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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志光道歉之 悔過書

致志光道歉之 悔過書

本人以誠摯悔悟的心,在此向志光教育科技集團及受到侵權的兩位老師致上最深切的道歉。

本人於民國101以全職考生的身分報名參加志光補習班的高普考人事行政類科的班別,當時也因個人積蓄不多因而有向親朋好友借錢補習和補貼生活費,並於民國103年因經濟壓力而決心放棄準備考試,決定找工作賺錢償還欠債和學貸,因而突發奇想,把花了七萬多塊錢的國考教材轉售貼補費用。在民國104年販售書籍時,並把自己平時在聽的錄音檔贈於給買家,以為只是贈送並未販賣,殊不知此行為已造成侵權。如果早知事態嚴重,本人絕對不會犯下如此嚴重的侵權行為。

本人於民國105年10月接獲警局的到案說明通知才知自己犯下如此嚴重的錯誤,家母及兄長知情後,百般責備並且告知無力幫忙償還賠償金的部分,讓我深知事態嚴重,壓力甚大,心情都處於鬱鬱寡歡的狀況,雖知已犯下錯誤,但仍然害怕會背上罪名及負擔龐大的賠償金,讓本人對生活備感難過及失望。當時決心參加國考,一則是希望能盡一己之力幫忙改善家庭的經濟狀況,殊不知沒有堅持到底,反而惹上著作權官司,至此,對於自己的不謹慎,不夠深思熟慮的無知行為感到失望及難過,希望志光補習班的法務人員們,念在學生初犯和不熟悉著作權法的相關事宜,希望給予學生一次改過自新的機會。

本人目前工作還處於不穩定的狀況,因為所待公司為微型公司,今年面臨人力短缺和裁減成本,爾後可能面臨公司倒閉並收起來的境況,因而在未來一至兩個月的時間可能將會面臨裁員和轉換工作的過程,甚至可能長達三個月在轉換工作,又加上本人因長期背負償還欠債和學貸的壓力並無多餘的積蓄。以及本人處於單親家庭,母親因身體狀況不好,早早就退離職場,因此家裡的經濟,本人善且需要貼補家用,由於本人薪水每月兩萬,需要負擔三方面的金錢支出,在此,本人誠摯的希望志光補習班能網開一面。

本人在此非常感謝志光教育科技集團願意私下和解,讓學生我不用背負侵權罪名,對於這次的經驗及教訓,絕對時時刻刻警惕自己,絕對不會再犯相同的錯誤,一定記取教訓。

此致 志光教育科技集團
立悔過書人:林婷榆
中華民國106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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