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偶然,還是必然?

偶然,還是必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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偶然,還是必然?

我跟我男友的前度有著令人不安的相似度。

讀著一樣的書,對於男友的行為有著近乎一樣的感受。

唯獨她的行動力或心地“可能”比我優越一點,畢竟她是已走出一半的一個,大可高唱人生總有低潮時;而我是現在式,仍然處於被愛情沖昏了頭腦的蠢女人狀態。
我男友有著令身邊一半瘋狂的基因,不是基於他條件如何優厚以至令人瘋狂,而是他那近乎病態的背叛和欺騙著實足以令另一半陷入崩潰的模式。

認識我男友後,我開始明白為何別人都說藝術家通常患有憂鬱症,因為我發現痛苦往往是靈感的泉源,當你的痛苦抑鬱無法透過交流說話有效地排解時,你只好用其他途徑去宣洩這一種情感以求令自己不致崩壞。

有人用圖畫,所以造就了㭝高;有人用音樂,所以出現了蕭邦;而我和她,選擇文字。

不過分別在於,她的文字是公開的,而我的文字是隱藏的。

因為她的公開表達,令我有機會看見。

追蹤男友前女友,很正常的行為亦是大部分女人會做的事,不用批評。

重點是看見她的文字,我看見了自己,彷如身同感受般。被背叛,被要求原諒,說服自己去理解,重新一起;再次背叛,爭吵,原諒,一起;痛楚,掙扎,傷害,吶喊。

不由得心想,我是這套爛劇重拍的女主角嗎?我與她一樣愛思考,分析人性,在痛苦中掙扎。

同樣地她比我好的地方是她是過去式,開始走出陰霾;而我是現在式,仍在掙扎中。
然而,看著她的剖白,我不禁想是因為我們本身相似,所以會被同一個人吸引,還是因為我們遇見同一個人,所以被“訓練”到相似?根據我們最近閱讀的一本書(沒有錯,是我們,正正是我和她,又一個不安的巧合),人的個性並不是本質論,而是隨著環境而被塑造出相近的特質。

一想到這裡,心裡不禁有一種不適感。

人想做自己,卻在不情願的狀況下被環境或被他人的行為改變自己,扭曲了自己的心和價值觀,不得以自由。
是否是時候好好正視一下自己,停止被傷害,亦不再活在別人的陰影之下?值得的人,會為真正的自己留到最後;不值得的人,走了也罷。


作者:豬豬仔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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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帖最後由 琳昕語 於 2015-9-17 12:57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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