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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創] 这样的校规,是为了什么?(原)

这样的校规,是为了什么?(原)

“校規”是學校生活的規則。其嚴厲性因學校而異,但也存在“有點奇怪的校規”,讓人忍不住想“這什麽啊?”,感覺很躥火。近日,有學生爆料,說了一件他不太能想明白的事:“3月28日,長河高級中學給高二年級開了年級大會,會上制定了幾條規矩。我給你們說幾條,有一條規定,男女同學平時距離不能小於50厘米。還有兩條是男女生不得同桌吃飯,男女生不得成對單獨出現在校園裏。”
其實還有更雷人的校規呢:某學校出臺“周末不能看湖南衛視,建議看央視”;除非班主任批準,否則男女生“不能夠一對一獨玩”;除非班主任批準,遇到困難盡量找同性同學解決,“男女生之間不得借故互獻殷勤”。某藝術學校舞蹈系的老師想出了這樣一招——學生長胖一斤罰款50元。呵呵,五花八門的校規,真是無語了。看來,為了管住“不聽話”的孩子,校方的確是動了腦筋。但是,當有網友質疑這樣的雷人校規時,學校的解釋一如既往地稱這是為學生好。這並不是為學生好,而是便於學校“好管理”,以及讓學生”心無旁騖”地一心學習、提高分數。在學校管理者看來,只要有利於提高學生學習成績的做法,都是為學生好,事實上,這種做法也得到很多家長的支持。這並不奇怪,在功利教育與競技教育環境中,教育已經被扭曲,人們只見分數不見人。不把學生作為有血有肉的人,而是把學生作為學習的機器、聽從使喚的工具。
當然,整頓校風,規範校紀是好的,但凡事都在於一個“度”。力度稍小,難於達到目的;力度偏大,就是矯枉過正了。在制定具體規定的時候,學校還是應該多與學生進行溝通,征求學生的意見,仔細考慮每項規定的可行性。如果只是一味的“閉門造車”的話,恐怕只會出來更多的變態校規,學校領導就顯得有些腦殘了。

[ 本帖最後由 十分想说 於 2013-4-17 09:28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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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過去的翻映巴,曾經得台灣也是呀。

這種教育不過就是大人把自己曾錯過的、想彌補的、想挽回的,由過去的"他門"
加諸回現代學子生上罷了,只為了用他門的未來,彌補自己曾經的遺憾。

不過,個人認為,做事就是把自己的份內事完成了,才能做自己想做的事,
而現在的身分就是學生。

不合理的要求,是為磨練。   只能這樣安慰自己了@@

[ 本帖最後由 59487680101 於 2013-4-16 18:26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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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要加強教育和引導,而不是一味的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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