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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貼] 王進東:我所經曆的天安門廣場自焚事件(一)

王進東:我所經曆的天安門廣場自焚事件(一)

王進東:我所經曆的天安門廣場自焚事件(一)
編者按:王進東是原法輪功癡迷者,2001年1月23日除夕,他參與了天安門廣場自焚事件,是第一個引火自焚的人。2001年8月17日,被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判處有期徒刑15年,剝奪政治權利3年。2003年5月,正在服刑的王進東寫下此文,講述了自己從癡迷法輪功、到天安門廣場自焚、最終醒悟轉化的曲折經曆。通過王進東的自述,我們可以清楚地了解“1?23”天安門廣場自焚事件的真實情況。  
  練功經曆 
  我叫王進東,51歲,原河南省開封市矛盾集團公司汽車隊司機,家住河南省開封市法院街33號;妻子何海華,開封市內衣廠下崗工人;女兒娟娟,今年23歲,現在家待業。我於2001年1月23日下午參與了天安門廣場集體自焚事件,是第一個引火自焚的人。2001年8月17日被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以故意殺人罪判處有期徒刑15年,剝奪政治權利3年。現在河南省鄭州監獄服刑。 
  2001年1月23日,是中國人民在新世紀、新千年的第一個除夕之日。這一天,我作為一個原邪教法輪功組織狂熱的癡迷者,在天安門廣場——這個中國人民心中的聖地,制造了一場震驚中外的集體自焚事件。一時間,社會上也議論紛紛,而逃到美國的法輪功組織和李洪志卻斷然否認我這個不僅走出來,而且敢在天安門廣場以死進行所謂的“護法”的人是他的弟子,是法輪功修煉者。 
  現在有許多人說我王進東不是大法弟子,自焚時腿為什麼沒有雙盤?有人說王進東等7人天安門廣場自焚純屬邪悟,是個人行為,與大法無關;有人說王進東一家三口根本不是一家人,是政府安排收買的下崗工人;甚至更有人說我王進東的燒傷是化妝的等等。 
  但事實勝於雄辯,現在我向大家回顧一下4年來我修煉法輪功不堪回首的往事,回顧我在“1?23”事件前前後後思想發展變化的曆程。這一樁樁一件件事情的本身,就足以說明我是如何走入愚昧,走過死亡,走向新生的。 
  我的老家在河南省滑縣焦虎鄉焦虎村(焦虎集)。這是個遠近聞名的大集鎮。我家就住這個集鎮上的南街東,一個不大的院子裏。1951年元月8日,我就出生在這裏,到1957年秋季的一天,爸爸把我接到開封,因為我該上小學了。 
  我的原名叫王秀東,老家的人都習慣叫我東妞,小學畢業時我自己把名字改成了現在的名字。 
  在上小學期間,由於貪玩和調皮搗蛋,不好好學習,學習成績從四年級開始下降,爸爸常常為此生氣,我也常為此而挨打。我並不想惹爸爸生氣,可是我當時就是學不進去,有時也暗暗地恨自己沒有志氣,可一玩什麼都丟在腦後了。上完小學後,我到了區辦的“半工半讀”初中上學,一天上學,一天學工,工種是鉗工。 
