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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 [傳記] 鐵血宰相 ~ 《 俾斯麥 》

[傳記] 鐵血宰相 ~ 《 俾斯麥 》

俾斯麥


艾密爾·魯特維克 著
韓潔 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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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low]第一卷 閒人[/glow]
  第01章 武士的後代  
  第02章 逆子
  第03章 狂放少年
  第04章 涉世之初
  第05章 不甘寂寞的小鄉紳
  第06章 一段柏拉圖戀情
  第07章 瑪麗之死
  第08章 訂婚與信教
  第09章 投身政治
  第10章 當選議員
  第11章 危機時刻
  第12章 初露鋒芒
  第13章 婚姻生活
  第14章 外交官
  
[glow]第二卷 鬥士[/glow]
  第01章 大使生活
  第02章 政治魔方
  第03章 歐洲政壇新星
  第04章 內心的渴望
  第05章 威廉親王攝政
  第06章 赴任彼得堡
  第07章 轉折點
  第08章 出使巴黎

[glow]第三卷 功臣[/glow]
  第01章 鐵血宰相
  第02章 君臣之間
  第03章 持不同政見者
  第04章 奧地利受挫
  第05章 猶太人拉薩爾
  第06章 什列斯維希——霍爾施坦問題
  第07章 會見拿破侖三世
  第08章 遇刺
  第09章 普奧戰爭
  第10章 普奧議和
  第11章 政治遠見
  第12章 新德意志憲法
  第13章 遏製法蘭西
  第14章 大權在握
  第15章 瓦森別墅
  第16章 挑起普法戰火
  第17章 大贏家
  第18章 太子腓特烈
  第19章 參謀總長毛奇
  第20章 德意志帝國成立

[glow]第四卷 執政[/glow]
  第01章 帝國議會
  第02章 頒布「五月法令」
  第03章 揮舞懲戒之杖
  第04章 眾矢之的
  第05章 阿尼姆案件
  第06章 戰友羅恩
  第07章 奧古斯塔皇后
  第08章 獨裁
  第09章 是超人還是騙子
  第10章 新居
  第11章 愛犬之死
  第12章 兒子的婚事
  第13章 組織三國同盟
  第14章 柏林會議
  第15章 聯盟奧地利
  第16章 左右逢源
  第17章 好鬥的老頭子
  
[glow]第五卷 逐臣[/glow]
  第01章 老皇帝逝世
  第02章 威廉二世
  第03章 議會選舉失敗
  第04章 君主震怒
  第05章 被逐
  第06章 孤獨之境
  第07章 怨恨與報復
  第08章 撰寫回憶錄
  第09章 鬥士的風采
  第10章 政治遺言
  第11章 最後的歸宿



[ 本帖最後由 aska110169 於 2007-5-31 19:46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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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現在,我們看到,在昏沉幽暗的光芒中,一幅全身披掛的畫像凸現出來——這
是奧托。馮。俾斯麥,注定只是奧托。馮。俾斯麥。

    在最後的那些年間,黨派的偏見、怨恨、仇視始終圍繞著他,他的一副威武剛
強的外表卻怎麼也掩飾不了他的憂鬱、失意。

    俾斯麥在世的時候,很少有人會愛他;因為他很少去愛別人。在他死去之後,
人們對他並沒有多少懷念之情,只是為他塑了一座石像,冷冷清清地站在一處並不
繁華的場所。他的目光肅穆地盯著前方,面部毫無表情,這使人們難以對他的內心
世界做出合情合理的詮釋。

    我這本書的目的就是要描繪一個因為連連得勝而四處找事的將軍的形象。在這
本書裡,我把俾斯麥寫成是一個滿肚子都是驕傲、勇敢和怨恨的人——這三種元素
構成了他性格的基石。至今,對於俾斯麥的功過得失,人們褒貶不一,如果要想真
正瞭解他,我們很有必要對他的精神歷史作一些深入細緻的研究。

    歷史人物常常是有機的統一體,性格構成比較繁雜。我們不必用學院方法,不
需要許多註解,我們認為今天有必要把這種人物繪出具體形象,作為世人的榜樣或
警告。在我們這個社會中,人與政客是分不開的,情感與行為是互相關聯的,公與
私總是如影隨形,美術家若能真正認真對待他的作品,他必須要從多個角度瞭解他
的創作對象。

    到1830年初,俾斯麥的性格已經基本上定型,當然,在此前的十五年間,他的
性格波動是很大的。此後,俾斯麥所要做的不過是把刻好的線再弄得深一些。我們
之所以要把他的少年時代(在沒有從事政治活動之前)說得盡可能詳細一些就是因
為這個原因。而大多數傳記作家在此處只有寥寥數頁,只有一位作家曾經較為細緻
地描寫過俾斯麥的心理並取得了很好的效果——這位作家就是被人誤會的克來因。
哈丁根。1911年,我開始嘗試從心理學的角度描寫俾斯麥那種令人難以猜度的性情
以對抗關於這位「鐵血宰相」的稗史。十年之後,我又創作了一部關於俾斯麥的戲
劇,曾經希望能夠在德意志的舞台上演。

    我的較早的著作是不談政治的,現在卻有所改變。和我的第一本關於俾斯麥的
書相比,這本書的視角更接近真實。在新舊兩個版本中,只有一個共同之處,那就
是其中的主人公的性格是別人無法猜度的。環境有所變化了,所以我要對俾斯麥作
一個新穎而更為批判的描寫。歐戰之後,我們也得到了更為充分的關於俾斯麥的事
實材料,這給我的寫作提供了極大的方便。

    變換了視角後的俾斯麥,形象愈發顯得豐滿。顯然,他不是為了那座無人喝彩
的雕像,而是苦苦追尋一個奮鬥家的功業。俾斯麥的一生永遠是不停地奮鬥,有時
打勝仗,有時也打敗仗,永不停止的激情,永不滿意的現狀。有時候他也辦錯了不
少事,但即使辦錯了,也總是帶著天才的特色。總之,他是一個令傳記作家們著迷
的人物。

    艾密爾。魯特維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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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武士的後代



    這是一個悶熱的夏天,有一個小孩在園裡的一棵老橡樹下嬉戲。這個小孩雙眼
烏黑髮亮,有一頭淡黃色的頭髮。

    這是個四歲的小男孩,看上去,要比實際年齡顯得大一些。此時,他耐心地用
鏟子刨土,把一塊塊的土裝在小推車上,然後推走,堆在池邊。他在那裡用石頭和
泥土不知在築造什麼,看得出,他幹得很賣力。到了吃飯的時間了,園丁跑過來請
他回去吃飯,他拒絕了,而且還發了一通脾氣。

    他家的住宅是一所很簡單的鄉下房子,並不像一個鄉紳的住宅。房子的材料基
本上是木頭,沒有多少裝飾,只有一層,中間卻是兩層,大概有五個窗戶那麼寬。

    小男孩又出現了,他站在一樓明亮的窗前,出神地向遠處望去,他的眼前呈現
出一片廣闊的平原,成熟的莊稼滾動著金黃色的波浪,這幅景像極其富有詩意。小
男孩想起了父親。每次,當父親領著他去村子裡的時候總是說道:「這都是我們的。」
父親新近在尼樸甫得了兩千英畝的田地。

    當小男孩一歲的時候,父親就帶著他離開薩克森的申豪森,來到波美拉尼亞。
小男孩想道:「這全是我們的。」是的,整個村子都是他們的。他們沒有佃戶,只
有種田的小工。小工住在破草房裡。其實,他們就是農奴,儘管他們和僱傭他們的
鄉紳們都不肯承認這一點。村子裡有煤窯,還有打鐵鋪。

    有一天,小男孩跑人牛欄,快樂地在牛身下爬來爬去。管牛的老頭,九十歲的
布蘭德著急地喊道:「少爺,小心呀!母牛會踢著你的眼睛。它只顧安心地吃草,
眼睛可看不見你,它只要一踢就會把你的眼睛踢壞!」這個高齡的老頭子稱這個小
孩子作「少爺」,他說的是下日耳曼方言。

    七十年後,俾斯麥依然記得這個慈祥的鄉下老人,他對孩提時的俾斯麥講了許
多關於前普魯士國王腓特烈。威廉一世的故事。據這位老人說,遠在排特烈皇帝之
前,他就在庫斯特林親眼見過這位國王。

    每次慶祝日,父親帶著俾斯麥來到那間有三個窗子的大廳時,就會講起許多古
老的故事。大廳中央掛了好幾位祖先的畫像,都是技戴盔甲的武士,年久日深,畫
架上都落滿了塵土。五百多年前,祖先們大都在易北河畔做著鄉紳。到了九歲俾斯
麥更懂事的時候,父親就會給他講更多的故事。父親說,好幾百年以來,祖先們都
是住在莊園和大宅裡,有許多農奴為他們幹活。他們都是一些在地方上有實權的地
主,自古以來,每當星期日來臨的時候,他們會與親人分開,端坐在教堂裡另外一
個地方的橡木座位上——今天,許多地方還是這個樣子。

    也許,父親還告訴過俾斯麥,祖先們都是舊瑪赤的硬漢子,大多是對君主不滿
才遠走他鄉的。父親說,很久以前,有一位諸侯強逼俾斯麥家族讓出他們最好的森
林,以此換得申豪森。一百年前,俾斯麥父親費迪南的曾祖父去面見國王呈上舊瑪
赤的武士們的抗議書。那時,國王堅持要求他們納稅,他們堅決不肯,並說道:
「我們是自由的武士,不是納稅的地主。」國王在臨死之前交了一份黑名單給兒子
小腓特烈,黑名單上開列了四個抗命不尊的姓氏,俾斯麥氏首當其衝。

    俾斯麥的祖父喜歡飲酒,還喜歡打獵,據說他曾在一年內打過一百五十四隻紅
鹿,俾斯麥長得最像他祖父。俾斯麥的父親和祖父都不是武士。他的祖父是一個很
有意思的人,在他的年輕夫人死去的時候——剛好在威爾德時代之前——他發表了
一篇動人的輓歌,用很赤裸大膽的字句描寫他的夫人和他們結婚的細節。

    俾斯麥的祖父還是盧梭的弟子,他只希望四個兒子都做謙謙君子。他稱兒子們
為「我的朋友」,他喜歡看兒子們寫給他的文辭優美的信,他的藏書室內滿世界都
是學問高深的書籍。受父親的影響,費迪南和他的幾個兄弟都秉承了胸無大志的特
性,幾個兄弟雖然都打過仗,立過赫赫戰功,但是他們都不願去做官而寧願悠閒地
呆在家裡。

    費迪南二十二歲時打過一次仗之後,就甩手不幹了,跑回家教育兒子去了,這
令國王很生氣,一怒之下革去了他的武職,收回了他的盔甲,直到很久以後才歸還
給他。其時正逢亂世,費迪南卻過著逍遙自在的日子。1806年,弗蘭茨皇帝已經退
位,當時費迪南不過四十歲,正當壯年,當年耶拿戰役爆發之際,他還是躲在鄉下
不去打仗。

    俾斯麥這位厭惡戰爭的父親,有著高大魁偉的身軀和同兒子一樣的急性子,感
情異常豐富。在他的孩提時代,他曾同腓特烈大帝說過話,這件事令他記憶猶新。
費迪南的父親是法國文明的信徒,他既教育孩子們如何作一位貴族,又要求他們拋
棄階級偏見,平等待人。費迪南十分感謝父親的諄諄教導,這使他一生居然能夠保
持一種泰然寧和的心境,自己當家作主,沒有什麼奢望。他的性情很溫和,看上去
很快樂,靠自己的產業過著無憂無慮的生活(田產已交由別人管理),他大部分時
間都是在打獵,要麼就是飲酒——數百年以來,俾斯麥家族一向有好飲酒的習慣。
這可以從費迪南的信中窺見一斑:「今日是奧托(即俾斯麥)的生日,我最喜歡的
公羊死了,天氣很糟糕……有兩種葡萄酒好像不太夠勁兒,所以我改喝波打和捨早,
但願能合我意,當然,沒有濃咖啡,我可過不了。」隨後又寫了兩句關於牡蜊和鵝
肝凍的話。「我雖然淨吃這些好東西,但還是腰痛——人老了,不中用了。」

    他在三十五歲的時候娶了一位十七歲的少女做妻子,她長得很漂亮,高而挺拔
的鼻子,烏黑明亮的大眼睛。她面容冷峻,神態顯得很有教養。她的最顯著的特點
就是講理不講情,而且還有強烈的奢望。她的祖先是門肯氏,一百多年來一直是法
律或歷史教授,並把這兩種素質遺傳給了她的父親。腓特烈皇帝在位的時候,門肯
當過內閣參政,隨後擔任內閣主席,隨之失寵被革職。這是1792年,正是國王對俾
斯麥的父親發怒的時候。到了1800年,門肯再度做官,隨後彈劾腓特烈國王,要求
國王確定權限,力勸他實行內閣責任制。門肯一再表示自己如同斯泰因男爵那樣是
一位改革家,斯泰因曾恭維他說,他是一個優秀的自由黨分子。門肯的女兒就是俾
斯麥的母親,她承繼了父親的許多優點,對所作之事大多數都很有主見。她熱愛城
市生活,好出風頭,還喜歡宮廷。她簡直和她的丈夫格格不入,她的丈夫只想自己
安安靜靜地過日子,極不希望受到於擾,她卻不一樣,表現得很不安分。

    俾斯麥的理性,他的深人而不為情所動的睿智,都是母親遺傳給他的,但是他
的脾氣,他的性格,大概是從他父親那兒得來的。他從父母那裡得來的幾種性情證
實了叔本華的學說。

[ 本帖最後由 aska110169 於 2007-5-31 19:19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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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逆子

    俾斯麥在哥哥出生五年後來到世上,那時候,拿破侖剛從厄爾巴島逃回法國,
維也納的大會剛好解散,普魯士在歐洲建立了新聯盟。1815年4 月2 日,法國皇帝
在巴黎發表宣言書,反對這個聯盟。那天早晨,柏林的人從報上得悉,費迪南。俾
斯麥在尼樸甫生了一個兒子。奇怪的是,這個孩子生下來不久就覺得他的母親是自
己的仇敵。俾斯麥從小就和母親很不對眼,後來他對許多人承認了這一點。在數百
次談起家庭狀況時,他從未說過母親一句好話。他一直到老都津津樂道地譏笑他母
親是一個女腐儒,對他很不負責任。俾斯麥說起母親來總是帶著怨恨的情緒,說她
「很少有柏林人所謂的『慈愛感情』。」他又說:「她待我是極其苛刻和冷談的。」
他解釋孩提時就憎恨母親有兩個理由:一次是在冬天,他母親在柏林款待賓客,因
為房子太小,他父親被迫把自己的床讓出來,這件事給童年俾斯麥留下了深刻的印
象。還有一次是他正得意地站在一位祖先畫像前評述的時候,母親卻堅決地收起了
這幅畫像,以懲戒兒子以祖先為榮耀的習氣。這兩件事都讓小俾斯麥很難過,他的
心裡從此埋下了仇視母親的種子。

    孩童時代心頭難以抹去的記憶表明俾斯麥奮鬥進取的動力來自於他的自豪感。
有一次,他的哥哥欺侮了他,他憤而離家出走,在菩提樹下大道走來走去。還有一
次家裡來了客人,他躲在屋角裡聽見幾個男客疑心地說道:「這是一個男孩呢還是
一個女孩?」,俾斯麥站出來大膽而豪邁地購:「我是個男孩,先生們。」客人們
為此驚詫不已。

