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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荔企業有限公司-婚禮顧問 面試紀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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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cpi923 於 2014-8-18 14:30 發表 訪客無法瀏覽此圖片或連結,請先 註冊登入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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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問我目前偵辦到何種程度?
我不是偵查隊員,我不能給你解答,如果有人問也不要隨便回答(因為你不知道他是敵是友)
如果你已經報案,請詢問當時製作筆錄的員警
當然,如果知道一些消息也請不要隨便公布或私訊,自己知道就好,這裡有詐騙集團會來看
以免讓他們有機會防範,我希望的是該集團成員一個都跑不掉...(就算是離職也要找出來面對)
跑掉了,我們受害人的辛苦錢更難拿回來了...
別忘了,他們的薪水是騙我們辛苦錢來的,他們人跑了,誰吐錢給我們這些受害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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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似這種公司手法都差不多,我10多年前遇到是賣未上市股票的。


商品雖有不同,手法大致如下:



1.不論應徵何種職位,最後都是以儲備幹部在做陪訓。(正常公司對儲備幹部的資格是很挑剔的)


2.試用期間不支薪,沒有勞健保。(不合勞基法,正常公司會要求填寫加保相關文件)

3.先上課幾天,上課內容多是金融理財、潛能開發,創辦人是個好人等相關之類。要求上課抄筆記,且會檢查筆記。

4.考核過了才能正式錄用,考核內容都是銷售公司產品。(考核期間無薪,有銷售產品了再分潤給試用者)


5.陪訓與考核期間,學員看不到一個公司業務如何運作案例。(以婚顧公司來說,看不到在實際執行婚禮委託)



[ 本帖最後由 火地 於 2014-8-19 12:12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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跑掉了,我們受害人的辛苦錢更難拿回來了...
別忘了,他們的薪水是騙我們辛苦錢來的,他們人跑了,誰吐錢給我們這些受害人呢?
錢,他(她)們早就層層業績分掉了。
除非在地檢署與刑事庭時,她(與你交往的那個)為了刑度減輕與你們和解,否則很難吐錢還你。(台灣這種刑事案件判的不會很重)
你或許能透過刑事附帶民事損害賠償方式取得民事求償,但,通常這些人(比較上層的)應該是會讓你查不到任何財產可以強制執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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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次看論壇可以花4個小時從第1頁看到54頁.

希望受害的人能夠討回公道.
把這些敗類繩之以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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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9號的蘋果
推得一乾二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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嘖嘖   說謊還不臉紅     講一句老實話    夜路走多了   總有一天會遇到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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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z38880 於 2014-8-20 00:23 發表 訪客無法瀏覽此圖片或連結,請先 註冊登入會員
8月19號的蘋果
推得一乾二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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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公司需要拓展業務,尋求合作廠商,或許是經營策略之一
但合作廠商如果為了利益,不擇手段,違法或違反道德善良風俗情形
該負責道歉的還是總公司,沒盡到監督責任

別跟我說總公司與合作廠商之間沒有簽立合約
不然,怎麼會有「6萬元產品售出後,合作廠商分得3萬3,剩下的2萬7由和荔取得」之類的獎金比例分配規則
現在廠商出事了,頻頻切割與堆卸責任,以逃避未來所有賠償責任

講難聽一點,有種請和荔總公司提告合作廠商,以業務過失妨害公司名譽為由提告,請求賠償
不然我們這些受害人是沒辦法輕易相信,你所謂的合作廠商不是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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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包套詐騙 又4名受害者控訴

坊間有婚事集團疑涉及僱用正妹,以結婚為幌子騙未婚男購買「結婚包套」產品案曝光後,連日來已經有十多人陸續向台中市議員陳世凱服務處陳情,其中四名年齡分別在25到35歲的被害男子,選擇在今日出面,揭穿正妹的溫柔陷阱,並表示將成立「打擊合力」臉書專頁,呼籲更多受害者加入,共同提告向婚事集團求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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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請問一下,當初有加入他們所謂的"學員",在經過幾個月的接觸下疑點重重,但是只在一開始付了場地費3000元,如果後來我都不跟他們接觸,留在那邊的個資會對我有影響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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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荔說明函」

這裡有陣子沒聲音了...
前陣子再FB(打擊合力)看到的訊息,PO文已被刪除了
(轉貼)大家有買契約的應該都會收到說明函吧!
內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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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和荔說明函」了,
先說明公司正當經營,
再說明與代理商之間已終止契約解除代理,
三說明案件已交司法單位審理,
四說明服務部同仁個別電話聯繫
個人觀點,
和荔確實是正當經營沒錯,錯的是沒盡到監督代理商之責
終止代理商代理權並沒有辦法解決大部分受騙被害人的問題
事件已交由司法單位審理,
就看大家手上的證據與筆錄所提供的證物,為關鍵重點了
最後,電話訪問試探客戶是否可能提告或退費,並安撫客戶...

看看就好了,不過就是一份「切割與安撫」的說明函
大家該做的都做了,那就交給司法單位處理了
大部分被害人的訴求,僅此「全額退費」拿回被欺騙數十萬的血汗錢
沒有人刻意扭曲事實,只是詳細說明購買契約經過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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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月9/25,首次紅利金無入帳(有跟沒有一樣...無感= =")
我想大家應該也都沒拿到紅利金了吧
往後不知道還會不會有,不過誰在乎呢?
感情被騙很難過,痛苦的是每月還要幫她繳貸款利息
只想把數十萬都拿回來,還給銀行,這次的教訓當學習經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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