  當時全家有7口人,生活費用就靠爸爸一人的工資,非常困難,爸爸不想吃單位的補貼,就只好讓我退學找個活幹。退學了,一時找不到工作,爸爸就把我安排到他廠裏的鉗工車間義務勞動。 
  爸爸是我心目中最尊敬的人,他在廠裏一直都擔任車間主任,工作認真負責,任勞任怨。由於1960、1961年的自然災害,那時爸爸常借自行車帶我到鄉下去挖野菜芽,我開始體驗到了生活的艱辛。由於勞累和缺乏營養,爸爸患上了浮腫並導致了肝炎。1965年的一天,爸爸住進了醫專附屬醫院,進行脾髒摘除手術。爸爸臉上豆大的汗珠往下滾落,可他對醫生和別人的問話總是帶著笑,無論多麼疼痛,我從來沒聽見爸爸哼過一聲,連呻吟也沒有過。我當時才14歲,每天守護在爸爸身邊,我深知爸爸是多麼的堅強,並立志自己今後不論發生什麼不幸和磨難,爸爸都將是我的榜樣。爸爸臨終前,我對爸爸承諾:“爸爸你放心,我決不讓媽媽受一點委屈,我一定照顧好弟弟妹妹。” 
  我1976年4月調入開封市日用化工廠(也叫矛盾集團公司),在汽車隊當司機。我熱愛這個職業,不辭勞苦,任勞任怨,積極完成領導交給的各項任務,和周圍同事的關系也都不錯。1992年,由於愛人單位不景氣,她下崗了。這時午朝門東邊新開辟了一個“旅遊品市場”,就讓她在市場內找了個攤位。剛開始我和愛人站在櫃臺裏覺得很不自在,顧客來買東西,自己臉先紅了,慢慢就習以為常了,並且越來越有勁頭。1993年12月31日,我們把櫃臺搬進了開封市鐵塔公園一間約45平方米的房子,店號“聚寶齋”。開張後生意果然很好,緊接著我又增設了櫃臺,增加了品種,擴大經營。愛人自己守著商店,非常辛苦,一直到1998年我內退下來,和愛人一起經營小店。 
  1996年10月份的一天,有個叫薛紅軍的朋友給我送來一本書,是一個叫李洪志的寫的《轉法輪》,他告訴我如果能按照這本書的要求去“修煉”,就能達到“開功、開悟”,得“正果”是沒有問題的。當時我接到書後就一口氣看完了,後來我愛人、女兒也都看了。從那以後我們三人開始練習法輪功,不但看書,還按照書中所要求的做好人,有問題向內找,提高心性等等,互幫互學共同提高。 
  在我們心裏,學大法高於一切。為了看師父的講法錄像,有時關門停業我們就走了,從此生意也做得不如以前,執著生意這個心也慢慢放淡了,一切都得為學法讓路。我買了一部摩托車騎了1萬多公裏就丟了,1萬多塊錢付之東流,要是過去我和愛人肯定不知要難受多少天,可那時我們都學了“大法”了,認為這是師父考驗我們的心性,騎摩托車讓你丟了,看你能不能放下這顆心,按師父講的理這可能不知是哪輩子欠下的,就這樣不幾天心裏就平靜了。 
  在朋友的幫助下,加上我平時的積蓄,我買了一套128平方米的二層小樓(40平方米小院)。但到了1998年下半年,幹旅遊用品這行的人越來越多,生意越來越不好做了,貨底積壓很多,過去代銷別人的貨款無能力償還,我把這套正在居住的新房賣掉來還別人的貨款和借款。 
  我們三口人本來打算在家練功,沒有到外邊練功的想法,但看到互聯網上法輪功網站登載的經文,明確讓所有弟子都到戶外練功,以此達到對社會造成更大的影響。 
  第二天,我們三口人就到禦街樊樓前的練功點練功,從此接觸到了很多功友。因為我的商店就在禦街,所以他們找我很方便,經常互相切磋,對照師父《轉法輪》及講法和網上下載的經文,共同探討,提高認識。由於自己全身心的投入,在不長的時間內就能和當時大家公認的修得高的幾個功友在一起共同探討了,他們對我影響很大,我對“法理”的認識也更加深入,對此他們也給我了肯定,從此我對師父的感情及對《轉法輪》的感情更加深厚。 