    他在學校幾年的教育是極不成功的,直到晚年,他還念念不忘令自己惱恨的柏
林柏拉曼學校所浪費的八年時光。他說:「我從小就離家讀書,從此以後,我再也
沒有想家的感覺。從一開學起,我受的教育除了充實知識,其餘盡皆拋棄。當然,
那時候應該多學些知識。」他始終認為母親是家裡節制扼殺一切的根源,他把在寄
膳宿學校所受到的種種苦楚都歸咎於他的母親。那時,他訴苦說,他在學校吃的是
陳麵包;教育制度極其嚴厲苛刻;冬天穿的衣服不夠,讓他瑟瑟發抖。八十歲的時
候,他還常對人說:「我們在學校的時候,他們常用一把細長的刀子戳醒我們。」

    德意志的民族主義與雅恩黨徒們過火的自由主義和反貴族使得這個剛剛才十歲
的孩子心裡倍覺自己是武士階級中的一分子,他要反擊那些威脅貴族們的自由主義
分子。他的母親就有比較濃厚的自由主義傾向,因而他更加痛恨這些『烏七八糟
「的思想。他常常抱怨道:」我從來都吃不飽……肉常常是硬的。我們早上五點半
鐘就得起來,六點至七點就得寫東西。他們對待我們還不如小軍官對待剛入伍的小
兵。當我們比劍的時候,臂上往往要受到很重的打擊,傷痕通常要過好幾天才好。
「當時,這個孩子一心想回家,他甚至渴望,如果學校坐落在皇宮所在的地方就好
了,國王有時也從這兒走過,可惜學校的位置太偏僻,令人覺得寂寞難耐,毫無趣
味。」有時候我從窗戶向外看去,望見農夫駕牛耕田,悠哉悠哉,我禁不住淚如雨
下。我十分想家,想得甚至生了場病。「俾斯麥說,」所以我終年盼望放學,趕快
逃離這兒,因為家裡答應我放學可以回家。「

    誰知母親竟然寫信告訴他,她七月份要去海邊避暑,希望他能夠繼續留在柏林。
讀了信後,他大失所望,對母親別提有多麼厭惡了。不止一次是這樣,每年夏天夠
如此。有好幾年他都沒有機會回家,看看家裡的老房子、大花園、田地、糧倉、馬
號、打鐵鋪和村子。後來,他說在學校的生活沒意思極了,這得歸罪於他的母親。
自此,凡是母親所要的,所教的,所喜的,在俾斯麥看來都是不好的。

    俾斯麥長大之後認為,他母親的活動和奢望對家庭造成了很大的傷害。她在尼
樸甫每年都要介紹新機器和耕種的新方法,她要嘗試新方法,因為她的丈夫很守舊,
太容易說話,什麼事都會弄毀了。到了冬天,她和丈夫一起去柏林。俾斯麥住在柏
林的某條街上,他母親認為住在這裡很不時髦。她同費迪南乘馬車去赴大臣夜宴的
時候很是精心打扮了一下,俾斯麥永遠不會忘記母親花枝招展的樣子:「我記得很
清楚,從前的事如同今日一樣。她戴著長手套,穿著高腰裙子,兩團卷髮披在兩旁,
頭上還插了一根極大的駝鳥毛。」他是從母親的口中最早聽說過自由黨的口頭話。
當他還是一個半大孩子的時候,母親要他去買巴黎報紙,上面登載了七月革命的消
息——每次,他都很不情願地去做了,但卻越發瞧不起自己的母親。後來,他寫道
:「她生日的那一天,一個男僕從學校接我回家,我看見了母親屋裡擺設了許多野
百合花,她特別喜歡這種花,還有許多衣服、書籍、各種零物,都是人家送她的禮
物。隨後就是請客,來了許多少年軍官……還有饞嘴的老頭子們。有一個女僕送我
魚子吃,不然就是別的好吃東西——足以毀了我的脾胃。僕人們偷了許多東西!…
…我從未受過正規的家庭教育。……我的母親喜歡應酬,不太答理我們……」



    他從十二到十七歲時,一直都在格羅克羅斯特高等學校學習,上學期間,他發
現仇恨貴族的學生與日俱增,學生們大多是平民的子女,這種環境反而增強了俾斯
麥門第的自豪感。他現在住在柏林父母的住宅裡卻實在受不了母親的一些舉動,他
的父親是個隨隨便便的人,對此基本上漠然置之。俾斯麥只好同大他五歲的哥哥住
在一起。他哥哥現在是一個學者,「專注於生活的物質方面」。除了哥哥之外,他
只有一位先生和一個女僕做伴。在俾斯麥品格形成最重要的幾年間,並沒有人指導
他的思想,只好由著他自己發展。從七歲到十七歲時俾斯麥找不到一個能值得自己
摹仿的人,除了父親之外,也並沒有一個他所愛的人。

    俾斯麥說他父親「不是一個信奉基督教的人」,他的母親也是一位無神論者,
父母都不到教堂去。但他們的孩子卻都受到了宗教教育。俾斯麥的母親雖然自稱無
神論者,但卻對於斯威敦堡、普勒夫的女預言家和俾斯麥的諸多學說表示出極大的
興趣。(她的兒子說:「她對於別的事體都很明白的,惟獨對於這種事卻不然。」)
她相信自己是一個學問家,她丈夫的文法有點欠通,她就看不起他,但是她什麼事
都不會瞞他。費迪南曾經詼諧地對一位朋友說:「她雖然有學問,但還遠不夠聰明,
看不到收市時的羊毛價錢低過開市時候。」

    母親對兒子們的表現永遠不會滿意,父親卻不是這樣,他很喜歡孩子們。父親
對俾斯麥說:「我每次看你寫的報告,總是很滿意。比洛他們昨天在這裡,我把你
的報告拿給他們看了,他們說你寫得很好,我感到非常自豪。」母親卻說:「你看
看四周,人們對你的學業是如何評價的,你得留心些,你將來就會明白你還要做多
少事情,別總以為自己是有學問的人,你那點東西根本不頂用。」俾斯麥十四歲的
時候,有一次騎馬不慎跌落下來,被母親見到了,她說:「我的寶貝,你父親說得
對,你無法駕馭你的馬,所以跌落下來是必然的,況且你也沒有一個好馬鞍。你的
馬鞍現在只不過是一堆破舊的衣服。」他對母親的言行感到憎惡。

    他的自尊心很強,對於傷害自己自尊心的言行,他絕對不可忍受。這養成了他
喜怒無常、跋扈的性情。在他所學習的所有科目中,只有德文是最出色的,他的歷
史課學得卻不怎麼樣。有時候,他的論文寫得也很差,但是他並不在乎。他常常顯
得很傲慢,對他的老師們表現出蔑視。他早上總喜歡睡懶覺,到了下午就顯得精神
很足,晚上通常是俾斯麥最精神煥發的時間。這是精神呈現病態的人的特色,他一
生都擺脫不了這種特性。

    這個顯得悶悶不樂的少年只有一樣東西可以消遣,那就是女人。最初是他的妹
妹瑪爾維尼,她比他小十二歲,是父母的掌上明珠,更是俾斯麥鍾愛的玩物。俾斯
麥十四歲時在日記中寫道:「瑪爾維尼是一個很不錯的姑娘。她說法文,說德文,
隨她的便。」十五歲以後,他一放假就回家度假。有一年,有人發現他在一間田舍
裡同一個農夫的妻子說話,在一起廝混了很長時間。十六歲時,據說他和一個秀美
的保姆在郵車裡有過一件很冒險的事情,那個女人最後暈倒在他的懷裡。他還請他
的哥哥替他送一件表示愛意的小玩藝兒給一位鄰居的女人,卻從沒有透露送禮人的
姓名。俾斯麥從鄉下寫來的信表示這位十五的少年心裡塞滿了懷疑主義:「星期五
那天,有三個少年,一個是放火的,一個是搶劫的,一個是竊賊……越獄逃走了。
晚上,尼樸甫的駐地軍隊總共派出了二十五名士兵追捕這三個逃犯。……當他們與
逃犯遭遇時,這些軍士們首先就慌了神。他們互相對喊,兩邊都很害怕,也不做出
答覆,就這樣僵持著。」

    到了十七歲的時候,俾斯麥什麼也不相信了,他最早的政治信條很簡單,就是
普遍懷疑主義。他十七歲離開學校的時候(歌德是這一年死的)若不是一個共和派,
至少也是相信立國的最合理體制是共和。……這些對自我的理想化見解其實是不符
合事實的,事實上,他與生俱有普魯士人君主制的情感。他的歷史同情心與崇尚還
是站在法權一邊。他認為布魯圖與哈莫狄阿斯是罪人,是反叛者。在俾斯麥看來,
凡是德意志諸侯對皇帝的抗拒都令他惱怒不已。

    就他所能記憶的而言,關於國體這樣空泛的思想,他只表過兩次態,這兩次都
表現出了他的性格。還在學校上學的時候,他非常反感古老派的演說,他說:他覺
得他們讀這種粗鄙與罵人的演說詞令他噁心……這是荷馬時代的英雄們在打仗之前
所習慣的自吹自擂式做法。俾斯麥就是這樣刻骨地反對在政治上說空話。少年時代,
他還堅決反對非情緒的動作,他認為人類的所作所為應當充滿激情,這是一種本能。
他貶斥威廉。退爾時說:「據我看來,無論世上哪一個善射的人,都可以把那個當
靶子的孩子射死,沒有把握射

    中蘋果的,與其射兒子,不如趕快把奧國的總督射死,這樣做豈不是符合自然
的意圖,也顯得非常高貴。對於殘忍的號令,這樣做才算是發出公道的憤怒。我不
喜歡躲藏埋伏。「

    對於宗教信仰俾斯麥表示反對,這樣做有他自己的理由。他是在十六歲的時候
放棄宗教信仰的,他說:「我從小就習慣祈禱,現在不再祈禱了,這並不是因為我
把宗教看得無足輕重,而是因為我的思想成熟了。據我看來,祈禱與我對上帝的理
解有很大的衝突,我對自己說,倘若不是上帝因為他的無所不在,規定著每事每物,
並不依賴於我的思想與意志……要不然,就是我的意志不依賴於上帝,反而認為上
帝能夠被人類的祈求所潛移默化,人類就未免顯得過於自大了。」

    惟一值得注意的就是俾斯麥的這一串推理。他自小就受懷疑派的教育,他的本
性過於好疑,不可能對什麼產生絕對的信仰——這種個性的造成與他的父母也不無
關係,他們不知不覺地使少年的俾斯麥成為一個自傲自大的務實主義者:除非現實
環境迫使他讓步,他才肯向一個更高的權威讓步,這個少年一方面不肯明說,以兔
得罪上帝,另一方面卻什麼也不相信,崇奉虛無主義。他不祈禱,卻用外交手段把
這個責任推到上帝的身上,他用表面上的忠誠掩蓋了自己對上帝的藐視。他還強逼
上帝於兩者之中任選其一,儘管這是上帝所不習慣的。因為俾斯麥知道,近乎流俗
的屈膝崇拜並不能鍛煉他的自重。

    他第一次面見國王就是帶著這樣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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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狂放少年

    有一個身材極其瘦弱的少年,裝出一副很嚴肅的樣子,在大街上旁若無人地走
著。他的樣子怪兮兮的,頗引人注目——穿了一件鮮紅的外衣,戴了一頂奇形怪狀
的小帽子,揮舞著手杖,嘴上叼著一根長煙卷,他一叫「亞利厄爾」,就有一隻黃
色獵狗跑過來緊靠在他的膝邊。他就是帶著這副打扮大搖大擺地走向格了根大學。
他要到那兒去見地方裁判官。這位長官因為他的行為與所穿的奇裝異服很不像個樣
子,於是就傳他過來審問。有幾個穿著平常衣服,戴的是他們隊裡的有特別標記的
小帽的好學生在他身邊走過時,看見他這副樣子禁不住哈哈大笑。這個新來的學生
立即要同他們挑戰,這件事最終未能被阻止。他在第一個學期裡所表現的力氣給全
班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班長竭力奉勸這個同學人隊,不要惹太大的麻煩,但是決
斗還是發生了。俾斯麥第一次與同學決鬥之後就在隊裡變成了一個重要的角色。

    莫特利是俾斯麥的同學,曾刊行了一本名叫《奧托。馮。雷本馬克》「的小說,
這本小說裡活靈活現地描寫了這個時期的俾斯麥。小說裡寫道:」他年紀很輕……
還未到十七歲,但是他很聰明……我所見的人都遠遠不如他。……我很少見到過像
他這樣面目可憎的人……但是我卻和他相處了很久……剛開始我覺得他長得還算過
得去。他一頭凌亂的頭髮,呈雜色,介於紅與白而帶橙色之間,滿臉都是雀斑,兩
眼中心無色,眼睛旁邊好像有一圈紅線。他的臉上有一大塊傷痕,從鼻子尖一直到
耳朵旁,縫合了十四針,是新近決鬥留下的紀念……他最近又把一旁的眉毛剃去了,
他的臉成了一張令人恐懼的怪臉,這是獨一無二的。他身材瘦小,好像還沒有完全
發育開,但是個頭卻不矮。……他穿了一件不成樣的褂子,既無領帶也無扣子,沒
有顏色,沒有款式;穿的是非常寬大的褲子,鐵跟的靴子,帶著極大的靴底。他的
內衣領沒有領帶,翻過去蓋住兩肩,頭髮拖在耳朵與脖子上。嘴上是似有似無的胡
子,說不出是什麼顏色,一把大刀掛在腰間,這就是他的面貌與打扮。「

    莫特利還告訴我們,這位怪異的貴族公子會彈鋼琴,會拉提琴,會說四國話。
只有當他們兩個人在一起的時候,他才說較為文雅的話。俾斯麥說:「我喜歡用這
種方式羞辱人,想出種種辦法,試圖闖入最好的群體。當然,這只是兒戲。我只有
一個想法,我要在這裡領導我的同學,正如我將來要統治一個國家一樣。」莫特利,
這位少年小說家寫道:「這裡有一個英雄的好材料被糟蹋了。」這是他在第一個學
期之後對他的同學俾斯麥的評價,此時,恰恰是俾斯麥成名的十年以前。

    俾斯麥,這位新來的學生沒有一處不顯示出與眾不同,他的膽子,他的狂傲,
他的放蕩行為,他的奇裝異服,他的殘暴與慈愛交織在一起,無一不表示他是個怪
異、奇特、令人不可思議的人。同學們給他起了三個綽號,分別為「金柯甫」、
「卡素比」、「阿里」,這三個綽號只有一個意思:怪物。學生們穿的都是平常衣
服,他卻要穿蘋果綠的短褂和非常長的袍子,要不然就是穿海虎絨的褂子,釘上螺
鋼扣子,表示他有許多很好的衣服。有時候,他喝了許多酒之後晃出了酒店門,走
到河邊,坐到半夜,又心血來潮,下水暢快地游泳;有時候,他因為吸煙和吵鬧,
違反了學校的法規而受到責罵與處罰;有時候,他喜歡做一些藐視學校管理員的事
情,在這方面,所有的同學都無法與之媲美;有時候,因為貼身的竹布內衣令他身
上發癢,他就索性一絲不掛,躺倒便睡——他的同學絕對沒有誰敢惹他,因為一旦
惹了他,他就會毫不猶豫地提出挑戰,那樣,決鬥肯定是無法避免了,而且,他每
次決鬥總會以獲勝而告終。他在最初的三個學期裡與人決鬥過二十五次,只有一次
受過處分,這些輝煌戰績給他的同學們留下了很深刻的印象。他就是用這種方法達
到目的,沒有人不懼怕他。

