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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貼] 理專拚業績 隱瞞連動債風險

理專拚業績 隱瞞連動債風險

2008/10/22 04:09


一次自救會的陳情,讓國內銀行銷售連動債的光怪陸離現象,及金管會處理金融受害案件時的官僚作風,完全現了形。然而馬政府上台後只會高唱「苦民所苦」卻完全做不到的情況,又一次的在金管會見到。


昨天出現在連動債自救會抗議現場的投資人,有的在購買過程中,理專滿口保證所買的連動債是百分之百保本,事後發現根本不是那麼一回事;有的甚至連風險告知書都由理專代填代蓋章,結果年收入只有30萬元的投資人,竟然被理專歸類為「積極型投資人」;還有人從拿到產品說明書到完成連動債的購買,竟然只花了20分鐘,原因是理專只拿需要簽名蓋章的那幾頁給他看,根本沒有提供完整合約書,更遑論給這些投資人所謂的「合約審閱期」。這些絕非連動債投資糾紛的少數個案,竟是普遍現象。


至於金管會,雖然對外號稱銀行局有開設申訴窗口,投資人卻只能在警衛的指示下,萬般委屈的站在銀行局櫃台填單子,然後被叫回去等消息,銀行局官員有人出來了解一下這些投資人到底發生了什麼事?事後銀行局的承辦人員有沒有出來回應這些投資人的申訴?誰曉得!


面對投資人的控訴,銀行業者一口否認當時所承諾的甜言蜜語;金管會則是「制式回應」要求投資人自行舉證,不然就是「了解後再決定如何處理」。尤其,銀行在銷售這些高風險金融商品時,有沒有落實風險告知、資訊揭露的責任,金管會更似乎還沒找到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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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說法個人感覺不是十分適當
1大家都想要賺錢有的理專再說一般人只聽好的忘記風險
2說連動債時大家都說知道
3自己也不用心
如錯誤是100%
理專35%
銀行錯60%
一般購買者錯5%
大部分理專不了解內容
銀行要賣連動債或是基金
理專就賣甚麼
以上是個人看法
我不是理專更不銀行的人
有問題可來互相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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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投資人一定也有某種程度的責任

畢竟就跟買一般的東西一樣

沒有好好地檢查仔細看清楚就冒然購買

是不能完全歸責於銷售員的舌燦蓮花的

不過目前琳瑯滿目的衍生性金融商品

要一般的投資大眾真的把它們都弄懂

真的有相當地難度

只能說  不清楚的東西還是盡量別碰

才是真正的王道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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