  我最痛苦的是“思想業”,不知怎地,心底常有罵師父的話,老是從腦子裏往外返,師父講過這是“思想業力”在阻止你得法。我內心痛苦之極,針對《轉法輪》中論述“思想業”這一文我一看就是幾十遍,就是不見效。我對著師父的“法像”焚香合十,流著眼淚傾訴這萬般的苦衷,懇求師父把我在另外空間“思想業”的物質拿掉,就是再用十倍的皮肉之苦來代替,我也樂意。師父在我的心中已經勝過父母,我的行為也在不斷地影響著愛人和女兒,最後全家老少都開始練功,我又給他們買了書,有機會還讓他們看錄像等等。 
  1999年4月25日萬餘名大法弟子到中南海“集體請願”。得知這個消息後,我為自己沒能直接參加很是懊悔,覺得失去了一次考驗的機會。為此我暗下決心,要為大法獻出我的一切而在所不惜,並時刻提醒自己要把握好今後的每次機會。 
  就這樣,在以後接連不斷從網上下載師父的經文中,功友們更加頻繁地深入學法,我拿出自己的錢,印制了大量的經文及材料,並進行散發。 
  在2000年8月份又接到網上下載的經文《去掉最後的執著》一文中說:“其實這也是到了放下最後執著的時候了,作為一個‘修煉者’你們已經知道了,也做到了放下一切世間的執著(包括對人體的執著),從放下生死中走過來了,那麼執著圓滿是不是執著呢?不也是人心在執著嗎?佛會執著圓滿嗎?”還說:“弟子們的痛苦我都知道,其實我比你們自己更珍惜你們哪!”看完這篇文章後為師父、為“大法”獻身的思想又上了一大臺階。 
  當時被大家公認學法輪功悟性很好的劉雲芳,曾多次給我和他接觸頻繁的一些人談到這篇經文,講“大法”弟子的“修煉”如同烈火中種下的蓮花,暗指考驗已到了極其嚴峻的時候,並聲稱他在練功中出現的狀態中,為了“正法”已經到天安門廣場自焚過了,而且還活靈活現地講述了很多細節。於是我想,是時候了,是該站出來了,用舍棄生命的形式來“護法”了。 
  自焚事件發生後,我躺在醫院的床上從記者的采訪中得知:法輪功總部代言人張爾平公開講,參與自焚事件的人員不是“大法”弟子。試問,怎樣才算是“大法”弟子呢?“大法”弟子又應該是什麼樣呢? 
  對於“1?23”天安門集體自焚事件,有些人說這是邪悟,是個人行為,與“大法”無關。對這些說法當時我是這樣回答他們的,你說我是邪悟,我說你們這些人根本就沒有達到那麼高的境界,根本無法理解,按照師父說的,低層次的理永遠也理解不了高層次的理。聽了你也不相信,在過去的“修煉”中自認為層次高的不願和低的在一起相互切磋。這種現象我想“修煉”“大法”的人在這一點上,都有體會。師父不是說過“修煉”法輪功不會出偏差嗎?悟多高都不會錯嗎?直到現在網站還在不斷地下載所謂的“經文”讓弟子們走出來,我們不是走出來了嗎?只不過是采用了不同形式而已,按照李洪志所講的法及經文有什麼錯?是一些人層次低,認識不了罷了。當然,這些理,那些理,高也好,低也好,現在看來都是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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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進東:我所經曆的天安門廣場自焚事件(二)