    俾斯麥經常去的那個酒館是個國際性的場所,這個波美拉尼亞的少年貴族幾乎
總是與外國人交朋友。他在這裡結交了兩個朋友,他們成為俾斯麥終生的摯友——
因為他們與俾斯麥所結交的其他密友不同,絕不會因為政治上的分歧而絕交。這兩
個朋友,一個就是莫特利,美國人,是一位性情和悅的有教養的人,他對任何事物
都沒有什麼偏見。另一個人是柯雪林伯爵,他是庫爾蘭人,是個知識淵博,非常刻
苦的人。俾斯麥到了晚年的時候最親密的朋友只有他們兩人。莫特利少年時是一位
想像派的著作家,後來又成為歷史學家和外交家。柯雪林是一位自然哲學家,有時
偶爾也在官場混混。這兩位朋友年齡都比俾斯麥大,自制力比較強,目的性也比較
明確,他們具有俾斯麥所沒有的許多長處,對俾斯麥的影響難以低估。俾斯麥的父
母希望他能學法律,將來做一名外交官。母親對他的期望是重得他父親失去的權力
與地位。當然,這只是門肯氏的想法,而俾斯麥氏卻無意於此,他們向來不願做官,
除非當軍官。就這件事而言,無論母親心裡如何盤算,對於俾斯麥來說都是無關緊
要的,因為他還沒有考慮過要作什麼。他並不想當軍官,也不知道該做些什麼好,
從十七歲到二十歲,他的生活像一杯白開水一樣乏味,許多大好光陰都虛度了,他
只是漫無目的,無所事事地遊蕩在街頭。



    對於政治,他似乎看得很冷淡,並沒有要幹一番大事業的雄心壯志。他並不喜
歡學生會,會員們舉杯緒皇帝國王祝壽,唱愛國歌曲,所作所為令俾斯麥敬而遠之。
當然,俾斯麥厭惡學生會的原因並不僅僅是這些,他說:「我討厭他們貶斥學生們
決鬥或者狂飲。」所以俾斯麥總是逃避大學校園裡的各種名目的聚會,而在當時,
關於德意志帝國的觀念,都是在這些聚會中慢慢產生的。每當大家聚餐的時候,誰
都喜歡同普魯士人開玩笑。俾斯麥為此常常向這些譏笑普魯士人的學生提出挑戰,
他聲稱要為普魯士人的名譽而戰。有一次,他竟然同時與六個人決鬥。有人評價俾
斯麥說:「這個一年級的學生說話好像我們今日還在排特烈大王時代!」對於本國
的問題,俾斯麥好像並不在意,即使是相當有名的教授演講這個問題,他也不願去
聽,他寧可在美國獨立日那天去和美國朋友們喝酒慶祝自由,甚至醉跌在桌子底下。
但是一談到德意志至今未能實現統一,他就要和人家賭上二十五瓶香擯酒,並斷定,
在二十五年內,德意志各邦必將聯合為一體。最後,他贏了,因為十三年後,德意
志就成了一個大帝國。

    同時,他卻是非常小心謹慎的。他的哥哥現在是一個小軍官,俾斯麥給他寫信
提醒道:「你寫信回家的時候,必須要掩飾自己的思想。對於我們的家庭,你用外
交詭詐與謊話比說話誇張更容易達到目的。」俾斯麥的生活方式,他的吃穿用度都
要花很多錢。在大學一年級之後,他對自己的家庭也感到非常不滿。一次,他寫信
對哥哥憤憤地說道:「老頭子不肯替我還賬,父子之間的關係很不和。……這並沒
關係,因為我很講信用,所以能夠過很放蕩的生活。放蕩得太過了,就會得一場大
病,臉色蒼白,面無血色。到了聖誕我回家的時候,老頭子自然就會以為我是因為
飢餓所至。那時候,我會堅守自己的戰線,一口咬定就是這個原因,我說,我寧可
當一個信奉回教的人,也不願意忍饑挨餓。從此,我又可以隨心所欲了。」

    能寫這樣一封信的學生,能不是一個天才的外交家嗎?駕馭人們,權衡動機,
最善於利用暫時的地位,自己不承擔任何責任而使仇敵承擔責任,這都是玩弄權術
所必不可少的。俾斯麥的母親很不喜歡他的所作所為,她一直都琢磨不透兒子俾斯
麥為什麼會變成這樣。

    到了十八歲的時候,奧托。馮。俾斯麥顯得體弱多病,沒精打彩,他開始厭倦
徹底狂歡。和少年歌德一樣,他只好回家休養,吃的是鄉下的粗茶淡飯,過的是安
靜平和的日子,不久,就恢復了健康。病癒之後,他又想出去求學了——這次卻要
去柏林——他的母親認為他實在想不出別的事可幹,所以只好去讀書。俾斯麥回憶
道:「我看我的母親還是願意我穿上藍色的軍服在哈勒門前護國。那一天我起得很
晚,她對我說,她認為我並不像一個喜歡讀書的人。」當然,俾斯麥確實不想讀書,
但他更不想當軍官,他常常同一個名叫布蘭肯堡的表兄和一個名叫羅恩的少年在一
起。後來,每到關鍵時刻,他們都會呆在一起。但是,俾斯麥最喜歡的兩個朋友還
是柯雪林與莫特利。他與莫特利住在一起。每當莫特利戴上拜倫式的衣領子(那時
他對德文還不太精通。),坐在書案前譯《浮士德》,或者坐在窗前,支起雙腿,
讓底下走過的人看見他的兩雙紅拖鞋時,俾斯麥就會感到非常高興。有時候,他們
兩人費了半夜功夫討論哲學問題,莫特利一點兒也不顧俾斯麥的面子,對他毫不相
讓。他們的爭論常常從終點又回到起點,這令俾斯麥感到十分生氣。但這些不愉快
很快就互相忘卻了。俾斯麥後來說他之所以喜歡莫特利是因為他的長相十分英俊,
有一雙明亮的大眼睛,既聰明脾氣又好。俾斯麥也是因為這樣才喜歡上柯雪林的,
他之所以喜歡這位伯爵,並不是因為他的睿智,而是因為他相貌英俊滯灑,深請人
情世故,還會彈鋼琴一一柯雪林能彈貝多芬的曲調,一彈就是幾個小時。俾斯麥只
為貝多芬的音樂所動,貝多芬是他的偶像。

    在俾斯麥看來,世事沒有一件能夠令他滿意,他對所有的事物都持譏笑態度,
甚至連自己也不饒。他寫信給一位同學,說道:「每天費了許多功夫打扮自己,剩
下的時間去找朋友喝酒。到了晚上,我坐在音樂劇院的第一排,我淨做一些無禮之
事……從格了根來的懶人某君還在這裡。……還有那個貴族少年,是個瘦長條兒,
也在這裡,能夠成為一個人的種種物事他都沒有做過,而成為一個客棧管房間的人
的種種物事他都要去做。在這裡,他同三十個他的同類常常生活在一起,過得很歡
樂,他對於他們再也不能說什麼不滿意的話了。……他們既不吃東西也不喝酒一一
你能想到他們會做什麼嗎?他們在敬自己的祖宗。」

    他厭世幾乎到了極點。各種各樣的應酬,游手好閒,裝模作樣,他都看不起。
他自己是陷入其中不能自拔,但是心裡卻很可憐自己的這些弱點。既然是這樣,還
有什麼事好做呢?只剩下與人決鬥或者趕快結婚。他曾給朋友寫信說道:「我想我
應當辭去外交職務,姑且教練幾年新兵作消遣,隨後就娶親,教養孩子,種地,釀
許多白蘭地。倘若十年八年之後,你來這裡探望我,……你將看見一個身體肥胖的
民兵軍官,他有一臉大鬍子,喜歡罵人,憎恨法國人,他很野蠻,打獵狗,也打僕
人,卻被他的夫人管教得厲害。我將穿上革制的褲子,在羊毛市上讓人們取笑,倘
若人們尊敬地稱我為伯爵,我就很和氣地捋著鬍子,愉快地和他們打招呼。因為他
們這樣稱呼我,我就會讓兩元錢,便宜一些把羊毛賣給他們。國王萬壽日,我將喝
醉酒大呼萬歲。那時我將常常喝醉酒,談收成與馬匹。」後來,俾斯麥因為怕娶親,
所以並未過這樣的生活。他訂過幾次婚,又毀了這些婚約,最後,他甚至害怕了,
一提起戀愛、婚姻就頭疼。但在這方面,俾斯麥是矛盾的。莫特利說:「關於戀愛,
俾斯麥是非常無所顧忌的,有些跟著感覺走。同時,他卻常常很熱烈地戀愛,他此
時會對我們說,不久,他就要娶親了。他說,假使他的愛情能夠持久而不變,他就
願意娶親,最可笑的是人家當他是一個冷血的憎惡女人的人。人們就是這樣自欺,
他們往往只是道聽途說。」

    在俾斯麥二十歲的時候,有一位先生塞給他許多應考的資料,他決定碰碰運氣,
居然考中了,取得了律師資格。後來,他在柏林的法庭裡當了一段時間律師。其實,
俾斯麥井不喜歡做這些無聊的事,他之所以決定去當律師是因為這樣就可避免當軍
人。他說道:「我的父母總是逼我當軍人,被我拒絕了,最後,我居然說服了他們。」
俾斯麥雖然是一個棒極了的游泳好手和劍術專家,卻極其厭惡陸軍的操練。但是對
於父母希望他進入宮廷,他只好讓步,他說:「我並不想人宮廷,但是父母堅持要
我去,他們的努力當然是為我好,因為進入了宮廷,我一定會前途無量。」後來,
俾斯麥參加了一次宮廷舞會,普魯士王(這時他的年歲比俾斯麥長一倍)同他說話
時,看到這個少年律師卻有衛隊將官的身材,禁不住詫異地問道:「你為什麼不當
軍人?」俾斯麥答道:「殿下明鑒,我在軍營裡並無陞官的希望。」親王說:「我
看你當律師,也不見得有什麼好前程!」

    這是俾斯麥第一次與普魯士威廉親王談話。從這次舞會中兩個人的對話裡我們
可以窺見兩個人在性格上的差異。威廉無一處不是軍人,俾斯麥卻無一處是軍人。
當親王見到他有著魁梧的身材而不去當軍人表示詫異時,這個貴族公子卻借口於無
陞官的希望來搪塞親王。後來俾斯麥常常使用這種借口來對付威廉,以遮掩其中的
真正緣由,用意在於不傷害威廉——這位普魯士人的軍人榮譽感。

    話是這樣說,但律師事務的無聊和競爭的激烈確實令俾斯麥灰心喪氣,他看不
到什麼令自己振奮的前途。而與之相比,宮廷的生活以及對大好前程的渴盼,最終
引誘得這位少年律師改變了初衷,他開始潛心去做許多自己不喜歡做的事情,前提
是只要對前途大有好處。他甚至為自己設計好了未來。這個時候,朋友們都漸漸發
現,這個憤世嫉俗的傢伙也開始胸懷大志了。二十年後,柯雪林還清楚地記得當年
與俾斯麥的對話,俾斯麥說:「憲法是一定需要的,雖然這只是裝點門面的玩藝兒,
但是心裡務必要虔敬以待。」他又微笑著說:「我如同一個有智慧的瞻拜人,我要
去進謁那些披掛許多功勳寶星的大人物。」

    或許,這個二十幾歲的少年早就預見到,在新的普魯士國中,如果不通過這種
方式,什麼事都不會辦到。他心裡所厭惡的就是憲法,說到虔敬,他的心裡根本不
可能有!雖然他那麼說是很違心的,但這可能會給他帶來好處——這就夠了,至於
內裡真實與否就不必去理會了。他對柯雪林說自己是個有智慧的瞻拜人,後來,他
果然變成了瞻拜人,他的所言所行表明了自己具有深藏不露的志向,他雖然對寶星
並無興趣,但卻極想攬有實權,有權就會得到這樣的榮耀。「好吧,但是我們心裡
還是要虔敬。既然實在不願虔敬,那麼我們就全是胡說八道。我們不如還是喝酒吧!」
俾斯麥最後這樣對柯雪林說。

    若要探究俾斯麥的內心世界,搞清楚究竟有什麼東西與他的大志相牴觸,或者
瞭解他如何傲慢地、不屈不撓地與之相抗爭,我們必須留心讀一讀他寫給一位朋友
的信。這位朋友名叫沙勒克,他與俾斯麥在格了根時相識。俾斯麥很少給這位朋友
寫信,但是只要寫信,信中所言必定直言無隱,言無不盡。俾斯麥初當律師時給沙
勒克寫了一封信說道:「我的志向從前是不確定的,原來所走的路是另一個方向,
現在卻強逼我努力改變,無論採取何種手段以求得進步。我不知道你現在是不是仍
然一邊喝酒一邊譏笑我的愚妄。我雖然並不想和你分享這樣的心境,但卻不得不承
認這是一種無比愉悅的心境。我現在迷戀於做各種各樣的瑣事,我認為做許多無聊
工作的惟一快樂就是糟蹋時光。」

    但是他立刻譏笑自己所做的一切,他說:「當我仔細審視我所做過的事時,我
發現自己是個可憐的人。從早上開始,我就研究一些毫無意義的事情,到了晚上,
我就得人官或者參加官場上的許多社交宴會,還不得不裝出很快樂的樣子。其實,
我並沒有達到沙勒克譏笑我的那種愚妄程度,既沒覺得這樣的時光多麼快樂,也沒
覺得有多麼令人厭惡。但是,現在我覺得,即便是獲取了德意志最高的榮銜,最有
異彩的寶星,最赫赫的特賜,都不能彌補眼下身心禁銅的慘重損失。我常常想棄筆
墨而事鋤犁,棄案續而事打獵。但是無論什麼時候,我一定想做什麼就做什麼,想
怎麼做就怎麼做。」

    他這種天生的我行我素應該是父親傳給他的,這樣的品性卻與母親對他的要求、
設置相牴觸,前者總是佔了上風。他生性自滿狂妄,從不懷疑如果他想做的事會有
失敗的可能性,所以,他不會對一些小小的成就沾沾自喜。

    話是這樣說,他為謀求成功所進行的不懈努力是令人歎服的,他常常絞盡腦汁
算計著在什麼地方,用何種手段才能取得最快的成功。他在萊茵河上報名參加律師
考試。要想在律師界裡求得高昇,必須要通過這一次考試。他全力以赴地投人去做
這件事,幾乎忘記了其它一切。這回他真是下定了決心。不久,他就成功了。

    在二十一歲那年,俾斯麥回到老家申豪森,他的父親也在那裡。俾斯麥回憶說
:「這所大宅子有三十間屋子,其中有兩間有傢具,還有幾張可愛的東方地毯,但
它已經很破舊了,幾乎看不見底色。屋子裡有許多耗子,風在煙囪裡吼叫——總而
言之,這就是我的祖宗們的莊園,裡面充滿了憂鬱與憋悶的空氣……有一個老管家
負責照料這些家產,他和我的父親是好夥伴,今年六十五歲了。我住在這兒準備考
試,還可以聽聽鶯兒啼叫,打靶,讀伏爾泰和斯賓諾沙倫理學。……家裡的老廚役
告訴我,農民們都在那裡說,『可憐的少主人,他將來在這裡做些什麼呀?』管他
們怎麼說,反正我在這裡感覺很滿意,前所未有的滿意。我每天早上六點鐘起床,
而且對研究學問很投人——這在我以前是辦不到的。我相信有這種感覺是有原因的,
這大概是因為這年冬天我在熱戀之中……你將說道,『啊哈!不歡的戀愛,無聊的
戀愛,寂寞、憂愁等等』——這樣說也可以,但不管怎麼說,我現在是無憂無慮的,
依照斯賓諾沙的解釋,在戀愛中,我似乎很冷血。」

    俾斯麥坐在大菩提樹或者老橡樹下,他的父親慈愛地注視著他,有一個鄉下女
人在照料他,他很刻苦地學習,他那不甘寂寞的心竟然在這幾個星期內第一次安分
下來。現在他也不再憤世嫉俗了,已經變得非常平和。他得益於斯賓諾沙的教誨,
學會了很好地把握住自己的心態。

    俾斯麥,這位曾經游手好閒慣了的貴族公子竟然帶著頂好的報告和履歷書,起
程前往埃斯拉沙伯。這個地方原是他善於盤算的母親挑選的,因為這個新的普魯士
殖民地的主席是從瑪赤來的阿尼姆氏。她想,再過兩年,俾斯麥一定會追隨他的外
祖父門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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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涉世之初

