸夾說:「牠的腳指還夾在捕獸夾上呢!」

接著畫面轉到獸醫院,獸醫師表示前爪不可能接回去了,現在只能包紮傷口。

哇!早知道用這種方法,報案民眾隨便在街上拉個沒人性的人來做就可以了,打電話找消防隊員做什麼?

更何況,消防隊員接獲報案拯救或協助民眾或動物脫困,這在世界各國都很常見,目的就是要盡量保全被拯救民眾或動物的生命與身體的完整與安全。如果當初那個消防隊員不知道如何解開捕獸夾,應該就老實承認他沒有能力,然後趕快再找其他資源幫忙,而不是硬生生扯斷原本應該被拯救的小狗前爪。

如果小狗已經有生命危險,必須截肢保全性命,那我們沒話講,可是當時小狗並沒有生命危險,只是被雨水淋濕,可憐兮兮等待救援而已,有必要什麼辦法都沒還沒想,便當場把它的腳爪扯斷,以便掙脫捕獸夾嗎?就這樣,一隻無辜的小狗一輩子斷掉腳掌,而這個結局本來是可以避免的。

消防隊員這種行為顯然失職,除了有必要加以檢討外,並應該予以懲戒,以示效尤,因為這種做法不僅不宜,而且完全不符合民眾期待,更缺乏保全被救助者身體與生命安全的救助原則,難道只因為救的不是自己的家人與寵物,而是別人家的狗嗎?

我已經寫信到花蓮縣秀林鄉鄉公所抗議,並到花蓮縣縣長信箱抗議,但我不知道這樣是否能有作用。若大家有心改進這種「救狗」方法的話,請記得收看東森新聞各時段的報導看是否有重播,並請使用你們所想到的各種有用資源或管道,或連上秀林鄉公所網站抗議,並到花蓮縣政府網站抗議。

3月10日壹蘋果網路也有報導,但並未指出小黃狗的前爪就是被消防隊員給扯斷的,只指出民眾抗議消防隊員竟然不將小黃狗送醫,「救狗只救一半」。

花蓮縣秀林鄉公所鄉長信鄉:shlin01@shlin.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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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位消防隊的仁兄太沒有良心了
小狗畢竟是一個生命竟然就這樣活生生當著別人的面前把牠的手給拉扯下來
虧他還是消防隊實在令人生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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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還當消防員...
我想砍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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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想法是乾脆人肉搜索
被我看到我一定要把他的手全砍下來
虧他還是消防隊氣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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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可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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