王進東:我所經曆的天安門廣場自焚事件(二)
兩赴北京 
  當我堅定了這個舍棄自我,用自焚的形式去“正法”的信念後,2000年10月份的一天,我把自己決心去天安門廣場自焚“護法”的想法跟劉雲芳講了。當時他既沒有說同意,也沒說不同意。後來聽說郝惠君也找劉雲芳談了,說也有同感。又過了一段時間我們三人就把這件事(自焚)定了下來,具體什麼時候另行商議。 
  大約是10月底,劉雲芳說他沒去過北京,不了解實地情況,最後我准備好錢買了兩張赴北京的臥鋪票。我們倆到了北京,郝惠君的女兒陳果在中央音樂學院門口接我們,已經為我們聯系好了住處。安頓好後,我和劉雲芳到了天安門廣場外邊轉了轉,回去後我和劉雲芳讓陳果多聯系幾個北京的功友在一起切磋切磋,結果陳果只找到兩個女功友。通過談話,她們不能接受我悟的理,很掃興。當初來北京之前,劉雲芳說在開封已經找不出那麼多人參加這件事了,師父在北京講法次數最多,那兒肯定有不少“大法”的精英,要是能在廣場上圍成9個法輪就再好不過了(一個法輪是9個人,9個法輪就需要81個人)。 
  當時我認為這像是開玩笑,根本就不可能會有那麼多的人參加,可劉雲芳很有信心,他想試一試,所以他急於找更多的人切磋。事實上,不但找不到很多人,通過交談連真實目的(自焚)也不敢跟他們講,最後,他放棄了對9個法輪81個人的計劃。看過地形後,又找到油漆商店賣稀料的地方(自焚時的燃料)。 
  在北京呆了5天,最後那天晚上,劉雲芳給開封的一個功友家通了電話,准備返回開封。因為我們倆人的不辭而別,兩家人找翻了天,她們四處打聽,整天以淚洗面,悲痛之情可以想像。我放下電話,決定第二天早上返回開封。當我回到家時愛人抱著我就哭,我卻找不到任何語言來安慰她。在妻子的逼問下,我說了謊,說我和劉雲芳倆人到北京是找功友們互相交流一下學法心得,就這樣才算平息了這場風波。 
  以後的日子裏,師父的經文不斷地出,我們就跟著不斷地學,其目的都是讓放下“執著”走出去,讓我們所有的修煉者都到天安門廣場去“護法”,師父說已經走出去的弟子是偉大的。這時我愛人、女兒也有了要到天安門廣場“護法”的要求,我於是決定一家三口人同到北京去護法。 
  大約是2001年元月6日左右的一天,劉雲芳給我一張手抄的師父的“經文”,大意是:一個佛可以為捍衛他所在的宇宙及這個宇宙裏的眾生不惜犧牲自己的一切及生命,必須達到這種境界。於是我們內心產生了一種為“大法”洗清不白之冤、為師父洗刷不實之罪名而不惜犧牲肉體之軀的念頭,決心到天安門廣場自焚,以此來造成巨大影響,迫使政府改變對“大法”的態度。 
  2001年元月8日以後,郝惠君也不斷找劉雲芳談同去天安門廣場自焚的事,並說女兒陳果也要參加。當我聽到陳果也參加時,內心突然有一種傷痛之感:她太年輕了。可又一想我有什麼理由橫加阻攔呢?由此也很敬佩他們母女。 