    處於普奧意三國交界的著名的礦泉鎮是外國人經常出沒的場所,他們喜歡在那
裡糟蹋著光陰與錢財。當日的埃斯就是這樣的外國闊少歡樂場。顯然,你不能夠指
望一個二十一歲的瘋狂貴族少年在無聊寂寞的衙署內死心塌地當律師。具有英國人
紳士風度與儀容的阿尼姆像對待一個世襲貴族王爵那樣接待他的同級俾斯麥。吃過
豐盛的大餐之後,他對俾斯麥慷慨激昂地講演了一番,替俾斯麥規劃好了未來的一
切。依照阿尼姆的規劃,這位少年律師不久就可以做到判事顧問,隨後這位外交家
就可以擔當起獨當一面的角色。「我既可以先到俄都,也可以先到里約熱內盧,這
其實無關緊要。」俾斯麥後來回憶說。

    誰知這位驕傲自負的貴族少年根本不理會他的父母費盡周折才使他獲得的機會,
毫不在意這些往上爬的機緣。他寧願陪著英國少婦們騎馬,有一次還跌下馬來,摔
得很重。在他養傷養得很煩悶的時候,他又厭世起來;當他不得不躺在床上休息時,
他就讀西塞羅所著的《論責任》,讀他所喜愛的斯賓諾沙,還讀《理查三世》和《
哈姆雷特》。後來,他終於可以起床了。那時候,俾斯麥還管什麼政府!他簡直什
麼都不管,整日沉浸在快樂的新潮的世界中,享受著一次吃上一百五十個牡俐的充
實感覺,這很令人吃驚,當然,這沒什麼,他還很樂意教導別人吃牡俐的最好方法。
「和我同桌吃飯的是十七個英國人,兩個法國人。我們坐在貴族那一頭,坐在這裡
的是克利夫蘭公爵與公爵夫人、拉塞爾小姐,她又和藹又貌美。」既年少,又美麗
動人,穿戴得很好看的勞拉是一位公爵家裡的一個英國女人俾斯麥愛上了她。當她
離開埃斯的時候,她就已經同俾斯麥秘密訂婚了。

    他怎樣才能夠弄到足夠的錢來迎娶勞拉小姐呢?在賭桌上弄錢嗎?如同在小說
書中描寫的那樣,他通常是越賭越輸。同時,他無意中聽到了關於勞拉小姐家的事,
令他大吃一驚:勞拉小姐顯赫的家世足以讓俾斯麥望而卻步,勞拉的父母是不會同
意女兒嫁給俾斯麥的。不久以後,俾斯麥同另一個女人發生了愛情,這個女人三十
多歲了。隨後,俾斯麥又勤奮地讀了一陣子書,其間卻因為思念家鄉而積思成疾。
回家後,他卻聽不慣父母很不入耳的絮絮叨叨,他對世事又產生了厭倦之情,還欠
了別人許多債務。最後,他想到了打獵,或許,這是個很好的主意。「我曉得了,
我必須要管住我自己,我仍然有許多的浪漫之處。」在這段時期,他所寫的只有這
一句話可以使我們窺見他的毫無約束的騷動的情感世界。(原註:俾斯麥在這個時
期寫給他哥哥的信,直到1909年還可以見到,因為赫伯特。俾斯麥還保存著這些信。
不幸的是,後來他的寡婦把這些信都毀了。應該說她是要為此負擔應有的責任。)

    在接下來的一個夏天裡,他又迷上了另一個英國女人。這個英國女人名叫伊沙
貝爾。羅琳,家世遠不如勞拉小姐闊綽,卻比勞拉小姐長得更加美麗。伊沙貝爾。
羅琳是一個傳教士的女兒,頭髮呈淡黃色,身材苗條。為了伊沙貝爾。羅琳,俾斯
麥告了兩個星期的假。他毫不在意在埃斯所欠下的大筆債務,和伊沙貝爾。羅琳來
到了威斯巴登,碰巧又遇到了勞拉,因為她和伊沙貝爾。羅琳是好朋友。俾斯麥覺
得處於這種境地是非常尬尷的。不久,他給朋友寫信說:「我想借這個機會告訴你,
我訂婚了,我同你一樣,也想娶親了,我的意中人是一個英國少女。我要陪她一家
前往瑞士,在米蘭同他們分手……因為我要趕緊回去見父母,我已經有兩年沒有見
到父母了。……我打算明年春天舉行婚禮,你必須得同我一起到英國,參加我的婚
禮。」

    他還是那麼驕矜,十分看不起那些官吏。兩個月後,他才打定主意,動筆寫上
兩個字給他的在埃斯拉沙伯的長官,說明他為什麼擅離職守這麼長時間。他解釋說
:「我有緊急的私事要處理。我必須要離開。」隨後,他又正式請假,說自己不久
就會呈上辭呈。與此同時,俾斯麥的家人也愈發同他疏遠起來,他的父親不肯再給
他寄錢,他的母親正生著病,還生著俾斯麥的氣。後來,俾斯麥揮霍乾淨了,不得
不回家討要。他是搭著一個陌生人的馬車回家的,但是,他卻非常憎惡這個人。那
麼,這又是為什麼呢?



    俾斯麥寫道:「我有世人所謂的奔向光輝前程的極好機會,我原先也是胸懷大
志,我的理想本應該指引著我永遠進取。不料這時候出現了一位美貌的英國女子,
把我引開,走向另外一個方向。她引著我(其間並未請假)跟著她在外面遊山玩水,
逛了六個月。後來我極力阻止她再遊逛下去,她聽從了我的勸告。誰知兩個月之後,
她被一個只有一隻手臂的軍官搶了過去。這個人有五十多歲了,他有四匹馬,有一
萬五千元的存款。我的錢都快花光了,心裡很難受,我只好回波美拉尼亞……是一
條很蠢笨很不舒服的大船拖我回去的。」

    他上次回家時身體很不好,這次回家的情形與上次並無二致。他的神經顯得很
紊亂,他的信裡常常有許多錯字,就像是鬼使神差——他就是這樣回家見父母的,
他的疾病纏身的母親,看到家道日趨破落,心情很憂鬱。但是,她還是盡她的餘力
替兒子找到了一個新出路:居然在波茨坦的行政處替俾斯麥找到了一個席位。在阿
尼姆從埃斯拉沙伯寫給俾斯麥一封連譏帶諷的信之後,他告訴母親說:「這位少年
子爵雖然曾經很努力,勤懇辦事,卻很不成功,埃斯的繁華對他的誘惑力實在太大
了。」這時,一份對俾斯麥不利的報告出現了,波茨坦所得到的報告中說俾斯麥住
過幾個月的寓所和別的地方都欠下了許多債務,大概有幾百元之多。是這筆沉重的
債務把俾斯麥趕出了埃斯的。

    但是,這個被告卻很驕矜地為自己辯解。「我不會同埃斯的行政處討論我個人
的私事,我將告他們侵犯我的私人權利。」人家向俾斯麥的父母討債,他的父親感
到非常憤怒,從此不再同官吏們通信往來。貴族們的自由獨立就是這樣,他們要感
謝數百年的傳統,他們對待官吏都是這樣,他們什麼時候高興了,就會同官吏們說
話。那份對俾斯麥不利的報告並沒有對他的前程造成影響,因為有人在替他活動,
他就很順利地得到了波茨坦的席位一一但是卻先要求他寫下保證原諾要勤奮辦事。

    這位自以為是的少年,在這裡並不比在埃斯的時候表現得出色。這兒的事都是
苦差使,平常的小事根本不放在俾斯麥的眼裡。他的長官們都很迂腐,他們要求他
循規蹈距地辦事。俾斯麥在三個月後便不辭而別了。他的家境快要破落了,他的母
親病得不輕卻無人認真地照顧她,因為她常常只是自己管自己而不顧別人。他的父
親現在老了,一下子也學不會管理家產,俾斯麥的父親說:「把田地租給別人吧。」
母親說:「開設一所煉糖廠吧。」醫生說母親患了癌症。她在柏林治病,兒子常常
伴在她身邊。在母親去世後很長時間內,俾斯麥依然表現出對母親的強烈不滿,他
還抱怨母親要求他坐在床邊大聲地讀神秘的書給她聽。

    俾斯麥一心想逃過兵役。他現在二十三歲了,他寫信給父親說:「我最後在柏
林設法想逃避兵役卻沒有成功。……我還想縮短期限,我會告訴他們我一舉右臂就
覺得渾身無力——這是由於我的右臂曾經受過傷,不幸的是傷口並不深。……無論
我先期入伍兩星期或是三個月,我將不得不在大閱兵前夕受到操練。本來應該在三
個月前入伍,但我很晚才人伍。」俾斯麥其實是個健康的少年,卻要極力避免當軍
人,他所訴說的理由顯得那樣軟弱無力。他之所以不願當軍人,就是因為他厭惡強
人所難,因為他本來是喜歡騎馬、比劍、放槍的好手,後來的一些所作所為也證明
他是個有膽量的人,他的傲性是不會屈居人下的。後來,他人了雅吉衛隊,不久就
同他的長官鬧了起來,為此,他咆哮著說:「我絕對不可能同我的長官友好相處!」

    這時候,他家裡的事越來越糟糕。家裡的女主人有病在身,一切大小事務過於
姑息;兒子們都沒有進項,反而要伸手向家裡要錢。父親不給他們錢,他們就去花
上一分到二分或者更高的利息借錢用。顯然,這個家庭的危機快要到了。但是,不
久卻有了主意,有了轉機。誰也說不出這個主意是從哪裡來的;是來自奄奄一息的
母親還是著急上火的父親?抑或是兩兄弟中較為有能力的那一個(此時還在讀書)?
或者就是來自於那一個無所事事,百無聊賴的懶惰少年?無論是誰的主意,這個主
意卻非常簡單、現實,那就是這兩個兒子必定要回到鄉下來,免得全家破產。大概
是俾斯麥什麼都不願意去做的現實迫使他們想出了這麼一個主意。俾斯麥走過去對
母親說總得想些辦法。他的父親寫信給他的哥哥說道:「奧托極不願意在行政處辦
事,他很厭惡。假使他肯在那裡多混幾年,後來也許可以當到主席,就可以拿到兩
千元的薪俸。只靠走好運是沒有希望的。他哀求母親另外找事給他做。……他的意
思是想開一間煉糖廠。他先到馬格德堡學辦這件事,隨後又回到尼樸甫。看到他這
樣鬱鬱寡歡,我心裡也很難過。又因為我在尼樸甫見到你極其關注耕種,我很清楚,
如果我住在柏林,我們必定會同歸於盡,一起墮落,所以,我打定主意,把尼樸甫
給他們兄弟倆,我有申豪森的進款就足夠了。」無論如何,他兄弟兩個還是必須要
投考。

    俾斯麥的父親原本是一個很喜歡談話的人,現在快到七十歲了。他對於這樣的
決定並不感到為難。俾斯麥的母親之所以能夠答應,卻是因為她看到了危險來得太
快,也許是她看到了自己病成這樣,恐怕不久就要棄世而去了。之後不過幾個月,
她就死了,她死的時候不過五十歲,她這個當母親的對於兒子們是大失所望的,對
於她的丈夫也大失所望。她原希望兩個兒子會出人頭地,但是她根本不會料到,數
十年後,她的願望終於夢想成真。

    遠親們不僅不願意幫忙,反而在一邊說閒話。這一點可以解釋俾斯麥答覆一個
表妹的警告信的內容。這封回信說得很大方,很坦白,俾斯麥由此很深透地解析了
自己的生平。一兩年前,他還曾與她談過戀愛,所以他決計對她剖白一番。他留存
這封信稿,十年之後送給了自己的未婚妻,作為他的傳略記載:「辦事與作官與我
的性情極不相符,即使我作了官或是作了部臣,我還是不會以之為榮幸的,在我看
來,種田與辦公都是一樣的尊貴,而且在某種環境下,還是種田較更為有用。我很
想發號施令而不願聽號令。我說不出什麼理由來,我只能說我喜歡這樣。……一位
普魯士軍官很像樂隊裡的一個人,無論他是其中的第一提琴手,還是三角鐵打擊樂
手……他也要隨著人家奏著同一個調子。……說到我自己,我要奏我認為動聽的音
樂——要不然的話,我寧可不去演奏。

    「以幾位有名的大臣而論,在專制國尤其如此,原本是愛國主義逼他們做官的,
但更多的原因是因為他們有奢望,想攬權,想得到好名譽,想名垂青史。我必須承
認我並非沒有這種奢望。有許多功名,有的是軍人在戰時得到的,或在自由憲法之
下一個大臣所得到的,如皮爾、奧康尼等人——這幾位在劇烈的政治運動中有他們
應該辦的事務——這樣的功名對我很有誘惑力,能使我拋棄任何別的考慮。這樣的
功名對於我的吸引猶如火之引蛾。

    「我可以憑借按部就班、循規蹈矩得來功名,也可以通過考試。尋求勢力、研
究案牘、憑資格、長官循情得來功名,但這些我從不希罕。雖然是這樣說,但有時
候我卻不能不追悔官場中有許多可以使虛榮心得到極大滿足的事體,還有迅速提升
的極大滿足感。……人家當我是個有才華有大用的人,我會感到快樂,我覺得,這
是我和家庭的榮耀——這些想法,尤其在喝了一瓶酒之後,很令我著迷。但是在我
進行深刻細緻的反省後,我就相信這許多虛榮、滿足都不過是無知的虛妄所織就的
蜘蛛網;不過是浮華公子所自鳴得意的華美服飾;不過是銀行家所自鳴得意的錢財
;才能夠令我相信只求得自己的歡樂和他人的賞識原來是一件很傻的事,只有這樣
想,才能夠使我相信一個明白事理的人應該依照自己認為是正確的道路走下去;而
不必過分受他人的評價或印象所紛擾,也不應為生前或死後他人的毀譽所潛移。

    「總而言之,我並非是胸無大志,只是我認為大志與其他的激情一樣不好,甚
至還比其他的激情更無知。因為倘若我盡力去實現我的大志可能會耗盡我全部的精
力與自由,還不能擔保我能夠僥倖讓自己心滿意足。……即便我做得很好,也得不
到足夠的薪俸來滿足我的需要。要能夠使我在市鎮裡安頓下來,必須要等到四十歲
時升到首席長官,才能夠辦到。到了四十歲,我必定早已變成乾枯無味、患憂愁病
的人,因為伏案年久,身體已經吃了許多虧,那時候我還要娶一位婦人當我的看護。

    「我聽見人家稱我為『主席大人』,正搔著我的虛榮心的癢處,我深知花了國
家許多錢,卻很少替國家辦過什麼有益的事,有時候還要阻礙國事的進行,有害於
國——這樣的『利益』不可能令我心動。所以我打定主意保持我的自由,只要國內
還有幾千人(其中有很多尊貴的人)願意得到他們以為可貴的諸多利益,願意居於
我所不願意居處的地位。我是不肯犧牲我的精力的。」

    這是俾斯麥精神的第一件文讀,顯現出了他的孤傲、他的敏銳、他的藐視一切
(還要加上膽識),這幾樣是其性格最重要的元素,又是他最終功成名就的潛在因
子。這也是他很少得到歡樂,晚年的精神生活自相衝突的原因。他喜歡挖苦一些好
鑽營的人,這些人無論怎樣犧牲精神氣力,只要最後有人稱他們一聲「大人『」,
就會感到無比的欣慰。俾斯麥很瞧不起這些人。他認為,凡是一個做官的人,必定
有上司,所以永遠不知道什麼是自由,是絕對不可能得到歡樂的。這時候,俾斯麥
不過是一個二十三歲的少年,就能夠辨別官迷並不出於政治激情,虛榮並不是名譽,
眾人合奏而不是獨奏,富貴不等於權力,他是多麼地早熟!同時,他又告訴讀者,
常人認為人生的富貴可以滿足極大的虛榮心,是由於他們喝醉酒後得到的啟發。他
還告訴我們,鄉下人把身體養得像鋼鐵那樣結實,他們相對於看重前程來說更加看
重身體,喜歡樹林與遊戲勝於案牘與官階,這是很令人羨慕的。

