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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 “神佛”何來“法律意識”!

“神佛”何來“法律意識”!

“宇宙主佛”李洪志曾大言不慚吹噓法輪大法是宇宙最大的法,“全人類我都能管”,“大法弟子可以不受人間法律的束縛”。然而,在前不久召開的“舊金山法會”上,這位淩駕於人間法律之上的“神佛”忽然來了“法律意識”,公然告誡弟子“不能違反法律”、“不讓出現問題”。“神佛”何來的“法律意識”?看看具體內容便知曉。
  無能——借法律壓弟子
  李洪志雖稱“全人類我都能管”,可偏偏“輪界”的事他卻管不了。跟他較勁的有之;與他爭權的有之,單為錢的問題就讓他傷透腦筋。弟子借大法名義斂財之風愈演愈烈,李洪志是叫不停、嚇不住,管不了。在這次“舊金山法會”上,萬般無奈的李主佛只得搬出常人的法律來強壓弟子。他說:“我告訴大家,無論大法弟子搞什麼項目,牽扯到資金問題,一定要健全你的財會制度,不能在這上違反法律。常人公司怎麼做的,你就怎麼做,一定的!絕對不能走歪這個路!”李洪志這裏所說的“法律”當然是常人的法律,而且要弟子按“常人”的規矩辦,絕不能“走歪路”。如此說來,常人的法律高過了主佛的“大法”,那麼“全人類我都能管”豈不是謊言一派。“主佛”明明說“大法弟子可以不受人間法律的束縛”,可如今卻要弟子不能違反法律,這不是用他的矛去戳他自己的盾嗎?其實,對這些矛盾之說李洪志是知道的,但迫於萬般無奈,只得搬出法律來強壓弟子,否則,該進入自己腰包裏的錢就要讓別人截走了。
  心虛——擔心揭穿老底
  “舊金山法會”上,有弟子遞條子問:“大法弟子要求各地洗腦班把其機構設立的法律依據、參與迫害者的身份、迫害所用資金來源的真相公開,用這種形式揭露迫害,是否合適?”李洪志回答是:“這些事你們看吧。師父看著整體形勢,不讓出現問題。個人修煉,我法身在管,具體事我不直接管。”當弟子提到公開“法律依據”,李洪志連忙玩起了“太極”:“你們看吧”、“師父看著整體形勢”、“具體事我不直接管”。李洪志不是說他統管全人類,為何對區區常人“法律”如此警覺?因為他心懷著鬼胎,如果將法律依據一一公開出來,豈不讓人們更清楚地看清法輪大法違法犯罪的邪惡行徑?李“神佛”那一番騙人的謊言不是要被一一戳穿嗎?出於自己心虛,只得與弟子玩起了“太極”,幹脆推托“我不直接管”。對於這一點,他還真有“法律意識”。
  懼怕——害怕遭受打擊
  在法會上,有弟子問:“濟南大法弟子在今年‘五一三’大法日去市中心廣場煉功洪法,許多人被便衣警察抓走,弟子很為他們擔心,……都被抓進去了還怎麼救度眾生?”按理說,有師父“法身”保護,這根本不是一回事,廣場煉功洪法須繼續搞。這次,李洪志可一反常態:“這有點操之過急。組織那麼多學員去講真相,公開的在大陸,會給學員帶來危險。”“公開的這樣做得具備條件,不具備條件還不要公開做,會給學員帶來麻煩、帶來不必要的迫害。”同樣,再有弟子問:“在新加坡公共場所擺真相展板需要警署申請,但從未獲得批准。有學員十幾年來堅持講真相,因此多次被警察以莫須有的罪名告上法庭,學員中爭議很大。”李洪志的態度是“各地學員根據自己情況看”。具有“無限神通”的李大師為何一下變得如此謹慎起來?又是責怪弟子“操之過急”,又是指示弟子須“具備條件”、“根據自己情況看”。其實,透過“謹慎”背後,他的內心是懼怕法律。因為法輪功早已被我國政府定為邪教並依法予以取締。如果弟子公開煉功洪法,法律當然不允許,必須遭受依法打擊。李洪志心裏明白,唆使弟子繼續滋事這無疑是拿著雞蛋碰石頭。眼看著一個個弟子遭到法律處置,而自己又無能為力,那麼,弟子就要執疑:師父的“神通”和“法身”哪兒去了?大法弟子真的“不受人間法律的束縛”嗎?弄到底,只能是“主佛”的“神威”喪失殆盡,如此下去“主佛“的神位還能保住嗎?算來算去,還是“小心”為妙,只能招呼弟子不要“操之過急”,免得自己的日子不好過。
   由此可見,號稱“全人類我都能管”的李洪志,在法律面前不得不乖乖低下頭,因為法律是一把斬邪的利劍。隨著我國法治化進程的推進,李洪志及其法輪功必將被推上法律的審判臺,接受曆史的審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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