  赴北京自焚的計劃一直沒能定下,有一天我在油漆店和劉雲芳談話中突然想起了十幾年前中央電視臺放過的一個動畫片,介紹“除夕”這個傳統的神話典故:一個名叫“夕”的惡魔來到凡間作亂,給天下的百姓帶來了天大的災難,吃童男童女,狂風、山洪、幹旱等等,百姓們紛紛焚香乞求上帝派天神降服“夕”這個惡魔。後來有個名叫“年”的神童從天而降來到人間,經過苦戰降服了惡魔“夕”,天下太平了。人們為了紀念這個大好的日子,把農曆三十這天定為“除夕”,第二天正月初一定為慶賀“年”的勝利而普天同慶!當劉雲芳聽完後激動不已,從沒見過他如此興奮過,就這樣我們的自焚計劃當時就定在了“除夕”這天進行。 
  這天大約是元月10日,劉雲芳把郝惠君幾天前交給他為辦這件事用的3000元錢給我1000元,讓我買4張臥鋪票。當時我問那人是誰,劉雲芳說劉葆榮也參加,這我事先不知道。 
  當時派出所正在找我,我的警惕性很高,怕火車站有人看到我,這時我想到了剛認識的劉春玲,別人都說她很機靈,所以我就找到了劉春玲家,這天是元月11日,她和女兒劉思影都在家。我告訴她現在派出所正在找我,希望她能幫我買4張元月16日到北京的火車臥鋪票,她滿口答應,但她問都誰要去、去幹啥。我沒講實話,說這是別人托我買的,這時她女兒劉思影鬧著也要和母親同去(她們娘倆已經去天安門廣場幾次了,才回來沒多久)。在她多次的追問下我還是沒給她說實情,這時她對我講,聽別人說現在有的功友悟得很高,准備到天安門廣場自焚。我一聽吃了一驚,這件事怎麼傳到她耳朵裏呢?問誰給她講的,她怎麼也不肯說。接著說她也有去北京做這件事的想法,並表示非常堅定,情緒激動,當時我感動的幾乎流下淚來,結果我給她講了實情,她女兒聽到後非鬧著同去。我當時認為這可不得了,劉思影這麼小,如果母親不在了,剩下的是個孤兒,如果同去對12歲的思影太殘酷了,她也承受不了,我怕她們如果做了這件事會給“大法”帶來巨大的負面影響,我堅決不同意。講明利害關系後並說服了劉春玲,這時劉春玲哄著女兒說過了年後媽媽再領你去,一定帶你去,結果女兒鬧得更凶,但劉春玲當時答應,說我女兒的工作由我來做,她決定這次不同往了。 
  第三天,我到劉春玲家取已買好的4張車票,這時她亮出了她們娘倆為此事同去,早已買好的兩張火車票,我當時很生氣,並再次給她們說明了利害關系,要求她必須退票,最後她在無奈下答應退票不去了。 
  第二天晚上,也就是元月16日,我就到二妹家去和老娘辭別,當時見到二妹、三妹,還有女兒的男朋友。為了不讓他們看出,我撒謊說要到南郊的一個功友家住一段時間,躲躲風頭,臉上沒流露出什麼傷感的表情,只是心裏難受。當一出門後,心頭馬上湧出一股錐心的難受,親人們啊,你們再也見不到我了,淚水奪眶而出。但我馬上強行抑制住了,這時我想起了師父的話,師父說過,一個“修煉”圓滿的人,將來師父會把和你有緣的人一同度到那天國世界。我想,老娘啊,親人們啊,等著瞧吧,聽師父的話沒錯,那殊勝的一刻為期不遠了。不要說我在狠心地拋棄你們不管,只是現在無法跟你們說清,到時候你們就知道我所做的一切是多麼的了不起,對“法”沒有一定高度的認識,光用嘴說他是做不到的。為捍衛“大法”,必須放下這世間的兒女情長。我走到了南京巷街南口叫了一輛出租車直奔火車站。 
  到火車站後不大一會兒,薛紅軍乘出租車把郝惠君也送到了火車站。由我給薛紅軍買了月臺票,他拿著郝惠君的東西把她送上了火車。當我到車廂門口時,突然看到劉思影正在上車,頓時我的頭就蒙了。上車後我的情緒特別壞,誰跟我說話都對她們沒好氣,一路沒話。到北京後我還在想:這難道是天意嗎? 
