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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霸氣肥仔 於 2010-12-16 00:41 發表 訪客無法瀏覽此圖片或連結,請先 註冊 或 登入會員 。
或許我有些地方,不管語氣還是各方面有所欠缺,但是我被罵就是應該的嗎?
我要求他道歉粉過分嗎?
潘先生說你想繼續挑釁. 儘管過來
那我尋求法律來保護我自己總可以吧 ...
不好意思 恕我雞婆一下 若要告不是寫訴狀就完事了 因為離婚找律師都不只這價錢
所以將來,你一定不只花三千...但是我若是潘..我會花個二萬五請律師
你根本見不到潘 恐怕連書面道歉都沒有...因為見你的是他的律師(他當然也不會進監獄啊)...但是我當然是假設啦
你說我沒讀書啊..而我也沒想過去上網查..
希望大家別怪我多嘴
補充一下..我好久沒上頂客聊天室了..看到你一直掛著的就是 告<< 這個字..
那能不能也舉證這是您挑起的呢..但你又說您要保護自己?!...
雖然整件事都很無聊就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