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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貼] 拾獲貧婦2萬元 不理哀求 女堅索3成 警:現在人眼中只有錢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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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奮鬥小蓁 於 2010-12-16 23:42 發表 訪客無法瀏覽此圖片或連結,請先 註冊登入會員
對啊...蓁的是這樣

那天心血來潮帶我小妹的包包

可能上面有卡通圖案又加上顏色比較暗

外加我也當了孤兒院院長很多年

也許是老天爺疼惜我吧

後來我收支票都很小心

一定當天繳回公司

也會數清楚再收妥

想起當 ...
喔~還寫資料咧 該不會是三圍 體重 手機號碼跟住址吧

這客戶真該

但幸好~育幼院沒白開啦 好心有好報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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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奮鬥小蓁 金幣 +30 總算是傻人有傻福啦! 2010-12-16 23:57
  • 奮鬥小蓁 經驗 +30 總算是傻人有傻福啦! 2010-12-16 2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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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不錯啊  大家這樣都還不錯啊

不像我  錢包掉了被人家撿到  都還會被臭罵一頓

說早知道裡面什麼個鳥蛋都沒有  

就不用還辛苦彎腰下去幫忙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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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長臂猿 經驗 +2 您白目..活該被罵..超爽的..哈哈 ... 2010-12-19 0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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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 29樓 奮鬥小蓁 的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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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已經隨著記憶的風  飄進了寒冬中的焚化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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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吧!!!  相較之下  書讀得多  學歷高  真的就代表什麼嗎???

真是替那些自詡懂法  沾沾自喜於自己比別人優越的那些傢伙

感到汗顏與可恥.......................


拾荒撿到30萬全送還 失主哭謝
更新日期:2010/12/17 15:25 記者楊德宜/平鎮報導

桃園縣平鎮市袁姓男子靠拾荒維生,一天收入不到200元,他今天上午賣完拾荒物返家途中,在路上撿到裝有30萬元現金及彩券的皮包,送到派出所招領,失主趕來認領時,得知袁姓男子生活困頓卻拾金不昧,哭紅眼硬塞6000元紅包,對袁姓男子既感謝又感動。


袁姓男子說,看到皮包有這麼多錢,知道失主一定很著急,所以趕快送交警方;記者問他是否知道依法可以拿遺失金額三成當報酬,他不以為然地說:「什麼三成不三成,又不是我的錢,我怎麼可以拿。」不過由於失主堅持,他最後還是收下6000元紅包。


46歲的袁姓男子今午騎單車賣完拾荒物返家,行經中壢市龍東路466巷騎樓時,發現地上有1只咖啡色皮包,打開一看是數疊彩卷及大把鈔票。他在原地等了5分鐘等不到失主,便把皮包送到平鎮警分局龍岡派出所。


失主中壢市財運旺彩券投注站負責人唐台輝,正好到中壢警分局報案,接到通知立刻趕到龍岡派出所認領,確認皮包內15萬元現金及價值15萬元彩券完全沒少,感激得緊握袁姓男子的手頻頻道謝。


唐台輝當場表示要給酬謝金,袁姓男子揮手說「不用啦」,唐台輝得知袁拾荒維生,堅持給6000元紅包,袁姓男子才接受。


唐台輝說,妻子一早送小孩去幼稚園途中掉了皮包,「這麼多錢,沒想到我才去報案,就找到錢了」,當警方告知袁姓男子平日拾荒維生,他眼睛泛淚說「世界上怎麼會有這麼好的人?」


唐台輝說,最近看新聞有法律系畢業生跟貧婦討6000元謝金,讓他有感而發,所以堅持包6000元紅包給對方。


袁姓男子說,他拾荒每天收入約100元至200元,「生活過得去就好」,他還拜託記者不要把他報導成大好人,「把我寫太好,我還敢去拾荒嗎?一定會被別人笑笨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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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業女撿十萬送警局 婉拒酬金
更新日期:2010/12/22 18:24

