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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 頂客聊天室-霸氣肥仔

凡正不管怎麼樣 我還是希望2位和睦相處 大事化小 小事化了(無)

讓我又想起一句 忍一時風平浪靜  退一步海闊天空

或許雙方道歉 也是解決問題的好方法

因為....我最不希望有人在跟我犯同樣的錯

也不想看到 大家考到難堪的地步

更不想見到 任何一位會員離開 就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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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奮鬥小蓁 於 2010-12-16 00:23 發表 訪客無法瀏覽此圖片或連結,請先 註冊登入會員
我承認我沒讀很多書

更不是很懂法律

但是來這裡玩遊戲的人

多半只是為打發時間

或是增加生活樂趣

新手是否該試著了解遊戲的規定
我翻了寵物中心的資料,並沒有找到,於是上聊天室尋求協助,最後結果連剛上線的懷孕媽媽都要我道歉若你在平時私下也動不動就告人
粉不好意思的說,這是我的第一次,請律師寫訴狀需要3000,剛上網查詢的結果,如果能挽回名譽一切都值得。那說實在的你可能朋友不多
你真聰明,我的好友的確不多。
剛才看了所謂的附件 ...
或許我有些地方,不管語氣還是各方面有所欠缺,但是我被罵就是應該的嗎?
我要求他道歉粉過分嗎?
潘先生說你想繼續挑釁. 儘管過來
那我尋求法律來保護我自己總可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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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已經把師父師姐的裝備及金錢歸還

希望師父可以繼續照顧下位玩家,
至於我~人徵一口氣,
等這件事情結束,
我自然也會消失。
不管他之前表現有多好,人緣有多好,都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
就像前總統一樣,犯了罪,還是要進監獄的說。

粉遺憾,我這在沒有看到任何人支持我,但最後我總有尊嚴與人格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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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霸氣肥仔 於 2010-12-16 00:41 發表 訪客無法瀏覽此圖片或連結,請先 註冊登入會員

或許我有些地方,不管語氣還是各方面有所欠缺,但是我被罵就是應該的嗎?
我要求他道歉粉過分嗎?
潘先生說你想繼續挑釁. 儘管過來
那我尋求法律來保護我自己總可以吧 ...
不好意思  恕我雞婆一下  若要告不是寫訴狀就完事了 因為離婚找律師都不只這價錢

所以將來,你一定不只花三千...但是我若是潘..我會花個二萬五請律師

你根本見不到潘  恐怕連書面道歉都沒有...因為見你的是他的律師(他當然也不會進監獄啊)...但是我當然是假設啦

你說我沒讀書啊..而我也沒想過去上網查..

希望大家別怪我多嘴

補充一下..我好久沒上頂客聊天室了..看到你一直掛著的就是 告<< 這個字..

那能不能也舉證這是您挑起的呢..但你又說您要保護自己?!...

雖然整件事都很無聊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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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潘大

奮鬥小蓁大 謝謝妳把小弟心中所想的說出來
有道是幫理 不幫親 他是師弟
我還是支持潘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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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弟是個律師,他說別為了小事就告來告去,因為很浪費錢...
而且最後一定會和解,然後大家都花了錢又浪費很多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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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身態度也有問題

原來態度有問題就應該被罵嗎?
12月15日 15:57:45>> 霸氣肥仔 說:一個版主~器量大一點吧~粉讓人看不起的
器量大小純屬個人感官,更不損害個人名譽。

不論之前在聊天室內的建議提議如何,但是潘先生先後用 蠻橫地 這種偏執狂傲的無理會員 這樣荒誕可笑的會員來形容我,要求他道歉有錯嗎?

GM或是版主,不論是否為有給職,他再三針對我及污辱我。難道這就是GM版主的職權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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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  很謝謝各位對我的支持與認同

至於霸氣打算提告  我個人非常歡迎

也希望你先去詢問一下律師事務所

將整件事呈請他們檢視一遍  看看你是否告得成

或是會反過來讓我提出誣告或名譽損害的求償

千萬別以為隨便搬出個法條來  就可以把別人嚇得屁滾尿流的

我的社會經歷至少比你多上10年  什麼風浪我沒看過

倒是我很訝異你有30歲以上了

從你的言談  原本還以為你只是個10來歲的小毛頭

總之  我簡單地在這邊告訴大家這事的起因

最主要的是你提到了

"12月15日 11:51:26>> 霸氣肥仔 說:不是固定~是提前公佈~假設3天後(幾月幾日幾點)~~沒有辦法倒是他家的事情"

你可以質疑我的措施有問題  也可以抱怨我的管理有瑕疵

我都不會生氣  也會盡力地解釋給你聽

但是你這種蔑視其他玩家的心態與言語  我是無法坐視不管的

什麼叫做 "那是他家的事" ??

你有什麼資格用這種態度去輕蔑其他的玩家

這是我之所以跳出來糾正你的唯一原因

如果你要告  請盡快  我還有很多事要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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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勳爺 於 2010-12-16 10:46 發表 訪客無法瀏覽此圖片或連結,請先 註冊登入會員
我弟是個律師,他說別為了小事就告來告去,因為很浪費錢...
而且最後一定會和解,然後大家都花了錢又浪費很多時間...
勳爺你好,請問令弟該收費標如何,可以幫我打聽一下嗎?
和解必須雙方當事人和議,他如果道歉,我也不願意白白花時間或金錢。
但是如果已經訴訟中,我決定不會和解。
我這人講話向來都粉直,如有得罪請見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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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 16樓 霸氣肥仔 的帖子

首先我必須說  對你說的都對

那我想請問你自己的發言有無妨礙他人的名譽

人無完人是對的   整件事情根本不需對簿公堂

我只想說   有甚麼好告的  你自己也有錯

別動不動就想用法律壓人   這是休閒的地方

不是台灣混亂的政治圈   即使要訴諸司法

先想想自己有沒有錯  而非是一昧的強調他人的錯誤

講得自己好像受害者都沒錯  捫心自問一下

整件事情從頭到尾自己都沒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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