  我帶他們乘郝惠君說的387次公交車到了中央音樂學院門口下車,等陳果接我們。見到陳果後,她先把我們領到學院的小餐廳吃了早餐後,又領我們乘公交車到了北京西很遠的一個功友家裏。我和老劉外邊等著,過一會兒由一個年輕人帶我們到了門頭溝城子車站。下了車後把我們領到了預先定好的一個大院裏邊的一大套住室(兩個住室,兩個客廳,客廳是隔開的),女的住裏邊的臥室和客廳,我和劉雲芳住外邊的小臥室。安頓好後,她們就到門口大超市購買了很多食品及菜類,去的人共帶8000多元錢。 
  帶我們來的年輕人還以為我們在這兒住兩天後,到天安門廣場和別的“大法”弟子一樣,表現一下就走了。這時劉雲芳跟這個年輕人說,想讓他多找幾個北京的功友一起切磋一下,當天晚上年輕人又來了,並領著我、劉雲芳、陳果坐車來到一個餐館,在一個單間內我看到已有5個北京的功友在座,加上我們共9人。我和劉雲芳沒把來北京的真實目的給他們講,想先聽聽他們的看法,結果看他們“悟性”只停留在講法的表現上,但有一個叫劉秀芹的悟性特別好。不到2個小時我示意劉雲芳不要再談了,結束後劉秀芹給我留下聯系電話,其他人的電話我沒要,劉秀芹給我們3人叫了一輛出租車把我送到了住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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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進東:我所經曆的天安門廣場自焚事件(三)

王進東:我所經曆的天安門廣場自焚事件(三)
廣場自焚 
  第二天早上我們為了安全,告訴剩餘的人,最好不要出入太頻繁了,我和劉雲芳在大街上用公用電話給劉秀芹通了電話,說想見見面,劉秀芹馬上就答應了,定在當天晚上七點在古城的北京首鋼公司門口見面。 
  接著我領劉雲芳乘地鐵來到了琉璃廠,買了40米裝裱好字畫用的塑料防潮袋,准備自焚時用來裝汽油。因為時間還很早,我們在街上轉了轉。到5點鐘我們乘地鐵到了古城後,我和劉雲芳吃了麥當勞,到7點整我們在首鋼公司門口和劉秀芹見了面。她又把我們領到了一家餐館,這次是2個男的,1個女的,算上劉秀芹、我和老劉共6人,來的那位中年婦女未發一言,交談中他們悟性都不及劉秀芹,沒多長時間我示意劉秀芹、老劉結束了這次談話,出門後劉秀芹想讓我們倆到她家再談談話,送別功友後我倆就跟劉秀芹到了她家。這時我和老劉把來北京的真正目的給劉秀芹說了,她聽了後很吃驚,又為我們這偉大之舉感到敬佩。她為自己做不到而深感慚愧,看到我談笑和舉止自若而不解,說你們修的境界到了如此這種地步。她對我佩服的無法言表,決心為我們行動的成功做出她的最大幫助。 
  我告訴她現在我們對居住的環境不了解,不敢在住處灌裝汽油,想讓她幫助在外邊租一間能安全灌裝汽油的房子。她說這樣的地方不好找,最後她決定提供自己的住房讓我們用,對她這種真誠的奉獻,我倆也為之感動,認為這也充分表現劉秀芹的境界。 
  回去後,劉雲芳為汽油沒有落實而發愁,多次催促我提前買好,我說提前買來放在哪兒都不安全,並胸有成竹地安慰他不要急,說這事不用你多操心,不會誤事,我開一輩子車難道還買不來汽油嗎?盡管放心吧。 
  元月22日早上,我和劉雲芳到門口的雜貨店買了4個容量為10升的塑料桶,一根洗衣機的進水管,作為從桶內抽油的引管,租了一輛小車叫司機把我們送到了加油站,裝滿了4桶汽油,怕引起別人懷疑,中途又換車。車子把我們送到了劉秀芹家,是事先定好的時間,劉秀芹在家等著我倆,這大約是10點左右。我和老劉在涼臺上忙著灌裝汽油,因怕滲出,把三層袋套用,裝好後平放在涼臺的地上,下面墊上塑料布,上邊蓋一塊布。因這件事劉秀芹一直瞞著她的愛人,住室內沒有一點汽油味,為防萬一,劉秀芹還在住室內燃了香。 