(中央社記者管瑞平苗栗縣22日電)苗栗縣1名待業中女子在路上撿到新台幣10萬元現金,立即拿到派出所報案,還婉拒失主提出的酬謝紅包,員警看了稱讚不已。


苗栗縣警察局竹南分局聯港派出所員警今天表示,李姓女子21日中午在男友陪同下,拿著1只裝有10萬元現金和1本存摺的紙袋,到派出所報案。


警方轉述,李女當天騎車行經苗栗縣後龍鎮台6線0.8公里處時,拾獲大筆金錢,心想「失主一定很緊張」,沒有其他念頭,趕緊送到派出所。


警方表示,失主是後龍鎮媽靈宮的翁姓主委,應廟務需要,代表廟方前往後龍農會領取10萬元現金,從農會出來後,將錢連同存摺一起放在夾克口袋中,隨後騎車離開,途中可能因為風勢較大,整個袋子掉落。


翁姓主委表示,回到媽靈宮時才發現錢不見了,返回沿路尋找都遍尋不著,只好到派出所報案,「沒想到已經被好心人送到派出所,一毛都沒少,真是幸運」。


員警表示,當時曾經提醒李姓女子拾獲現金者依法可索取最高3/10的報酬,但李女害羞地直說「不用啦」,並說「既然要做好事,就不要報酬」,連失主想要答謝的紅包也一併婉拒。


警方表示,經詢問後得知李女目前失業仍在找工作,卻能不起貪念,也不求回報,「實在是社會的好榜樣」。99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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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 31樓 奮鬥小蓁 的帖子

你錯了   看低潘哥了  他只要三天!!

可以做10本.......當然我說的是








支票本

好啦 ~ 其實我要說的是 好心有好報

善心會讓人變得更美更帥

小蓁就是這樣的美女

潘哥就是這樣的帥哥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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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家人了不起 母拾荒子打工 撿110萬歸還 「女大生撿錢要分3成 不如阿婆」
更新日期:2011/01/23 06:30 蘋果日報



【潘岳、顏幸如、徐彩媚╱連線報導】讓我們為這了不起的一家人鼓掌喝采!宜蘭67歲拾荒婦人楊黃牡丹昨撿到110萬元現金,她把錢帶回家請3名子女確認是真鈔後,一家四口不受誘惑,立刻把錢送到警局,20分鐘後物歸原主,失主喜極而泣。楊黃牡丹每月拾荒賺不到5千元,在失主堅持下勉強收了3千元紅包,她說:「我一輩子沒看過那麼多現金,但我不敢佔有,不然會一輩子心不安。」


楊黃牡丹僅國小畢業,育有5女1子,喪夫多年,全靠她力撐家計。承辦警員羅世文說:「一百多萬元耶!她卻能不動心,令人佩服。」


楊婦拾金不昧一事傳出後,鄰居說,楊婦真是「鄰里之光」。常為楊婦看病的聖心聯合診所院長黃寶凱更是豎起大拇指說:「現在世風日下,連法律系大學生撿到錢都要求拿3成,阿婆卻不為所動,真是社會清流。」


婉拒大紅包酬金


警方表示,昨上午7時20分許,擔任會計的女子林靜如(37歲),從家中到位在宜蘭市區的長青餐廳停車場開車,準備把前晚收的110萬元現金存到郵局。開車時,她剛好接到一通電話,就把裝鉅款的白色塑膠袋和空白支票簿、印章等塞在一個黑色皮包裡,隨手放在轎車後行李蓋上,接完電話就開車上路,約開了1公里她才想起,趕緊停車察看,但皮包早已掉落,立即回頭沿路尋找,亦無所獲,急忙到附近的中山派出所報案。


「怎麼辦?我的膽要被嚇破了!」林靜如哽咽地詢問派出所警員羅世文。警員立即陪她騎機車順著開車路線來回找尋、詢問,卻沒人看見失物;就在林女失望地回派出所,眼淚都快飆出來時,撿到鉅款的楊黃牡丹在兒子陪同下,先一步將錢送到,林女清點鈔票後喜極而泣,她說:「好家在(台語,意指幸好),要是找不回來,除了丟掉工作,還不知該怎麼賠。」


林女包了個大紅包給楊婦,楊當場婉拒,並說:「人要有同理心,掉錢的人一定很著急,何況撿到別人的錢,還給失主是做人的原則。」林女堅持要答謝,抽出3千元硬塞,楊婦才收下。


