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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貼][情報]WGT 極速快感:全民公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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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遊戲版本
  (1). 極速快感:全民公敵(Need For Speed- Most Wanted)。
      
2.  參賽資格
  (1). 擁有中華民國國民身份即可參加。
  (2). 未滿13歲之選手需準備家長同意書或協同家長參加。訪客無法瀏覽此圖片或連結,請先 註冊登入會員
  (3). 參加初賽及決賽時需出示身份證明文件。
  (4). 報名截止:95年7月15日  
      
3. 比賽日期  
  (1). 北區比賽:95年8月05日 ~ 95年8月06日
  (2). 中區比賽:95年7月29日 ~ 95年7月30日
  (3). 南區比賽:95年7月22日 ~ 95年7月23日
  (4). 決賽時間:95年8月19日 ~ 95年8月20日
      
4.  比賽方式
  (1). 比賽方式:1對1。
  (2). 比賽模式:巡迴賽(5圈)。
  (3). 獲勝條件:第1名完成5圈比賽的玩家獲得勝利。每場比賽結束後,選手必須將畫面停留於排名結果畫面待裁判確認。
  (4). 比賽結束時,選手必須保持最終比賽結果畫面直到大會,直到大會裁判確認比賽結果。
  (5). 禁用遊戲車種:保時捷 GT和BMW M3
  (6). 比賽用遊戲版本將以美商藝電官方釋出之最新版本為主。
      
5.  遊戲設定
  (1). 遊戲選項:巡迴賽。
  (2). 圈數:5。
  (3). Collision Detection : 關閉。
  (4). N20:關閉。
  (5). 跑道方向:正向。
  (6). 車輛性能限制:無。
  (7). Race Breaker : No。
  (8). 比賽地圖:
HeritageHeights、Diamond、Hillcrest Boundary、Little Italy、Omega & Industries、BayBridge。
  (9). 選手可攜帶自己的賽車控制器(包括Gamepad、方向盤、鍵盤)到場進行比賽。
  (10). 螢幕解析度:1024 * 768。
  (11). 螢幕更新頻率:75赫茲。
  (12) 遊戲內螢幕色彩品質:32位元
  (13) 未遵守10.11.12三點造成硬體損壞者, 當場判定敗戰。
      
6.  車輛設定
  (1). 特殊性能升級配件(junkman級)將不能在比賽中使用。
  (2). 特殊車體外觀零件(unique body parts)可以使用。
  (3). 選手個人車輛存檔將不能在比賽中使用,選手將使用大會存檔進行比賽。
  (4). 若需更動動態模糊參數而修改設定時,必須請示裁判,並由裁判員負責修正,允許更改的參數為:「g_MotionBlurEnable」 「g_ParticleSystemEnable」 「g_PerformanceLevel」。
      
7.  比賽規則
  (1). 比賽伺服器將會記錄整個比賽過程。
  (2). 選手可更改顯示卡螢幕亮度(gamma)的設定值。
  (3). 裁判核對比數無誤後會宣告雙方可以離場,這時選手才可以離開伺服器。如裁判還未宣佈離場選手就離開,裁判將有權認為該員或者是該隊缺乏運動家精神,進而宣判視該隊為棄權。
  (4). 校調時間不得超過10分鐘,超過校調時間則宣判視該隊為棄權。
  (5). 每場比賽結束後都可以校調,時間不得超過5分鐘,超過校調時間則宣判視該隊為棄權。
  (6) 參賽選手需自備鍵盤、滑鼠,未自備者需提供證件向主辦單位借用。
      
8.  比賽進行時斷線之處置方式
  (1). 斷線:任何情況的連線中斷,包含因系統、網路、電腦或電源供應問題。
  (2). 蓄意斷線:如裁判認定屬實,任何違規的玩家會被判出局。
  (3). 斷線發生處理:

領先者尚未完成3圈以上賽事:重新比賽。
領先者尚完成3圈以上賽事:將由裁判與雙方選手溝通後決定重賽與否。
玩家如不服判決可在比賽結束前提出抗議,如果有故意斷線的情況,裁判可以決定終止比賽並可宣判視該隊為棄權。

      
9.  需懲處的舞弊事項
  (1). 使用任何外掛程式(Cheating Program)。
  (2). 比賽中故意中斷連線。
  (3). 比賽中使用任何違反賽事規範之遊戲設定。
  (4). 比賽期間,主辦單位或裁判團可隨時判定何者行為屬於不公平比賽。
  (5). 如果選手被發現有任何不公平比賽的情況,選手將會被取消大賽資格。
  (6). 以上事項均被大會列為禁止事項,若選手有以上行為將立即取消比賽資格。
      
10.  舞弊懲處相關法則
  (1). 由於比賽牽涉高額獎金及獎品,如有舞弊之情事即觸犯普通詐欺罪
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普通詐欺罪):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以前項方法得財產上不法之利益或使第三人得之者,亦同。
  (2). 比賽規則於下列情況可斟酌修訂

使用官方最新版本遊戲或遊戲修正檔案。
因應最新版本遊戲或修正檔案變更之遊戲內部設定。
執行單位保留修改比賽規則之權利,請玩家隨時上線瀏覽最新的公告。
為保障參賽者最大的利益,主辦單位會因應各個賽事組織的最新修訂而對上述規則作調整。
如有修改比賽規則時,將於比賽前公佈至官方網站。

      
11. 獎品說明
    冠軍
獎金
$100,000

獎品
價值 $100,000

亞軍
獎金
$70,000

獎品
價值 $70,000

季軍
獎金
$40,000

獎品
價值 $4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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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帖最後由 殘缺的幸福 於 2006-7-24 01:08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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