  這天劉秀芹為這事請了事假,單位領導怕她再搞法輪功的活動,曾兩次打電話詢問她在家幹什麼,她都搪塞過去了。 
  第二天,2001年元月23日,也就是農曆大年三十,這天早上我們七人起得很早,洗漱完畢後吃了早餐,先後出了門到大街上租了一輛車,直奔劉秀芹家。進門一看劉秀芹很著急地給我們說汽油都滲出了,氣味很大。無奈我決定再去買袋子,因滲出是需要一段時間的,現在裝好後馬上就用不會有問題。但有人提出用飲料瓶,我堅持說袋子可繞在身上,穿衣服後不明顯,瓶子在身上鼓鼓的進廣場時怕引起懷疑。在路上我想如何能安全進入廣場呢?廣場有警察和很多便衣,他們的眼睛是很尖的。我突然想到了玩具手機,帶著它進廣場時作個樣子,決定多買幾個玩具手機。為買這個東西我跑了不知多少商店,最後還是在古城劉秀芹住處不遠的東邊市場買了兩套玩具手機,內有電子表、計算機共花了90元錢。 
  回到劉秀芹家已是下午1點左右,他們等不及我已決定改用飲料瓶。劉秀芹在樓下買了一箱飲料倒空後裝好汽油,我進門時他們正在往自己身上捆綁裝好的汽油瓶,也有的放在背包(書包)裏。我和劉雲芳把瓶子用尼龍草繩吊在脖子上,瓶子放雙臂的腋下,用膠帶紙固定好,穿上毛衣,外邊又穿上棉襖,敞著懷互相看了看認為可以了。就這樣帶上事先郝慧君為每個人買好的2個單面刀片及2個打火機,每人都自覺地把身上的錢拿出來,大約餘下不到6000元,我們讓劉秀芹轉交給那個年輕人1000元,餘下的用在北京“大法”的建設上。劉秀芹說給你們寄回家吧,大家都不同意,因為家裏都不知道這些事。 
  這時已是1點左右,我告訴大家分批坐車去,行動也不要在一起,否則目標太大。根據路程、堵車,估計去廣場約要1小時,所以我們把時間定在2點半左右各自行動。 
  我們讓第一批人馬上就去,郝慧君、陳果、劉春玲、劉思影下樓後坐出租車先走了。這時我看到陳果、劉思影的身影,心裏說不出是什麼滋味。哎,聽天由命吧。可她們也是和我們一樣在做“偉大的事”,只是孩子太小了。 
  接著我和劉雲芳、劉葆榮乘一輛出租車直奔天安門廣場。在車上我和司機閑談著,我找劉雲芳閑談,他沒有接腔,看來他很緊張,也不知道他在想什麼,但我心裏卻很平靜。這時車子開到了廣場西側,我讓出租車開到了人民大會堂的南門停下,劉雲芳、劉葆榮下車後先向廣場走去,我給司機付過車費後也慢慢地向廣場走去。這時我看到他倆向毛主席紀念堂西側小門走過去,因劉雲芳心虛,他想跟著人家混進紀念堂後再進廣場,結果人家不讓過。因為廣場的進口處站著一位值勤的軍人,他們只好直接進廣場的門了。 
  我帶著花鏡看著報紙走到廣場的西側門進了廣場,我看了表已是2點半了,在廣場紀念碑附近轉了一圈,想看看她們先來的幾個人在什麼位置,到底進沒進廣場?我在紀念碑西側見到劉雲芳、劉葆榮,我問劉雲芳,你見到她們幾個人了嗎?這時劉雲芳臉色非常緊張,聽了我的問話,像沒有看見我一樣,徑直向北走去。這時我就想,劉雲芳是否能做成功這件事?我開始懷疑了。但我想,這是“正法”,師父的“法身”無處不在,一舉一動,一個念頭師父都知道,不管別人如何,為“大法”,我必須成功。 
  當我走到紀念碑東北側時,前邊有4個便衣警察並排向我走來,他們的目光直盯著我,這時我看再不動手就來不及了,立即用手中早已准備好的單面刀片隔著毛衣把瓶子劃破了,丟下刀片後,左手拿著打火機,這時警察的步子正在加快,他們一看我手拿著打火機,不知我在幹什麼,他們同時愣住了。 
  在和他們距離約10步左右的時候,我把火機按下了,頃刻間大火把我吞噬了,因為大火隔斷空氣,我馬上就感到呼吸困難,我已沒時間雙盤腿,就單盤坐下結著印(法輪功練功動作)。空氣在大火的帶動下發出呼呼聲響,突然的缺氧使我透不過氣來,心裏卻很清楚目的就要實現了。 
