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恭梓,這個月我會在28日回來,你想我買什麼給你?」13:27 老爸
這個老爸的行為...有時候的確挺窩心的。
我叫方恭梓,一個16歲的中五學生。別看我的名字十分威風,我並不是什麼「公子」。我住在旺角花園街的舊樓,房子佔地大概200平方米,不過已經很足夠,因為這裡只有我一個人住,母親在我八歲的時候就已經離開了,父親自此就努力賺錢,長期在內地工作,一個月只有一天我們能見面,每次見面老爸除了給我一個月的生活費之外,還會送我些禮物。
我不想他有太大的負擔,所以我每次都不會叫他買很昂貴的東西或是直接說不用替我買禮物,畢竟...能跟他見面已經是最大的禮物了。
不過即使我再愛我的家人,但還是有一句說話我聽不入腦,就是:「努力讀書。」
我打從出生那一刻起,就註定不是讀書的材料,我不喜歡讀書,自然也不會喜歡把時間花在學習和溫習上,功課能欠則欠,不能欠則「請槍」。
留堂班?當然報到之後就三十六計走為上計,至於上課,我總是很珍惜上課的時間,不過...我是珍惜上課能研究遊戲的時間。
不過說是說我不喜歡讀書,但我卻莫名的喜歡看課外書,尤其是小說。
我憧憬著不同小說人物的經歷,每次看小說都有種親歷其境、身同感受的感覺...
同時,我熱愛電腦遊戲,你能說出來的遊戲我幾乎都有玩過。
雖然家裡位置不多,不像很多人家裡般有PS4啊、XBOX啊等等的遊戲機,但這台電腦,卻確確實實的為我的少年時代帶來不少樂趣。每天回到家裡就是放下書包打遊戲機,累了就下樓跑跑步,我享受晚上跑步的感覺,因為街上很少人,可以享受一個人的感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