楊婦向警方說,她早上到菜市場收完紙箱,在回家途中發現一只黑色皮包,打開來看到裡面有一疊疊千元大鈔,「我沒看過這麼多錢,很緊張,怕是假鈔,又怕被貪心人拿走,便先帶回家。」她叫四女兒楊淑慧和么女楊惠青、兒子楊季霖一起檢查,楊惠青說:「媽媽看到這麼多錢都嚇壞了。」


全家月入僅5萬


楊季霖說:「我們發現皮包裡還有空白支票簿、印章等,相信錢是真的,遺失的人一定很著急,錢也沒數,我就騎機車載媽媽把皮包送到派出所招領。」


律師李蒼棟表示,依《民法》規定:「有受領權之人認領遺失物時,拾得人得請求報酬。但不得超過其物財產上價值十分之三。」意即楊婦依法可向林女請求33萬元報酬。


楊婦和3名子女同住,2個女兒月薪約各2萬元,兒子打零工,一家人收入每月5萬多元。《蘋果》估算,楊婦拾獲110萬元,一家人不吃不喝要工作1年10個月才賺得到,即使依法索酬33萬元,也是全家約半年收入。


婦:做善事才心安


不過楊婦說:「警方有告訴我可拿3成,但我不要,因為對方也是拿人家薪水,又不是有錢人,而且做善事才會心安。」


去年底發生財經法律系女畢業生拾獲單親媽媽2萬1千元,卻強索3成酬勞6300元,引發社會譁然,清貧的楊婦拒絕鉅款誘惑,格外可貴。對此,高雄市大仁技術學院家庭與婚姻研究中心主任黃玫瑰認為,老一輩的人相信「不是我的就該一介不取,否則輕則良心不安、重則惹禍上身」,這種自我的界限是傳統中國思想長期形成的文化氛圍;年輕人受西方文化影響,有些人認為索3成酬謝金是「依法行事」,兩種價值觀是世代差異。


環球科技大學通識中心副教授歐崇敬說,阿婆也許沒受什麼教育,這件事卻凸顯老一代的道德觀念,普世價值深植人心。


善心婆婆 楊黃牡丹


年齡:67歲


學歷:國民小學畢業


家庭:25年前喪夫,育有5女1子


經歷:電子工廠女工,曾當保母、打零工,現在靠到市場撿紙箱變賣為生,月收入不超過5千元


資料來源:楊黃牡丹


拾金不昧案例


2011/01/13


.台中市蔡姓婦人拾獲民眾準備繳交的全家保險費7萬1900元,送交派出所認領,並婉拒紅包。


2010/12/18


.新北市陳姓民眾拾獲民眾準備繳交妻子坐月子中心費用10萬元,送交派出所認領,拒絕酬金。同日,桃園縣袁姓拾荒男拾獲36萬元,送交派出所認領,勉強收下失主6千元紅包。


2010/11/09


.台中市劉姓國小男童拾獲1千元,騎2公里腳踏車送交派出所認領。


撿錢堅索酬金案例


2010/12/14


高雄大學財經法律系潘姓畢業女生拾獲單親媽媽2萬1千元,歸還時堅持索取3成酬勞6300元,遭各界撻伐,潘女表示錢捐給學校動物保護社,該社團後來將錢退回警局。


2010/09/13


南部一名女大學生在校園拾獲學妹4萬元學費,要求3成報酬1萬2千元,否則不還錢,失主向立委求助後,對方才還錢。


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



panamax :

其實我想說的是  當時那位硬要求報酬的女大生

或許沒有想到  她的一念之差與自以為是

在往後的歲月  只要是社會上一出現這樣的善舉

大家一定會馬上聯想到她的不堪

這樣  值得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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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 35樓 panamax 的帖子

所以高學歷女跟拾荒婦比起來...

什麼都是天差地別..連良心都是...

不管她自己覺得有多優越...我覺得心美人生才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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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 36樓 老鼠愛小米 的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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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怪我怎麼看妳都怎麼美................

美得實在是已經到了無法無天人神共憤的地步了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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