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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 美國聯邦上訴法院判決加州禁賣暴力電玩給未成年人違憲

美國聯邦上訴法院判決加州禁賣暴力電玩給未成年人違憲

  加州州長阿諾史瓦辛格(Arnold Schwarzenegger)曾於 2005 年簽署了「禁止販賣、出租暴力電玩給予未成年人」法案,經美國聯邦上訴法院 20 日判決裁定,此項由地方法院提出的上訴,該法案已違反了憲法,而美國第九巡迴上訴法庭的 3 名法官今天同意地方法院判決。

  法案定義的範圍為「殺戮、虐殺、性侵害或肢解人體」這類型的電玩,經查證若違法將最高判處 1,000 元美金的罰鍰。

  負責該裁定判決書的法官「Consuelo Callahan」表示,若是各州州政府不讓未成年人接觸這種類型的電玩,應採取有約束性較小的分級制度來界定即可。目前遇到的問題癥結點在於這樣的約束範圍並未有明確的舉證「暴力電玩」對未成年人所造成的心理與精神層面的影響,故此法案已違反了憲法規定。

臺灣方面
  反觀臺灣前些日子被社會各界吵得沸沸揚揚的暴力電玩事件,誤導大眾產生一種玩暴力電玩就會導致行為性向出現偏差的情況。臺灣於 2003 年通過公布的「兒童及少年福利法」第二十七條第一項明定「出版品、電腦軟體、電腦網路應予分級;其他有害兒童及少年身心健康之物品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認定應予分級者,亦同」。而經濟部工業局兒少法於 2006 年 7 月 6 日所制定的「電腦軟體分級辦法」,分級辦法第四條採行國人熟悉的普遍級、保護級、輔導級及限制級四級制,並以全年齡、六、十二、十八歲加以區隔。

  台北榮總精神科主治醫師周元華亦指出,國外自 1985 以來陸續研究發現,大腦前額葉血流下降狀態常發生在憂鬱症與精神分裂症患者,越憂鬱、血流下降越顯著。換句話說,打暴力電玩雖然可讓緊張的大腦放輕鬆,卻可能帶來負面情緒。

你的感覺?
  目前放眼國內外,臨床實驗、專家學說議論紛紛,為保護未成年的孩童不受暴力電玩影響而產生負面情形,目前採取較為被動的保守態度在應對這些狀況。目前較顯著規範只限制於 PC、PC Online 線上遊戲範圍上面,而家用主機的遊戲尚未受到法律明文規範之。倘若家用主機的遊戲也被明文立法規範,那麼很可能類似《惡靈古堡5》等許多與人體殺戮、虐殺的遊戲,都將受到規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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