    總之,那時候,俾斯麥是一個滿肚子裝滿了令人難以置信的傲慢的少年,無論
什麼人他都不肯服從,只要是犧牲他自由的事,無論如何他都不會答應。他瞧不起
愛國主義的動機,他往往喜歡擺脫許多國家問題,完全置之不理。假使給他獨裁者
的大權,他就會如飛蛾撲火一樣勇往直前卻並非是要實現某種理想,就是為了攬權,
要得名譽。時至今日,惟有在自由國,他的許多想法才有可能實現。當他寫這一番
議論的時候,皮爾剛剛當上了英國首相,正在下議院強逼他的政黨實行自由貿易,
同時,奧康尼正在為愛爾蘭的自由而奮鬥。這兩位革命家,只顧著自己的精力與見
解而不會考慮國王的慾望。他們兩人都在鬧革命。彌拉波在法蘭西也要限制君權。
但是普魯士卻不同,既無憲法,也無上、下兩議院,這種奢望不過是一個發狂的男
爵的夢想。

    這就是俾斯麥的一幅畫像,他天生是個獨裁者,很清楚自己的力量,既不為忠
君,也不為天所感動;既不愛國,也沒有對廣大群眾負責任的念頭。他是一個偉大
的獨立者、憤世嫉俗者,是一個奮鬥家,是一個革命家,很不安分地等待著局勢的
改變;他還是一個冒險家,看不起現存的、停滯不前的一切。他要照著自己的意思
去節制一切,決不容忍任何人在他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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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甘寂寞的小鄉紳

    這裡就是尼樸甫雇農們所住的草房,大約有十幾所,每所住了四家人。雇農們
都極其貧窮,一個人一個月幾乎只能掙一元錢,每年的大多數日子裡,他們都給雇
主白幹活。而他們所能得到的不過是不用交房租,不必花錢買柴草,每人有三畝地
及牧場,有乾草,還有一些糧食而已。當收成不好時,如果地主高興的話,興許也
會幫他們一把。尼樸甫的地主有司法權,還是那些雇農們的宗教主。地主們坐在那
兒的議會裡,還可以是立法院的議員。總之,這裡的地主對雇農的禍福影響很大。
在1840年,這些雇農既無權利又無保障,他們是奴隸,有奴隸的忠心,因為他們的
祖先侍候過他們地主的祖先。

    俾斯麥對待田工很友好,同時也保持著莊園主的地位。有一個朋友寫信給他說
道:「……你是一個熱心地對待雇農們的地主。……我的雇農們若是說我這樣好的
話,我就感到很高興了。」但是有一次,一個耕田的車子到了高堤上卻不肯給俾斯
麥讓路,雙方便大鬧起來。這個耕田的車子很結實,以至於把莊園主的車都給碰碎
了。後來的事兒可想而知。俾斯麥在給朋友的信中一開始就說他打算過新的生活,
他從此以後「要作主人,不作僕人,不再抄文牘了」。

    他雖然很愛他的哥哥,兩兄弟卻無法長期合作。俾斯麥不可能與任何一個有同
等權利的人相處太久。若是太久,他們便只好分家了,俾斯麥對待這件事態度很堅
決。他說:「我不久就要同我的哥哥分家產了。如果有人願意出很高的價錢,我就
請哥哥分家產。」此後,各人辦各人的事,俾斯麥也開始了艱苦的還債歷程。

    俾斯麥後來花了幾個月功夫在格萊夫斯瓦爾德大學研究耕種,在埃爾登納學院
學化學。柯雪林送他幾本植物學的書籍,他又遇著一位博士可以幫助他學習化學。
其間,他還有過幾次決鬥,又與巡警發生過幾次衝突。這時候,俾斯麥既不是一個
學者,也不是一個羽翼豐滿的鄉紳,但他平常都是喜歡同那些到市上來的地主坐在
一起。「我很用心地聽他們說話,想想我所聽來的話,晚上總是夢見打麥子、肥料
和已經割過麥子的田。」

    他誠然還帶著挖苦的腔調,但是他一旦把心思放在他的產業上,他就會盡力把
他的田地耕種好。他在市鎮裡的農業會裡借了許多關於農業的書,自己很小心地管
賬——賬目裡通常是許多關於借款還款的記錄。他的賬務裡往往缺乏款項,但是當
他旅行時,只要自己玩兒得痛快,他會不惜錢財的。他有時候還賭錢,不過賭注都
不大。所有他的私人費用,他在賭桌上的輸贏都包括在內,都登記在產業裡報賬。
他喜歡騎馬在他的田地周圍巡行,有時候只是他一個人,有時候他的總管陪著他。
他打聽、詢問,查看田上的情形井發號施令。他感到騎在「加立巴」(馬名)背上
很受用。他騎馬巡行,對下人農人,買賣糧食的人的情形瞭如指掌。他對田產的實
在情形也比較瞭解,還能夠預測天氣,他的記性本來就好,現在更加好了。他會說
上百句農諺,這些農諺可以豐富他的語匯。在這種務實的生活中,俾斯麥更看重世
事而藐視理想。每天晚上回家喜歡一面看書,一面喝他所喜歡的香擯摻波打酒。

    此後的九年,俾斯麥是在鄉下度過的,這段時期,他讀了許多書。他說:「我
所有的知識都是在這段無所事事的時期得來的。那時候,我在鄉下還有一間藏書室,
擁有各種各樣的書,我幾乎要把這些書吞在肚裡。」他讀過很多歷史,尤其是英國
史;還有好幾種社會學著作,其中就有路易。勃朗的著作;又讀過許多外國著作,
尤其是莎士比亞的作品。他還喜歡讀拜倫、雷尼布爾衛。這樣於然一身的獨居形成
了他的思想,或者說也就是造就了他這個人。在一段時間內,他對這種現狀很滿意。
他說:「我要麼就住在京都,要麼就住在鄉下。」

   

    這個二十多歲的年輕人感受到了在鄉下從事耕種的快樂,「這是因為能獨立」。
但是他的這種美好的想法很快便過去了。他寫道:「閱歷會讓我知道,有許多人向
往田園般的情趣,但這是不切實際的。」俾斯麥漸漸覺得,這樣的生活過於寂寞,
他只有依靠騎馬打獵來解悶,要不然就坐著馬車去拜訪鄰居,他對這種索然無味的
生活越來越厭倦。他說:「我只願他們買下我的產業,不要他們留我吃飯!他們不
肯看我的闊羊,柏林的市價卻天天都在跌。」有時候他坐在小船上趕鴨子,身邊總
是帶著一瓶酒,偶爾還可以讀讀拜倫的文章。他原本是武士的後裔,與其他專門從
事農業的鄉紳不太相同,與那些貴族鄉紳也有所區別,因為他遊歷過許多地方,到
過宮廷,能說故事,善騎馬,人家說他見著女人就很瘋狂。但是,他覺得有許多理
由可以笑那些小鄉紳們。「倘若我問一位小鄉紳,你好嗎?他會答道,『謝謝你,
我很好,不過不幸這個冬天我很受皮膚病的困擾』。」

    他的名譽漸漸有點不太好了,因為他越覺得煩悶,就會用無法無紀的暴行以求
消遣,使他的鄰居們感到大為震驚。為解煩悶之苦,他還去當軍人,在一個長矛隊
裡當小軍官,受過一番操練。在他的小妹妹和他同住的那段日子裡,他常常跳上馬
車就狂奔不已,通常是兩匹馬駕著兩輛車。有一次他參加宴會,回來得很晚,摔下
來好幾次,昏倒了很久才清醒過來,原來是很怕冷的他卻常常強迫自己跳入水中,
練習游泳。各階層裡頭都有他的女相好,但是同一階層的人公然與他們的女友同居,
他卻喜歡和他們開玩笑。有一次有幾位朋友爽約,沒有按期早上到,他們用一架抽
屜廚堵住門,同俾斯麥開起了玩笑。他便從打開的窗子中用手槍往屋內天花板上打,
灰土同下雨一樣落在他們的頭上。吃過大餐之後,他坐在榻上打靶,倘若一個槍子
誤中了木匠店,他也不會理會,但如果他的馬伕跌入水中,他卻會不顧性命地跳入
水中救他。

    客人來訪,他會供給客人許多酒,請客人自便。有一次他同別人鬧酒之後,出
去散步,在泥濘的路上奔走,走到了一個小鄉紳鄰居的田莊,那裡有一群穿著很華
麗的客人,見他的樣子大為吃驚。他因此得了「瘋狂貴族」的綽號,其實他並不瘋。
這個綽號大概還得自於他的食量驚人。他怎麼也吃不飽,喝也喝不夠。有一次他在
兵營裡作客,人家請他先在一個大飲器內喝一口酒,這個大飲器裝的是一大瓶酒,
他拿起來一口就喝乾了。他雖然覺得腹中不適,卻對人們說:「在後來的四個星期
內,我的消化力比以前好得多。」有時俾斯麥喜歡在京都議論政事,他喜歡高談闊
論,且肆無忌憚。有許多伯爵的小姐覺得有俾斯麥陪同她們人餐廳吃飯是很有趣的
事,而她們的母親都不太放心。

    這個時期內,俾斯麥只嘗試過一次當眾演說。一張在波羅的海岸的自由派報紙
刊登了一篇頗為不滿的評論,說波美拉尼亞的貴族們騎著英國馬,帶著獵狗出來打
獵,蹂躪民田,農民們只有通過自衛來保衛自己的利益。俾斯麥的答覆並未登在報
上,那篇很精彩的演講稿卻流傳了下來。他竭力證明這樣的冬天騎馬並不會傷害種
籽,卻對馬匹很有好處,況且馬是德國馬,只有馬鞭是英國的。他說他能夠舉出幾
個更不像話的人,這些人從英國輸人的不止是馬鞭,還有剃鬍子的肥皂、內衣、乳
腐。他隨即聲稱:說那些不滿的話的作者陳述的只是私人之見,並沒有令人信服的
真實依據。這位作者無論喜歡告他還是喜歡用手槍決鬥,他定會奉陪。隨後,俾斯
麥又發表了對社會與政治的諸多見解:「我很明白,當穿了紅衣服的人們騎在馬上
帶著獵狗追逐兔子的時候——不單單是被追逐的兔子不喜歡這樣,那些本來就有怒
氣的人們看見了會更不喜歡,因為他們穿的是黑衣,沒有馬騎,沒有獵狗,更沒有
許多打獵的機會」。他要求:「把波美拉尼亞人所應該享受的與個人的自由都交給
他們,使波美拉尼亞人想怎樣花錢遊戲就怎樣花錢遊戲。」

    這就是俾斯麥第一次發表的政治言論,他寫這篇東西的時候是二十八歲。這篇
東西討論的是兔子與收穫後的田地,字裡行間本能地表現出貴族們對反對他們特權
的階級的憎惡。在這第一篇公佈的文字裡,他竭力維護本階級,即貴族特權階級的
利益,挖苦那些不能打獵的下等人,說他們根本就沒有打獵的時尚。他把市民或農
民們不願意見到成群的貴族獵人在田地中跑來跑去,比作打獵人所追逐的兔子的心
理感受。假使這時有人向俾斯麥討要民田被踐踏的合理賠償,他還是很願意給的,
但是,一旦攻擊他的特權,他就要擺出一副迎接挑戰的架勢來。俾斯麥的第一篇政
治文章其實是主張階級戰爭的文章。

    此後不久,他因為過於沉悶,百無聊賴,便第三次訂婚了。他的未婚妻是鄰近
的一位小姐,姓普特卡默,名奧蒂莉。但是奧蒂莉的母親反對這樁親事。俾斯麥曾
說:「兩個星期後,我同我的未婚妻的母親鬧了起來。說句公道話,這個老太太脾
氣非常不好,她已經老了,很希望別人順從她。」普特卡默老太太知道俾斯麥的名
聲不太好,便要求這一對未婚夫妻分開一年。老俾斯麥曾經試圖從中調停——至少
他寫了信——這封具有外交手段的信顯然是由俾斯麥口述,由老俾斯麥代為書寫的。
信中說:「你誤會了他的驕矜,其實他是一個講情講理,活潑樂觀的人。」但是他
的未來的岳母卻絲毫不為所動,她邊說邊督令女兒拿筆記錄,轉述了一封態度堅決
的信,拒絕接納俾斯麥!

    俾斯麥接到這封信後很沮喪,並不是因為捨棄了這個女子(雖然這時候他已經
厭倦她了),而是因為他覺得受到了侮辱,他隨即便打定了主意:「不值得為此表
示我的痛苦,更不值得糟蹋了幾顆槍子。」他打算到外國旅行,看看能否擺脫憤怒。
他在旅行之後說道:「我現在冷靜下來了,我應該把從前咒罵我的事當做一種幸福。
『,但是他心裡還是覺得倍受侮辱。四年後,那位小姐的母親試圖同他和解,表達
了很願意把女兒嫁給他的願望卻被他拒絕。他對一個朋友說道:」我好幾年心裡都
隱藏著一個想法,我覺得我的最深最真的情感被人蔑視,揭露我的隱私,傷害我的
驕傲——這幾件事在我心頭還有餘痛,我無法壓制這種感覺。……我雖然有堅強的
意志,卻難以忘卻印象很深的侮辱,不但不能全忘,就連忘掉一部分,我都做不到。
「這時,他還說了一句話,說他」不再戀愛「。他的傲性與他的怒恨就是這樣存在
心裡。

    俾斯麥遊歷的第一站是英國,那時他二十七歲。他在赫爾登岸,後又乘船前往
蘇格蘭。然後他來到倫敦。在貴族院門外,他看到貴族們的坐騎在門外等候,原來
他們是騎馬的,而不是乘坐馬車。這件事給他留下了很深的印象。他又看見趕時髦
的人都是騎馬快跑,對此也記在心裡。凡是屬於他自己的世界,他事事關注。他寫
信給父親說道:「約克輕騎隊的後備馬匹每日每口給半斗油麥十二磅乾草。」他又
評論道:「英國人的彬彬有禮、喜好為人效勞遠遠出乎我的意料。甚至平常人也是
十分懂禮貌的,有人對他們說話,他們顯得很謙虛。」另外有一件事也使他感到詫
異:英國人飯量大得驚人:「這是一個飯量很大的國家。……他的食物不是分開送
來的。頂大的一塊肉,大過你的想像。吃早飯時,你想吃多少就割多少,你吃得再
多也不另外加價。」俾斯麥的信裡不知有多少段都是說飲食的,到了晚年仍是如此。

    這個旅行家一到瑞士就寫信給家裡,請他的父親與哥哥到期催人還稅,信中的
口氣很霸道,請他們向這個或那個要錢,「我盼望你們把這些當成要緊的事去辦,
當做你們自己的事去辦。」俾斯麥的信令父親與哥哥深為不快。

    俾斯麥一回到家就開始覺得波美拉尼亞地方太小,德國是一個寂寞的國度,相
比之下,外國人要活潑得多。他打算以拜倫為榜樣,把詩本收起來,把賬本也收起
來,策劃同他的老同學阿尼姆結伴遊歷。他要前往埃及、敘利亞等國,也許還要走
得再遠些,他就這樣辦。他將費幾年功夫作個亞洲人,在印度的恆河邊吸他的雪茄
煙。但是他的老同學愛上了他的妹妹——十七歲的瑪爾維妮,不肯同他結伴遊歷。
印度是去不成了,因為他的父親也寫了一封「滿紙都是眼淚的信」,說他現在是一
個孤單老人(他今年已經七十三歲了,耳朵聾,還是個鰥夫),死期將至,想要見
兒子。結果,這種拜倫式的遊歷天下的夢想以失敗告終。

