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
彥琪終究還是接下了這個吃力不討好的任務。
「真不喜歡。」
彥琪坐在辦公室收拾東西,將幾個正在進行中的卷宗歸類,方便同事取用,畢竟這一離開,不知得耗多久時間才有辦法「託月的福」回來。
吃力不討好並不要緊,重點是,彥琪並不認同她所保護的人有任何值得被保護的價值。一點也沒有。
葉素芬在廣大辛苦投資人身上痛快撈錢的時候,就該想到自己終有一天得為了無數家庭的家破人亡負起責任。何況代價僅僅是一條不受尊重的命。
「雖然我是一定要盡我的責任保護她,但你可別跟我客氣喔。」彥琪看著座位透明桌墊底下,那張從素描筆記本撕下的「月」的想像側寫。
真像。
看了好幾十次還是覺得,真像那天在星巴克遇到的那個男人。
此時,一名同事興奮地衝進刑事局,一進來就大呼:「抓到了!那個土城之狼剛剛被第三分局抓到了!大家快點把檔案找出來通知被害人過來指認!小張!你負責把檔案拷貝一份筆錄檔案給第三分局!」
這一奮吼,局裡的大夥果然一陣歡呼,振臂喝采此起彼落。
土城之狼?那個總是戴著面罩、橫行土城區三年的連續強姦犯?
彥琪腦中突發奇想,坐下,從背包裡拿出素描筆記本,打開。
右手拇指與食指的指尖輕輕夾著藍色原子筆,若有似無輕觸筆記本的空白頁。
筆尖凝滯。
不上,不下,不左,不右。
彥琪細細回憶起,那位土城之狼的種種犯罪資料、被害人聲淚俱下的筆錄、現場遺留的凌亂痕跡、那些燒燙在被害人私處兩旁的犯罪標記。
土城之狼橫行已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