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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貼] 基督,神的奴僕

基督,神的奴僕

基督,神的奴僕
聖經經文
馬可十44:你們中間無論誰想要為首,就必作眾人的奴僕。45:因為人子來,不是要受人的服事,乃是要服事人,並且要捨命,作多人的贖價。
腓立比二6:祂【耶穌基督】本有神的形狀,不以自己與神同等為強奪之珍,緊持不放,7:反而倒空自己,取了奴僕的形狀,成為人的樣式;8:既顯為人的樣子,就降卑自己,順從至死,且死在十字架上。
職事的話
在為人生活裏,基督取了奴僕的形狀,事奉神和人。(腓二7,徒三13,可十45。)祂不僅對神是奴僕,對人也是奴僕。按新約的用法,『奴僕』一辭指賣身,失去了一切人權的人。主耶穌在地上為人時,就是這樣的人。祂是沒有權利的人。
馬可福音陳明主耶穌是神的奴僕。因為馬可陳明基督是奴僕,他就沒有告訴我們祂的家譜和身分,因為奴僕的祖先是不值一題的。馬可也無意叫我們對這位奴僕美妙的言語有甚麼深刻的印象,(就如馬太所記祂對諸天之國奇妙的教訓和比喻,約翰所記祂對神聖真理之深奧的啟示,)卻有意使我們對祂在福音服事中超絕的作為,有深刻的印象。關於這點,馬可福音比別的福音書提供更多細節,描繪奴僕救主在為著神拯救罪人的服事上,所顯出的殷勤、忠信和其他的美德。這樣一位奴僕作了救主來服事罪人,以祂的生命作他們的贖價,(可十45,)為要成就祂所隸屬之神的永遠定旨。
在馬可十章四十五節,主耶穌說,『人子來,不是要受人的服事,乃是要服事人,並且要捨命,作多人的贖價。』這是很強的說法,說出基督這位在人性裏的人子,乃是神的奴僕,甚至用祂的生命,就是祂的魂,服事罪人。不僅如此,這裏的『贖價』一辭,指明連主的救贖,也是祂為著神的計畫所給罪人的服事。
(c) Living Stream Ministry。經文取自聖經恢復本,闡釋部份取自李常受著〝新約總論:基督〞第七篇。美國加州安那翰市水流職事站發行。
若需要更多相關的出版資訊請連結至水流職事站中文網站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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