    作為一個鄉紳,俾斯麥身上存在著一種尋求心靈慰藉的浪漫主義,三十歲那年,
他寫道:「在這五年內,我獨自住在鄉下,漸漸無法忍受一個小鄉紳的生活了,現
在我盤算著還是人官場好,抑或遊歷也不錯。……當我一個人呆在鄉下的時候,因
為寂寞,我甚至想懸樑自盡。我認為凡是一個有良好教養的人,倘若他不娶親而孤
身一人住在鄉下必定也會有類似的痛苦。」大概與此同時,他在記事冊上寫道:
「成天算帳。成天在陽光下騎馬或步行……人生像幻燈戲。」有一次他裝作他是處
在大世界裡,他在賬本上記上一個負責晚間守夜和造酒的工頭的工錢,他稱他們為
守夜人或釀酒家人。

    那時,瀰漫在學生中間的虛無主義也影響了俾斯麥,他也如一個在莊園裡孤獨
無伴的武士排遣愁悶:「自從那時候起我就在這裡生了根,……沒有什麼感覺,只
不過按期辦事。與我終日相伴的就是鄉間的小鄉紳們,因我的書讀得不錯,衣服也
常常穿得比較周正體面,我在小鄉紳的隊伍中頗有點威名。我對捕捉野獸和鳥類很
有一手,就像殺豬殺羊那樣手到擒來。我騎馬也很大膽,能吸很濃烈的雪茄煙,又
能喝酒,其他人都醉倒在桌子底下時我仍保持不醉——但在我的記憶中,只有在喝
醉酒的時候才會覺得極其歡樂。天天做一樣的事,很像一架時鐘,既無特別的願望,
也無特別的擔心,這是一種極其令人厭倦的情形。」

    有時俾斯麥也融入這個大社會中。有一次他在北海的賭桌上輸了好些錢,於是
他將北海稱作「自己的情人」而調侃一番。

    隨著妹妹的出嫁,俾斯麥變得比以前更加愁悶。他摯愛著他的妹妹,只要她還
年少,他就將她當作快樂與華美的典範。他一連好幾個月同他的父親住一起,讀書、
吸煙、吃八月鰻,有時他也同父親一起去獵狐,其實不過是尋開心而已。有一天下
著雨,天氣陰冷,一群獵人包圍了一堆樹叢,那個地方似乎只有幾個老婆子在撿木
柴,卻絕對看不出會有什麼東西,為首的獵人捏住喉嚨,發出一種很尖利的聲音,
引誘那只想像的狐狸出來。「等到父親來問我,看見了什麼嗎?我的心裡自然充滿
了詫異,說道:」我並沒有看見什麼。『我們就是這樣花費了三四個小時。……隨
後我們每天兩次探望橘子樹,每天察看一次羊欄,每隔一個小時我們就比較一下客
房裡的四個寒暑表,用手敲一敲風雨表,注意到表上所指的是否是晴天。我們將表
都校得很準,特別是那幾個固定的點數,所有的鐘都是同時打點,惟有書房的鐘擺
落後。「俾斯麥用極其幽默的話語對他的妹妹講述他的故事。俾斯麥還囑咐妹妹說,
無論什麼小事都寫信告訴父親:」你要告訴他,說馬怎麼樣了,房門響不響,窗子
透不透風——總而言之,你要告訴他許多事情。「

    在他的心裡,厭倦與慈愛,和順與固執常交織在一起,進行激烈地決鬥。我們
不能責怪他到了三十歲時第三次進入官界,「為的是擺脫讓我討厭的四周的環境,
這帶來的感覺幾乎讓我產生厭世之情。」這個少年世家公子擺出一副很高傲的姿態
給勃蘭登堡的副長官寫信說:「環境使我沒有必要非得住在鄉下,現在我能夠毫無
顧慮地為國家辦事了。」

    第三次嘗試進入官界很快遭到了挫折,他一出來做事就同長官發生了衝突。那
位發怒的長官寫道:「我有過許多奇怪的經歷,但卻從來沒見過一個年輕的小律師
有過六十三件公事處理不妥的。」俾斯麥憤而棄職而去。在他的長官尚未來得及解
除他的職務之前,他對差役說:「你去告訴長官,我要走了,不回來了。」當天晚
上他在宴會上碰見了他的上司,有人問:「你們兩位認識嗎?」俾斯麥回答說:
「我不認識他。」接下來便很快樂地向眾人進行自我介紹。後來他寫了一封信,說
他的這次嘗試原是當做一種運用心思的招數,以便使他的內心恢復健康。因為他覺
得無事可做,不得不天天做同樣一件事情。可惜他的長官目光短淺且喜歡擺出一種
驕傲的、令人可笑的姿態,實在讓人難以忍受,因為現在已不再習慣忍受了。有一
次他曾替他的哥哥當地方行政長官。他很快也將這份職務拋棄了。

    俾斯麥曾說:「我就是這樣在生命的河流中飄來飄去,除了一時的意向之外,
沒有別的東西把舵,至於在什麼地方水將我推上岸,我幾乎一概不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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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一段柏拉圖戀情

    有很長一段時間裡,在波美拉尼亞鄉間的小鄉紳隊伍裡,虔信派忽然變得很時
髦。老塔登、他的妹夫路德維希。馮。格拉赫、路德維希的兄弟(是一位軍官,也
是君主的侍臣)老普特卡默、皮爾薩赫——所有這些軍官學校的學生,後來在自由
黨戰爭的時候都成為軍官——都在柏林改信了新教派。後來,他們把這種新教帶回
了波美拉尼亞,與此同時,他們還帶回了與他們思想一樣的牧師們。這些牧師在家
裡、鄉村裡講經布道,人們開會懺悔,逐漸改變了原來的宗教信仰。

    瑪麗。馮。塔登是一位秀美、健壯、活潑的女子也易動感情,喜愛音樂、多愁
善感。她曾讀過讓。保爾和歌德的書,演奏過門德爾松的樂曲。作為莫裡茨。馮。
布蘭肯堡的未婚妻,她認識了未婚夫的朋友俾斯麥,那時俾斯麥正在考慮到亞洲旅
游。她雖然愛他,但羞於出口,因為他是她未婚夫的朋友,應該尊重他,所以只能
把愛的思緒埋在心底:「他謙灑的儀表,撥動了我的心弦。但當我和他在一起的時
候,我又感覺到如履薄冰。」在她看來,俾斯麥不是一個天才就是一個魔鬼。我們
可以從她的言辭中進行推論。這是流傳下來的惟一的一封信。一個家境良好、易動
感情的女孩子碰見了三十幾歲的俾斯麥,她心裡所想在這封信裡表達得淋漓盡致,
在波美拉尼亞人的眼中,俾斯麥是一位引人矚目的人物,但在這個少女心中,他卻
是一個魔鬼。

    瑪麗。馮。塔登原是一位虔信派的小姐,曾以妹妹的身份接待過俾斯麥,在她
和她母親及俾斯麥的一次長談後,她寫信給她的未婚夫:「我從來沒聽說過什麼人
發明了不信教或泛神主義,但俾斯麥是那樣的坦白,那樣的真誠……你當然知道奧
托自己也不喜歡這些見解,但他的確是一個爽直的人,他十分畏懼自己創造出來的
如煙如霧般的上帝。他對他最後一次說的祈禱文記得很清楚。還記得他經過深思熟
慮之後決定不再祈禱……虔敬的人們往往自以為是。上帝是偉大的,絕不肯為渺如
沙子的人而煩惱。俾斯麥把苦與樂看得很淡。他也有莫名其妙的煩悶和無所事事的
感覺。他說,『我真難相信自己竟然沒有信仰。』他顯示出寂寥和惆悵的神色,但
卻沒有打算離開,雖然他曾答應過要到附近赴宴,可他還是留在了這裡……俾斯麥
很快活、很激動,因為愛情已侵人了他的靈魂……你是十分瞭解他的,他非常慈愛。
我曾千萬次想對他說,『拋棄不規行為吧,昂起頭來,迎接新的生活!」』俾斯麥
曾附和這位秀美而多情的女子。為了多與這位女子接觸,他與曾多次寫信給她的未
婚夫探討共同感興趣的話題。她的未婚夫布蘭肯堡這時已改信新教派,俾斯麥稱:
「一個帶著基督教狂熱的少年寫的信,像一陣很密的雹子落在不健康的心上,帶著
極其真摯的嚮往。」布蘭肯堡曾三次寫信給俾斯麥,卻沒有收到他的回信。他的未
婚妻時常向他說:「俾斯麥,這個波美拉尼亞的遠方客人,人們認為是一個蠻橫驕
矜的人,卻不知為何這樣迷人?」她送給布蘭肯堡一朵深藍色的花,他很快樂地接
受了,她同時也送給俾斯麥一朵深紅色的花,俾斯麥明白她所表示的意思。

    在聖誕節那天,這對未婚夫婦在園亭裡商量要讓俾斯麥有所激動。他們讓俾斯
麥看一封信,信是一個患肺病的女子寫的,這個女子暗戀著俾斯麥,但她表示一定
要等到俾斯麥改變宗旨相信宗教才肯死去。隨後是布蘭肯堡所寫的讚揚的信,裡面
有許多鄭重其事的勸告:「患肺疾的女子已經死去,但在死去時已得到消息,深信
俾斯麥的靈魂將會有所依托……你知道死者是如何為你祈禱呀!」俾斯麥對此事的
回答沒有留傳下來,因為後來布蘭肯堡為官場紛爭發怒把這些答覆撕毀了。但是在
他的批復中有兩句話說道:「你為什麼流淚?當我讀你的信時,我自己的眼裡為什
麼也含著眼淚,奧托奧托,你所寫的每個字都是真的。」後來俾斯麥意識到這件事
對於他是個很大的刺激。但是不久他就不寫信了,因為他的傲性決定了他不能受憐
於人,他不願被人分等次,不願被別人置之不理。從此,他不願意再提這件事。

   

    落在石頭地上的雨是很容易被吸收的。我們可以理解俾斯麥聽見暗戀他的女子
的死訊為什麼會落淚,雖然他是個罵世派,是個偉人,卻也是個容易為情所動的人,
甚至決定重大政治策略時,他也容易落淚,因此他不能對這件事無動於衷。俾斯麥
一生都是迷信的,當有任何特別僥倖的事發生在他身上時,他心裡總把它當做天意。
對於他的最後一次定親,他認為:「我一向懷疑有天意,懷疑我與天意的距離是那
樣的近,但這次因為不由自主而定的親事卻把它破壞了。」雖然這樣說,他的懷疑
主義的思維依舊活躍。有一次在海上遇著大風,他寫信給他父親說道:「有幾位夫
人暈倒了,有幾位在哭啼,在男客的房間裡只聽見一個不來梅商人祈禱,這個商人
在未遇風之前,好像非常關心所穿的背心而不甚注意上帝。……不論怎樣,我們的
性命好像是虧了商人的祈禱才得救的!」當慶賀瑪麗。馮。塔登結婚的時候,放的
火箭把全村子都燒完了。有幾個奉教虔篤的人說這時候祈禱比潑水還重要得多,俾
斯麥引用克倫威爾的話諷刺他們說:「我的孩子們,你們要相信上帝,但不能把火
藥也同時弄濕了!」他隨即騎馬去救了一夜的火。第二天有人辯駁保火險是不可允
許的,因為有了保火險就奪去了上帝對人進行道德審判的一個辦法。俾斯麥反駁說
:「這是純粹褻瀆神聖的,因為上帝總會有辦法捉住他們。」

    不久,在遙遠的波美拉尼亞有許多人紛紛議論說俾斯麥是布蘭肯堡夫人的愛人,
其實他(她)們之間並沒有發生不規矩的事,他們兩個人常在一起,所談的都是浪
漫的事。他很熱心地稱讚拜倫;她卻很熱心地稱讚讓。保爾,不久,她有身孕了,
行動不便,無法經常探望俾斯麥,俾斯麥更顯無聊,他對瑪麗。馮。塔登說:「讓
我告訴你吧,因為你不能經常來探望我們,小姐在那裡是個很俗的女子;……後天
我赴一個美術茶會,那裡有書,祈禱和波羅酒。」他就是這樣隨隨便便的對待這個
社會,因為他喜歡自由散漫「我就是整個家庭」。

    俾斯麥在這個社會裡,神經始終是躁動不安的,當他出去散步時,他會突然間
發一陣的愁悶。甚至隨便兩句不相干的話都能令他發愁。有一次瑪麗因厭煩而玩耍
兩隻玻璃杯,不可避免地發出了一種聲音,他就求她停止說:「這是很淒慘的聲音,
我聽見了會使我追憶賀弗曼所說的靈魂幽閉在一把提琴裡的故事。」

    有一天,俾斯麥在布蘭肯堡家裡遇見了一位女子——喬安娜。馮。普特卡默,
她沒有瑪麗那樣可愛,她身材瘦小,皮膚略黑,是意大利人的後裔。但她的面貌詳
和,兩隻灰色眼睛流露出熱誠,她與瑪麗不同的地方,就是她的秀雅,她的自然,
她感情的熱烈,她很容易被情所動,只要她一打定主意就很難改變。她只要戀上這
個男人,她就會無條件地崇拜他甚至很快樂地犧牲自己,她所求的是要這個男人疼
愛她,她所給的是一個可以避風的港灣。

    俾斯麥,這個許多女人都喜歡的怪物,在她看來,正是她所需要的,她不在乎
俾斯麥信不信教。也許她有過暫時的不放心,因為瑪麗寫信給她說:「你的自相矛
盾並不得罪他,因為他喜歡坦白,至於你預測他將來會改變見解——事實上,他心
裡已經改變啦。但是他的變化莫測常常隱忍在心裡,別人很難窺到。」瑪麗的這幾
句話把俾斯麥描寫得很透徹,她把他比作一條冰封的河,冰封消融時很慢,並且需
要借助外力;她瞭解他的性情同謎語一樣難測,他之所以從前要當堤壩總管,瑪麗
所說的話可以揭示出謎底。他當這個小官,其實為的是聽易北河春汛的澎湃聲,要
看大水沖過時的壯美。

    俾斯麥從波美拉尼亞搬到易北河邊,不是簡單的遷居。這裡是他生長之地,幾
百年裡都是俾斯麥氏所執掌的,即將離開這熟悉的故土,他心裡很難過,在他眼裡,
一切都顯得那麼哀怨。「附近所有田地、水、老橡樹都好像很愁慘。我辦完了一些
棘手的事情,在日落時,我到我所喜愛的地方辭行,這是一塊我為之操碎心的土地,
如今我卻要拋離它們了。有一處地方我是原想蓋一座漂亮的新房子的。我看見一匹
馬的骷髏躺在地下,這是我心愛的坐騎『加立巴』的遺骸,我騎這匹馬七年,走了
不知多少英里,它有時候走得很神氣,有時候卻不然,有時走得很快,有時走得很
慢。我思憶起在馬背上所走過的叢林、田野、湖、房屋,一直到我仍是小孩子在那
裡嬉戲的時候,我的眼前如同展現從前的生活圖畫。」

    「兩滴淚水無言地滑落在草木上,我看了許多次日落,我心裡的淒慘追悔將要
溢出心湖,我追悔我少年時雖有的睿智、財產、健康,卻不知珍惜。無目的無結果
地糟蹋……當我回到房間的時候,我覺得極其愁慘,我所植的每一株樹,包括亭亭
玉立的每一株橡樹好像都責怪我不該這樣的拱手讓與外人,工人們責怪我,都聚在
門外發表他們所受制於別的倡戶的種種痛苦……他們告訴我他們在我父親手下有多
少年了,其中較老的人禁不住流淚,此情此景,我自己幾乎也滴下淚來。」

