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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光悔過書

志光悔過書

本人洪玉珊,在此以最誠懇、懊悔的態度,向 志光超級數位出版有限公司致歉,本人在101年9月11日在PTT二手書籍版上,販賣了「101年國小教甄雲端函授」 給一位考生,其中書籍雖為原版,但影片課程是由本人以螢幕軟體錄製,存成電腦可撥放之影片格式,此一行為觸犯了著作權法中的重製法條,以下詳細說明本人案發經過,給看到此悔過書的社會大眾一個警惕,不要貪圖小利而誤觸法網。

本人由於準備102年度教職人員考試,購買了「102年國小教甄雲端函授」全套書籍準備考試,因此手上的「101年國小教甄雲端函授」已經用不上,本人家境清寒,且在家中是獨生女,任職代課教師的所得扣除房租、日常開銷與奉養母親後,已所剩無幾,代課教師是一年一聘的職位,每年暑假又需面臨失業的壓力,經濟狀況拮据可想而知,因此想到透過ptt二手書籍版po文尋找賣家,一方面貼補開銷,一方面也讓有需要的人以較便宜的價格購買課程內容。

然而本人法律常識不足,不知此行為已觸法,在尋找到買家並賣出後,於101年12月11日收到台中市警察局育才分局的筆錄通知,這才知道自己誤觸法網,本人嚮往成為受人尊敬的教師,素日對自身品行要求甚高,然而收到筆錄通知後,便覺得這是人生的一大汙點,實在愧對母親、師長與平日教導的學生,因此輾轉難眠、心神不寧,在開庭前一日,由於本人上課不便,透過男朋友梅oo與 志光法務部林專員了解此案尚有緩起訴餘地,便寬心不少,必當全力配合與 志光達成和解約定,以表示本人最真誠的歉意。

本人在此感謝育才警局的黃oo警員,態度親切,充分說明筆錄之流程,也感謝 志光法務部的林專員遵遵教誨,願意放寬和解金額度,給本人一個改過自新的機會。

立悔過書人:洪玉珊
時間:中華民國103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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