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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貼] 當基督為我們的罪受神審判時,神離開了祂(一)

當基督為我們的罪受神審判時,神離開了祂(一)

當基督為我們的罪受神審判時,神離開了祂(一)

聖經經文

馬可十五33:從正午到午後三時,遍地都黑暗了。34:午後三時,耶穌大聲喊著:以羅伊,以羅伊,拉馬撒巴各大尼?繙出來就是:我的神,我的神,你為甚麼棄絕我?

職事的話

我們來看主在三十四節大聲喊叫時,需要問一個問題:神離開基督沒有?主說神棄絕了祂,而棄絕的意思就是離開。因此,就著某一方面說,神離開了祂。

主耶穌在約翰五章四十三節說,祂在父的名裏來:『我在我父的名裏來。』不僅如此,神一直與祂同在:『那差我來的是與我同在。』(約八29。)主受死以前不久的時候又說,『其實我不是獨自一人,因為有父與我同在。』(十六32。)父不僅與主耶穌同在,也在祂裏面,並且主也在父裏面,『我在父裏面,父在我裏面,你不信麼?…你們當信我,我在父裏面,父在我裏面。』(十四10上,11上。)主論到祂與父的關係時,又說,『我與父原是一。』(十30。)主耶穌與父總是一。此外,人一看見主,就是看見父。因這緣故,主耶穌能說,『人看見了我,就是看見了父。』(十四9。)

這幾節證明主從來沒有與父神分開過。雖然如此,主耶穌在午後三時(第九時)卻大聲喊著:『我的神,我的神,你為甚麼棄絕我?』毫無疑問,這指明神離開了祂。然而,神在那一方面離開了主耶穌?神棄絕了基督,意思是不是說,留在十字架上的那一位僅僅是一個人,不再有神聖的性情?如果是這樣,那麼主救贖的權能就不可能是永遠的,因為其中沒有神聖、永遠的成分。所以,神離棄釘十字架的基督到底是甚麼意思,我們回答這個問題時,必須十分謹慎。要解釋神棄絕主耶穌這件事,非常困難。我們若要領會得恰當,就需要徹底思考聖經中所啟示的三一神。

(c) Living Stream Ministry。經文取自聖經恢復本,闡釋部份取自李常受著〝馬可福音生命讀經〞,第467至469頁。美國加州安那翰市水流職事站發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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