    這樣動人的語句讓人感到有詩的情蘊,不由使人追憶起歌德與他的避暑亭園辭
別時所說的話,我們不能不問俾斯麥為什麼要離開尼樸甫?是不是缺乏錢財,抑或
是因為想住更好的房子。都不是!他的用意是由於奢望。

    因為他父親死的時候,俾斯麥已經很親密地開始與上文所說的社會往來,那時
他三十歲,他認為少年任意恣肆的時候過去了,心裡產生一種新的願望,要運用一
種較為寬廣的潛力,要節制他後來的五十年。祖宗的蔭庇使他有可能交往於貴族界。
薩克森是他開始發跡的地方,那裡的堤工局在議會擁有席位,這件事喚醒了俾斯麥
沉睡多年的感覺,覺得他與這條河的命運息息相關——他把這種感覺苦心經營地變
成事實,從易北河堤不過幾步就可以到達議會。這時候有一位虔信派想幫他擠入官
場,當東普魯士的欽派委員,但俾斯麥從申豪森寫信給他的哥哥說他並不願意就職。

    「我雖然可以在東普魯士得到提升,但是我不論得了什麼差事,一旦就職就覺
得不盡人意,事情太繁重,太無味。倘若我到東普魯士,我必須辭了這裡的堤壩總
管差事,政府卻已經答應給我這件差事了……堤壩總管差事和議會差事,我敢說我
必定會被選中,這就夠忙的了,我已經很難同時兼顧我自己的產業……我所打定的
主意是首先償還我的債。」同時他也很看重將來當議員的前程。

    俾斯麥心中自有計劃,堤壩總管可以繼續做下去,他深信自己也會被選為議員,
還知道被他頂缺的那個人還有幾年活頭。他有了許多籌備之後,就想法子擠走現任
堤壩總管,故意擅離職守而被免職!俾斯麥一面請求上司以求寬恕,一面設法減輕
他的產業所應納的治河費,他找著一條古老的提議,凡是堤壩總管,他的地產與他
的差事必須有直接的利害相共的關係。他還找出幾百年前的一宗舊案,說這一定會
逼他的祖宗們交換產業。他作過這幾種事,為的是鞏固他自己要求的這種差事。同
時也有利於他的鄰居們,這樣做給人印象是他從無能之輩手上奪取這個席位將能幫
助他們。其實他這樣的舉動同時也是要保護他自己的產業,減輕他自己的費用。他
的最後目的是要當地方行政長官和代表。

    俾斯麥的特點是精明,有才幹,是個實幹家。這些特點很快在他的第一次政治
活動中得到充分展現,使他的人生道路出現轉機,於是文化成為他追求更高境界的
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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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瑪麗之死

    申豪森是一座結實莊嚴的建築,四周是高大的菩提樹、橡樹,這是很大的一所
房子,不是莊園。俾斯麥給朋友寫過一封信,描寫這所建築:「我左手拿著雪茄煙,
透過煙霧向窗外看去,正北方是老菩提樹,其後是一所古式花園,籬笆很整齊,有
許多石雕的神像,有黃楊樹,有矮的果樹,樹後是一大片麥田(可惜不是我的);
距離這裡數英里是亞尼堡小鎮……從南邊的屋頂窗子往外望可以看見某處的幾座高
台;往西看,一處住所隱隱露在雲霧中,在宅裡看是一所三層高的大房子,有很厚
的古老城牆。帷慢是皮革、竹布制的,是東方的花樣與山景。傢具是很俗的,蒙以
褪色的綢緞。可以說,這樣的裝飾顯示了這家的祖先要遠不如我的祖先富足。」

    這所舊宅的新主人——俾斯麥所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娶一位夫人。他曾品評過
幾位女人:「拉文洛伯爵夫人有很好的牙,紅銅色的臉,將來有一天會變作一位很
莊嚴的女牧師;萊贊斯泰因夫人是有名的美人,若是夫婦同出去散步,她是位很能
給丈夫爭光的夫人,她身段苗條、知識淵博。」

    俾斯麥用的這些字眼表明他對女人還是有一定的鑒賞力的。他喜歡像買馬人一
樣,讓馬逐匹在面前跑過;他最注意的是女人們的家世,不是她們的財產,因為慘
斯麥並不是要有錢女子。他寫信給妹妹說道:「我實在應該娶親啦。父親死了之後,
我覺得很冷清。天氣不好的時候,我覺得很愁悶,很想談一次戀愛。我最終決定要
娶H.E.這裡人人都要我娶她。……她對於我誠然是冷淡的,但是別的女子也是這樣。
……我必須承認我現在仍然多麼愛輪匠之妻(靠不住的女人)——為了克服這個弱
點我開始尊重自己。」

    當俾斯麥這樣坦白地承認的時候,當他說這件戀愛事情的時候,他在虔信派的
社會裡已混了一二年。其實,在他父親未死的前一年,他已經認識喬安娜。馮。普
特卡默。在布蘭肯堡結婚時,在宴會上,人們特意把他們兩個的座位放在一起,他
們請他們兩個人夏天同他們一道到哈爾茨山旅行。他們心裡很想使慘斯麥要這位虔
敬女子以便拯救他的靈魂。當這一男一女未會面之前,布蘭肯堡已經對俾斯麥說過
她的種種好處。「她極其聰明,極其喜歡音樂——這尤其可愛。她是一位有才能的
學者,並且極有見解,心裡是莊重虔敬的……她跳舞是極其優美的,我的所見所聞,
都比不上她。你來同她認識認識,倘若你不要她,我要娶她作第二位夫人。」

    這一番話說得很聰明,意在使俾斯麥激動,並非過火的熱心,瑪麗的描寫更高
:「她是一朵濃香的花,從沒有一個蟲子敢碰她……她的兩眼與長長的黑髮最美,
談吐自若機智靈活,無論同男人或同女人交往都是那麼高興,她從外至內都顯示是
個至純的女孩子……清潔透亮,澄朗——如同藍色海水。」

    喬安娜與瑪麗不同的地方就是有一種強烈的刻薄,但俾斯麥這位牢不可破的懷
疑派仍充滿愛意地走近她。最後促使俾斯麥娶喬安娜的既不是她的宗教信仰,也不
是她的睿智,而是她的鎮靜明白、幼稚的心,敢於犧牲自己,這是慘斯麥所沒有的,
她只要擔當起一件事,就會全心貫注於它。她的年紀比俾斯麥小九歲,她的閱歷比
不上俾斯麥的百分之一。她不只是他的女兒,更是他的同伴:不同他爭指導地位,
甘願受他的驅使。常常準備為慘斯麥分擔憂愁,同他一起挖苦人,輕視人;沒有慘
斯麥那樣驕傲,卻同他一樣跋扈。和諧而不動聲色如同俾斯麥一樣,反抗仇敵時卻
是十分激烈的。

    哈爾茨山遊玩時,這一男一女便很快走到了一起,「彼此相知的時候,都互相
覺得很奇異。」俾斯麥常與瑪麗閒談,瑪麗比喬安娜閱歷深得多,更有才能。她的
日記上還有她與俾斯麥談話的感慨:「一生孤寂求和平,使出全身力量卻一事無成。」
一個人的選擇可以給人帶來快樂,但是要完全聽天由命必須有所拋棄,俾斯麥要娶
親時的感覺就是這樣。



    俾斯麥為布蘭肯堡的來信所觸動,他用拉丁文寫了一封關於喬安娜的信,說他
簡直不能左右自己。但卻把它同別的東西一起燒了,他怕一不小心會落到別人手上。

    忽然波美拉尼亞發生冬瘟病,瑪麗的哥哥染病死去了,接著是她的母親得病。
瑪麗當然去看護,在她守護的時候,她寫信給親愛的俾斯麥,請他快來,因為母親
快要死了。他來了,他們談了很久,晚上祈禱時,他不肯同眾人一起跪下,但也是
很傷心。後來瑪麗也染上了病,幾次暈倒在地,於是俾斯麥告訴她,他要改變信仰。
於是在他第二個心愛女人臨死的時候,他為她祈禱。他的精神已經受到刺激,他執
拗的性格終於讓步了!這是他十五年來第一次祈禱,祈禱上帝保存他朋友的生命。

    俾斯麥看到這個瀕死的女人面對丈夫如此鎮靜大為驚訝,這對夫婦把死亡當作
了先期起程去跋涉,深信他們將來一定會見面。瑪麗死了。作為她的朋友,俾斯麥
曾愛戀過她,這一死對於他是個打擊。「我初時的痛苦是喪失一個朋友之苦……其
實,這是第一次我因為朋友的死而有所失落。這個人死了,在我的生活中留下一個
意想不到的缺憾。一個人失去父母的感覺與這是不相同的……兒女們與父母的關係
大多不是這樣親密……我永遠不可能見到我所愛的人了。我同她相處的日子太短了,
我很難相信她已經死去,我真的不能相信。」第二次,他看見那位喪妻的朋友,他
說了幾句很有份量的話:「我相信這位朋友的心是赤誠的,這是我第一次喪失一位
這樣熱心的朋友。……現在我相信生命永恆啊——倘若不這樣,世界就不是上帝造
的。」

    他自然而然由悲痛而祈禱,這是人人都會做到的,無論相信上帝與否。俾斯麥
被瀕死的女人的哀求與他們之間的交情所感動,居然祈禱了。但是,他仍然保留著
俾斯麥派的作風。這位懷疑派後退了一步。俾斯麥在六十歲時說明了他為什麼不祈
禱的理由。他對一個朋友說,他發現一個疑問:世界到底是不是上帝創造的?

    雖然在他心裡還有他為所愛的一位女人祈禱的迴響,但這位女人卻未嫁給他,
現在他的感情已趨向另一位女子,認為她可以作他的好伴侶,他想娶她——她就是
喬安娜。她的父親是一位虔誠的人,而且是一個虔信派。所以他承認上帝並不是欺
人之談,俾斯麥娶這位小姐並不圖什麼錢財,他也並不是因為愛情而娶她,因為這
個社會已變作他的第二家庭,他要她作這一社會的一分子。

    俾斯麥是一個天生的外交家,他給普特卡默的信滿紙都是很能逢迎收信人的虔
敬心境,他還引用許多教會用語,這可不是他的平常做法。他知道假使要讓人相信
他現在的信仰,他必須光明正大地承認他的錯誤與他從前的不信教。他所說的雖然
是真話,但是他說得很巧妙,就此事而論,他的話很像他做堤壩總管時而發的牢騷。
他這樣說上帝,腔調卻是很謙和的:「那時候上帝並未聽見我的祈禱,但它並沒有
拋棄我,因為從那個時候到今天,我並未喪失祈禱上帝的力量。我所感覺到的即使
不是心安,至少也是我久已不知為何物的深信與膽量。……我相信上帝將擔保善有
善報,我很感謝我沒有泯滅的坦白與忠誠,這是我只對您坦露過的。」

    等到他說自己的時候,他所用的腔調卻傲慢得多:「對於您,我心裡的想法與
感激之情將不吐出口,因為現在我所走的每一步比說的還要響,還要生動。我不說
許多答應這樣答應那樣的話。我惟一擔保小姐您的幸福將來自於我祈禱上帝的祝福。」

    這位虔誠的父親很不願意女兒嫁給俾斯麥,「因為說他好的人很少,說他壞的
人很多。『俾斯麥一接到老頭子不置可否的信,就立刻展開攻勢,他忽然間跑到賴
安菲爾,」我一看見她就追求她,緊緊地摟抱她,她的父母很驚愕,話也說不出來。
事先無人知道這件事該怎樣結局,我這樣一來,事情就發生了急劇的變化,所以在
五分鐘之內,什麼事情都可以有個圓滿的結局了。「這就是真實的俾斯麥,他用快
捷的手段和勇敢很快地把蓄謀已久的事辦成了。其實這位大人物常常使用攻其不備
的手段。

    俾斯麥四處討好,很快征服了這一家人,同老頭子喝香擯酒、白葡萄酒,同他
的未婚妻跳舞,他未來的丈母娘原是一位很難對付的老太太,學術水平很高,但不
久也很喜歡這個有鬍子的不奉正教的人(那時俾斯麥已開始留鬍子)。俾斯麥同他
的未婚妻雖然談過多次宗教的事,但卻沒有在布蘭肯堡家裡所受的沉悶。有一次,
她微笑著對他說:「假如上帝不是施恩於你,我是不肯嫁與你的。」他聽了這兩句
話很高興。這個比喻的話說得對,她還不知道俾斯麥寫給他哥哥的信中的話與此不
謀而合。

    「就信奉宗教而言,我們兩個人的意見不同。見解雖不同但不至於大相逕庭,
不像你所想像的那樣,因為許多內心與身外的事而改變了我,所以我覺得我有充分
理由說明我是諸多信奉基督教的人之一(你知道,這對於我來說是一件新鮮事)。
關於幾條教義,也許是信奉基督教的人認為最重要的。以我自己的見解而論,我並
不與信基督教的人充分地融洽,但是我與喬安娜彼此默許地簽押了一種『帕默協定
』。況且我喜歡女人們虔信主義,討厭自命文明的女人。」他還能說得再明白嗎?
我們在他的說話中可以窺見他善於鑒別女人的習氣,深知女人心腸的回聲。他自己
真實地記下了他改奉基督教的歷史是自「帕默協定」起,這就是與宗教爭辯之間的
一種彼此互相容忍的辦法。他喜歡女人們篤守虔信主義,所以他喜歡他自己的夫人
也是這個派頭。

    俾斯麥對於他訂婚所採取的態度,是一位飽含世故的人的態度。他寫給哥哥妹
妹的信,很少談到上帝,談的都是類似將來出征時安撫家裡的話:「說到其餘事,
我認為我碰上了好運,超過我所期望的,我將娶一位異常聰明,異常高貴的女子,
她是極其和藹,極其容易過日子的,我所看見過的女子都比不上她……一言以蔽之,
我是極其心滿意足的,我盼望你們也喜歡他。」「至於其他瑣事……我將與你們面
談。只請你與奧斯卡以和藹的態度對待我的未婚妻。賴安菲爾與波蘭邊界相連,這
裡的人煙是很稠密的,每九平方英里有八百人;這裡說的波蘭語,是很適合鄉下說。」
其實俾斯麥的產業離此地不過十多英里。

    俾斯麥的未來夫人有不可勝數的表姊妹,她們聽說她訂了親很詫異。他倒覺得
很有趣,她們為自己不知道他們關係的進展而有點不高興。俾斯麥只不過到這裡求
過一兩次親。可是她們都一致說:「也罷,我們原要她嫁給別人,而他是個極為出
色的人。」俾斯麥的朋友們恐怕他將來會變作一個「虔信派」,他自己卻毫不為此
煩心。他對布蘭肯堡說他不知道基督是上帝之子抑或不過是一位神人,他對於《聖
經》教義有點懷疑,《聖經》裡頭有許多自相矛盾之處,他實在不能相信,他在一
封信裡極力恭維魔鬼,而喬安娜卻很恐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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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訂婚與信教

    訂婚之後,俾斯麥花了很多時間去討好他的未婚妻。在德國,哪怕是閱世再深
的人,甚至包括詩人,他們給女人寫的信都不如俾斯麥寫的迷人、精彩。他以後所
寫的信也無法與現在所寫的信相比。這些信言詞諧趣,造意獨特,想像豐富,文筆
巧妙精細,此外還蘊含著豐富的知識,出神人畫,讓人歎為觀止。他用準確的手法
很柔和地讓這個女人心甘情願地走上與俾斯麥相同的道路;他一方面施展各種手段,
使她永遠有一種新鮮感而無法不對他越發虔敬,一方面使她更加服從自己。他慢慢
地馴服了這個鄉下女子,其實這個女子比他更野,儘管她很年輕。這個女子的變化
極為令人關注,有一次她寫信給這位「瘋子丈夫」,說道:「你是很喜歡講形式的,
然而我卻不是這樣。凡事只要能夠做到,我是不會在乎採取什麼形式的。」

