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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光科技教育集團之道歉悔過書

志光科技教育集團之道歉悔過書

本人郭0綺,要以最誠摯與懺悔的心,對侵犯志光科技教育集團所屬版權權益的錯誤行為,表達十二萬分歉意,此刻心情懊悔至極,在此以最謙卑心情希望請求原諒,給予本人改過自新機會,為表示本人有徹底改過決心和悔悟,特在此立下悔過書,絕不再重蹈覆轍。
本人原是領固定月薪是上班族,因我長期一個人賺錢養全家,薪水總是不足支應全家開銷,長期透支下計畫報考公職,求取穩定高薪改善家庭經濟。
2010年在雅虎奇摩拍賣網站欲尋找便宜二手書籍及光碟課程,壓根從未想到購買盜版課程,不料對方卻說服我以合購方式分攤費用購買全新課程,最後以13000元取得全套重製版函授課程,包含刑法、民法、刑訴、民訴、法組憲法及國英文光碟共一百多片拷貝光碟,以及十多本上課講義。
但讀了以後覺得自己不適合,決定放棄,但工作難找,一年多處在沒有收入恐慌中,便上網求售這套重製版課程,也是抱著分享希望有人用得上,才以低於購入價的10000元求售,並未從中獲利。
今年9月12日接到保智大隊通知觸犯著作權法,當下青天霹靂,我極度懊悔,這讓我經濟雪上加霜,我痛哭好幾天、夜不成眠,心情極度低落。
經過深刻反省,領悟到從答應合購重製版到上網出售,都是錯誤觸法不可取行為,不僅侵犯志光科技教育集團權益,因小失大,可能會被判刑並付出大筆賠償金,希望本人切身之痛例子,讓大家引以為鑑,並了解尊重著作權法重要,拒絕購買和販售拷貝重製光碟及書籍。
11月21日出庭,立刻向志光法務代表林先生、專員楊小姐表達最深切悔意和道歉,對於收到二人善意回應及包容,當下感到內疚又羞愧。
此次違反著作權法事件,得到人生很大教訓,體會著作權是個人或公司心血結晶,促進社會更進步的原動力,應該受到最大保護,尊重他人創作,為請求貴公司原諒我非出自惡意侵害行為,我願罰抄寫著作權法第91條、第91條之1及第92條之相關規定,各三十遍,賠償金也願全數捐給弱勢團體做社會公益。並在五個網站討論區刊登對志光道歉啟事,盡力彌補過錯。
對於能獲得志光科技教育集團的原諒和諒解,並獲得和解機會感激不盡。

此致
志光科技教育集團
立書人:郭0綺
民國101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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