  這時不知警察用什麼東西(後來看過“自焚事件”報道錄像後,我知道是用滅火毯)往我身上壓,把我推倒了兩次,我用腳把警察蹬到一邊兩次,拒絕為我滅火。一會兒有人用滅火器對著我上下亂噴,火立即就滅了。我大失所望,站起來就大聲喊到:“真、善、忍是宇宙大法,是世人必尊之法,師父是宇宙主佛。”不斷反複地喊。他們正准備去開車時,突然聽見有人大聲喊到:“那邊也著火了。”他們留下一個人看我,餘下的人都飛快跑向別的幾個功友自焚的地方。我繼續喊著口號,約不到10分鐘,警察開車到我身邊,把我推上警車送到一所醫院。這家醫院說他們沒能力接這種燒傷的病人,並推薦到積水潭醫院,警察讓我躺上擔架被我拒絕,自己上了汽車,這時警車拉著警笛飛速疾馳,駛向積水潭醫院。 
  到醫院後讓我躺在急診室的活動床上,這時沒感覺一點痛苦和後悔。過了一會兒,陳果被推進來了,沒說話,靜靜躺在我旁邊。我欠起身子看了看她,她平時的形象立即浮在我的眼前,內心說不出是什麼滋味。又過了一會,劉思影、郝慧君也被推進來了,都無聲地躺在同一間房子裏,但一直沒看到劉春玲、劉雲芳、劉葆榮,這時我心裏有一種預感,劉春玲很可能已經不行了。劉雲芳和劉葆榮他倆在一起,但不一定點火。不知怎麼當時就是這麼想的,過後證實了,果不出我所料。 
  但對劉雲芳我並沒有怨恨,因為“修煉”是每個人自己的事,當時我為自己能走到這一地步而深感自豪。 
  “1?23”事件之後,法輪功在美國總部的代言人張爾平公開聲明,不承認我們這些引火自焚的人是“大法”弟子,而是破壞“大法”的魔。聽到這個消息,當時我很坦然,我認為這是師父在考驗我。其實,如此朗朗乾坤,太平盛世,我們這些本來就安居樂業的平常百姓,男女老幼,如果不是受了李洪志法輪功彌天大謊的蠱惑,怎麼會跑到天安門廣場引火自焚、以身試法呢? 
  看過中央電視臺《焦點訪談》節目對“1?23事件”追蹤報道,我才知道在美國的法輪功總部曾經指令鄭州的法輪功人員調查我們這幾個人,這我就不明白了。李洪志既然自稱是宇宙主佛,本應是無所不知、無所不曉、無所不通、無所不能、法力無邊的,你那“法身”不是無處不在嗎?為何還指令他人跑到開封調查一番呢? 
  2001年7月20日,中央電視臺記者詼諧地對我說:今天采訪前,先告訴你個好消息,你們的師父經過多方調查證實,你們參加自焚的人確實是“大法”弟子,只是悟偏了。 
  李洪志不是說過“修煉”“大法”是不會出偏的,還說當我們有過偏的行為時,他的“法身”會即時點我們的,他的“法身”和“法輪”都會保護大家的,所以,他說修煉法輪功最安全,絕對不會有危險。那又如何解釋全國經查證落實的1700餘人因“修煉”法輪功後拒醫、拒藥、割脈、投河、跳樓等等自殺自殘、他殺致死致殘的呢? 
  我開始不相信這些是真的,認為是政府捏造的,後來在大量的事實面前我震驚了,面對客觀事實,我不能昧著良心否認所發生的這一切,過去舍命追求的到底是否真對,我要對自己負責任,我不得不重新審視過去所發生的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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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輪功”集體自焚事件(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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