    最初,她有點害怕時間久了會使他厭煩自己,為此她給俾斯麥寫道:「你不要
帶著這種挖苦的神情看我。……只要有一點極小的事情都會使我大哭一場……你待
我應當耐心些,等到明年春天,我們倆才會有結果。」隨後她又忽然記起別人說他
是一個極為可怕的人,她寫信問他:「我希望你能把你的誠心給我看看。如果是我
在自欺欺人,那結果自然會不言而喻。世界上最讓人可怕的就是不信任……我看你
的文筆好像比你給我看過的舊信要更加任性、隨意得多。你的心是不是也是這樣?」
隨後她又似自問自答的寫道:「倘若是這樣,那也不要緊,我可能會變得更加遷就
你,我會改變我自己的。『脾斯麥就是這樣用溫柔的力量在四個月的時間裡,就將
這個姑娘牢牢地俘獲了。在他面前,她已經完全地投入他的懷抱。有一回她讓俾斯
麥讀讓。保爾的作品給她聽,還有一次她讓他穿一件天鵝絨的褂子,所有這些他都
很討厭,所以他對她的話置之不理,儘管如此,她都很柔順地忍受著。

    對於她的柔順,俾斯麥作為一個長期獨居的男人,還是從心底感激她。在未與
她訂婚之前脾斯麥雖然知道自己有許多值得驕傲的長處,但他都將這些歸功於她。

    在他們倆人訂了親以後,他第一次回家時,寫信給她說:「當我趕著馬車走進
村子裡的時候,我有一種從未有過的感覺,那就是將來有了家該是多麼幸福快樂…
…親愛的小寶貝,你無法想像出當我外出回家推門人室時是一種什麼樣的感覺。這
種時候才是我最低沉、最消極的時候。除了讀書讀到出神境界之外,別的時候我都
像個毫無思想的機器人一樣漫無目地的走來走去……現在我無論看什麼東西都與從
前大不相同,這些不僅僅是與你相關的東西。我認為我的前程是嶄新光明的,而且
現在我還覺得作一個堤壩總管甚至一些行政瑣事都是很有趣的。」在他尚未體味他
所做的事之前,他已為她摘抄了兩首拜倫的格調低愁的小詩。儘管如此,他還是覺
得這兩首詩並沒有完全表達出他現在的千愁萬緒。他在詩下寫道:「全是胡說」,
然後給她寄去。

    在他的第二封信裡,他就開始潛移默化地指引她,教勉她。他勸告她一定要下
苦功學習法文,否則她將在上流社會中茫然不知所措。他用極其委婉地話表達了自
己的觀點。不久,他還告訴她要學會騎馬。幾個星期後,他又給她寫道:「我現在
再也不想關注那些惡劣的英文詩了……我希望看到這些破詩在陽光下被兩隻獵玩來
玩去,直至將它們揉成一個球。」雖然這樣說,但他還是抄了些拜倫的詩送給了她。
他帶著自欺欺人的神情對她說:「我再讀這些詩,也沒什麼關係啦,它們再也不會
影響我的情緒。」

    有一次,他讀過一首詩後,大發議論:「與我性情最相近的是,在這樣的夜晚,
我想變作這晚上大風雨的一部分,跳上一匹奔逸的大馬,從石壁上一躍而下,衝入
萊茵瀑布的萬馬齊暗的轟鳴中去,充分體味這份快樂。」這是少年時代的俾斯麥狂
做不馴的寫照。他的未婚妻並不能完全理解這段話的含義,只是覺得微微有些恐怖。
她彷彿看見——一個意氣風發的少年,騎著一匹快馬,在石壁懸崖處勒住馬,哈哈
大笑道:「此等快樂,一生也只能享受一次。」



    俾斯麥的內心總是自相矛盾。

    當他施展抱負時,總是顯得極為興奮。有時他一連好幾天,寫信的心情都猶如
接生婆候在產婦旁催產接生。寫易北河流、寫開河如何預備對付碎冰。甚至有時在
半夜站在水裡督工時,他都覺得極為快樂。總之像對付這類自然界之事俾斯麥就會
心情舒暢。「我們需暫別幾日,由於有冰塊,我得去督工。督工時我唱著柏本亥馬
進行曲,騎馬的農民們以歌相和。只是這些冰塊不會唱歌,不然真不曉得該有多麼
詩情畫意。只有實實在在地做事時,我才感覺像獲得了新生……」俾斯麥在信後附
道:「我有一封信,你五天後會收到。請你把信寄給我。」他隨後告訴她那天晚上
冰塊裂碎的情景,「河面的浮冰彼此相碰,這一塊才堆上來,那一塊又湧上,堆得
像房子那樣高,不久就碰到攔河壩上。河水被堵塞多時,由於相互碰撞,大塊的冰
塊四分五裂,河面塞滿了小塊的冰,當河流把它們注入大海時,這些冰塊仍然是相
互碰撞不已。」

    自然界的這種種大衝撞,其實正是仰斯麥個人最真實的寫照。我們從中也能真
切地聽到革命家俾斯麥戰鬥的呼聲,由此我們體會到只是他的家世才使他成為一代
鐵血宰相。

    當他奮鬥的時候,當諸多因素對他構成威脅時,當他要別人服從他的命令時,
他總是顯得極有精神、富有戰鬥力。只有當他用智慧的政治手段來決定一種爭辯時,
他才會使自己感動。他很熱心地在報告中寫道:「有四十一個好爭論的農民爭論不
休。這一個與其餘四十個相爭,只要他能夠使這四十個裡頭無論哪一個吃虧十元錢,
其餘的人都很喜歡花三十元錢的。我今天早上已經替他們調停好了,這使我非常高
興。我的前任在他當堤壩總管時,四年了也未了結這個案子,也許他認為這是一件
發財的事情……我勸了他們四個小時,他們居然就同意和平解決了。等他們簽字後,
我就把這件公文放在我的衣袋裡,然後登上了馬車。我做了這樣的官,是得不到多
少快樂,這就是其中之—……這件事給我的感觸是,只有做親民之官才能體味到做
官的快樂。若是當宰相或部臣,是不能與人民接觸的,只能與紙墨接觸。

    「我認為,即使是最偉大也極有勢力的大臣以他的官位,也很少能增加入民的
歡樂,減輕人民的疾苦。我在想,無論是一位大臣,抑或是一國之君,如何才能讓
人相信,他長期統治國家會減輕人們的愁苦或能增加入們的快樂?想到這些,就不
免使我想到雷瑙的愁詩……我們的生命只能為我們的靈魂而存在……我們是否能夠
幫助他們,使他得到世上的幸福,與我們自己的存在相比,其實是一件無關緊要的
事。三十年後,無論什麼都化作灰塵,在以後的千千萬萬年裡灰飛煙滅。現在已經
逝去的人,他們在世的時候或許是歡樂的,或許是愁苦的,但這一切與他們無關了。」

    你看,他坐在馬車裡,帶著一紙簽過字的公文。他今年三十二歲,也許他生平
第一次對自己、對世界是如此地滿意。他在車裡想著這四十一個農民,是什麼東西
使得他們彼此相爭、彼此怨恨呢?他如何才能真正瞭解他們的內心世界。他在想,
到底用什麼辦法才能使他們和解,不再互相怨恨呢?進而,他由此聯想到國家,而
不再是眼前的這些農民,他在心裡憑空設想一個政治家,一個部臣或是一個君主,
他們在處理類似農民糾紛的一些國家大事時,會採取怎樣的手段與方式?他彷彿又
看到一些普魯士人在看到某些官員那令人可恨的所作所為後,思想、行動都會不自
覺地受其影響,像魔鬼一樣地把持著政權會給人們帶來的無限愁苦。

    他在家中有許多閒暇時間,他利用這許多閒暇時光給喬安娜寫信,常常是寫完
一張又一張,通過這一紙紙信文向她表達自己的見解、感覺、疑慮。所有少年時代
的事,他都極少保留。他對她說:「我以前也有一位戀人,她與你同姓氏。」她聽
後極為驚訝,難道一個人可以同樣熱烈地愛戀過兩個人嗎?一想到這些,她就莫可
名狀地恐懼發抖。他又說:「十年後的現在,對於我從前針對國家行政的無為所發
表的見解仍不會改變……我有一個以前的同窗,他做官很得心應手,職務也不斷升
遷。我一想起我當初也可以這樣做官,心中就非常難過。因此我常常反省自己。」
他一面很真誠地寫出這兩句話,一面卻在努力競選議員,還在尋求各方面的關係爭
當地方行政長官。

    他常用君主的嚴厲和父母的慈愛平和來對付她對自己的懷疑。他說:「我的天
使,你為什麼這樣痛苦?……你告訴我為什麼?(我是一個不論什麼事都要探求原
因的人。我從兩歲到十七歲都生長在波美拉尼亞,所以有時一個很簡單的笑話我卻
要花好長時間才能慢慢領會)你告訴我為什麼要哭?」在他探望過她之後,她寫了
一封信給他,信裡談到自己的一些想法和期望。他答道:「你必須學會感謝你曾經
擁有過的快樂,不要像小孩子一樣,當一件事完了,立即哭著喊著又要第二件。你
應當珍惜曾經擁有過的幸福。」他一生沒有滿意過,卻要對這位熱心女子說滿意。
如果她對自己有許多追求者而沾沾自喜,俾斯麥就會很不高興,他認為這很傷他的
自尊心。他說她應當對那些不懂她的價值的人表示輕視,她應當這樣對他們說:
「先生,現在的情形是俾斯麥先生愛我,這足以證明,凡是不崇拜我的男性,都是
沒有判斷力的粗人。」他說:「你不應當謙遜,因為我在北德意志的玫瑰花園裡游
玩了十年,最終費了許多力氣才摘到你這朵鮮花。」這位俾斯麥先生此時並沒有做
什麼事來證明他的價值,他的與生俱來的驕傲卻使他考慮他所選擇的女人。因為他
認為,被自己選中的女人一定要是全世界最好的女人。

    他現在常讀《聖經》,也常喜引用《聖經》的話語。他對於婚嫁所採取的態度,
是屬於路德派的。他常說道:「作為戀人,我們彼此要一心一意,同甘共苦,患難
與共。在思想上也要保持一致,無論什麼都不要瞞我。如果我們有許多相互牴觸之
處,那麼我們的生活也必定不會快樂。」

    他同她描繪他的僕人們和那些從事手工作業人們的老家庭,他說,這些下人們
的祖先是怎樣伺候他的祖先。「我覺得很難辭退那些伺候過我的人。……我不否認,
我以在家中遵循舊的觀念而自得。我的祖先住在此房已有數百年,他們生於此而死
於此。大牆上掛的,教堂裡供人們瞻仰的都是我的祖先們披戴盔甲的畫像。他們是
在『三十年之戰』那個時代,留長髮和尖鬍子的騎士。披著假髮、穿著紅跟鞋,走
起路來響聲很大。還有替腓特烈大王打仗的拖著辮子的騎士:最後就是這一姓傳下
來的不好習武的文弱後裔,現在他正跪在一個黑頭髮的女子腳下。」

    有時,這個基督教徒打定主意,想多關照一下他的下人們,「我想,一元錢往
往就會幫助一個挨餓的家度過幾個星期的難關,我每去探望你一次都至少要花三十
元錢,這豈不像奪了貧民的救濟款一樣讓人不舒服嗎?事實上,我應該將這筆錢賑
濟窮人,同時也要探望你。但是即使有兩倍這個數目的錢也無濟於事,也只不過能
救極小一部分的窮人……所以我只好強詞奪理,聊以自慰。只好說我每次探望你並
非僅僅為了自己的快樂,而是對於未婚妻所應盡的義務……如果要將探望你的花費
捐給窮人,對我來說是一個難題。我沒有聽從上帝的旨意,卻從中取樂,其實我根
本沒有任何理由這樣做。在我的周圍還有許多飢寒交迫的窮人,他們把被褥都典當
盡了,也無法去工作。我想將自己的所有都給窮人,但是窮人實在太多了,我們傾
其所有也無法做到。」

    這一次,他的信仰受到考驗,俾斯麥第一次碰到這樣的問題,因為他根本不理
解這個問題。他的強詞奪理誠然不過是開玩笑而已,就連他自己也並不相信。但是
他既已說到他自己的費用似乎是從窮人手裡奪過來的一樣,他因此不肯享受他的地
位所給他帶來的快樂,哪怕是僅僅五分鐘的時間。(他之所以有福可享,是因為他
的祖先是強盜武士)——這在俾斯麥卻是極新的見解,並非他的性格所具有的。既
非性格所有,則是很短暫的。地主們誠然是非常想照顧他的下人們,但是俾斯麥卻
不明白也無法容忍這樣的人為他們自己奮鬥。或許他們認為他們應該得到保證,擔
保自己享受較好生活的權力。牌期麥雖然聽別人勸說而信奉基督教,然而他卻沒有
變作如傳聞中所說的基督教徒,所以後來俾斯麥絕不能明白或承認當代的社會使命。

    關於《聖經》與信教的問題,他同未婚妻爭執的時候較多,同自己爭執的時候
少。今天說的是很動聽的話,明日說的卻是挖苦的話。我們常被他寫的信感動,因
為在信中他說的都是些實實在在的話語。他剛剛討論《聖經》的批判,忽然又說:
「誰是波林?又是一位老表,是我以前從未聽說過的。說到魔鬼,我不能在聖經裡
頭找到任何一段經文禁止我們使用魔鬼的名字,如果你知道,那麼請你指出來給我
看看。」他說他的祖先們都不是真正的基督教徒,「我的母親也不信基督教。你聽
說過那個快要受洗禮的法裡森酋長的故事嗎?他問,他的那些不信教的祖先們都在
什麼地方?教士回答道,他的祖先們都受了上帝的處罰。他不肯受洗禮,說道,『
無論我的祖先們在什麼地方,我都要和他們在一起。」俾斯麥在曲折地表達了他不
信教的情形後,又說道:「我是將這段故事作為一個歷史事件來介紹,事實上我並
不十分看重這件事。」

    俾斯麥非常迷信,他從少年到中午,從中年又到老年,常常算計自己到了什麼
歲數時會死去。「倘若甲年後我沒有死,那麼乙年後我必定會死。」他寫信給他的
未婚妻說道:「當我拆你的信的時候,大鐘突然停在六點三分——這是一座古老的
英國製造的擺鐘,我的祖父少年時代就有這座鐘,放在那裡有七十年啦……儘管你
知道我確實非常迷信,我對這件事還是非常不安,請速來信告訴我,你的身體很好,
心情也很愉快。」

    在他那日記式的長篇自白中,充分流露出他的諸多動機,他完全沉浸到自己的
心思中去,卻絲毫不理會收信人是什麼感想。他好用冠冕堂皇的語句,「誠然是人
性的特色……一個人注重節制,將會使人活得更加無憂無慮……世界上許多很莊嚴
的東西……常與墮落的天使相似;天使何嘗不美,可惜欠缺安詳與寧靜;天使也會
很努力,也會制訂一些實施的計劃,可惜卻極少有成功。天使既驕傲又愁苦。」

    這幾句刻畫出他的本性。在這樣的晚上,他一個人坐在高高大大的房子裡寫信,
他的靈魂如同上文所描繪的,又如詩人的詩句一樣,句句都很堂皇。等到天亮,他
需要出去做事,那時他又成了一位世襲的武士。這時他又說到拜倫的愁詩,充斥了
他深夜所擁有的心境,他說拜倫的詩是:「一種怯懦的詩,『你若不肯把你的性命
拿來冒險,你就不能希望贏得你的性命。』我解說這兩句詩如下,『絕對相信上帝,
快馬加鞭地往前跑,任憑人生的激情拖著你走,冒著折了頸骨的危險,也不要害怕。
』因為終有一天,你會拋棄世界上你所留戀的任何事情,但不是永遠……眼下我不
願與什麼『憂愁』先生有什麼來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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