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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 神以话语与人立约——彩虹之約

神以话语与人立约——彩虹之約

  (创9:11-13)“我与你们立约,凡有血肉的,不再被洪水灭绝,也不再有洪水毁坏地了。”神说:“我与你们并你们这里的各样活物所立的永约是有记号的。我把虹放在云彩中,这就可作我与地立约的记号了。”
继创造万物之后,造物主的权柄在“彩虹之约”中又一次得到证实与彰显
  造物主的权柄无时不在所有的受造之物之中彰显、施行,他不但主宰着万物的命运,同时也主宰着他亲手造的人类——这个有着不同生命构造、以不同生命形式而存活着的特殊的受造之物。在造了万物之后,造物主并没有停止他权柄与能力的发表,在他来看,他主宰万物、主宰全人类命运的权柄,从人类真正地在他手中诞生的那一刻才正式开始。他要经营人类、主宰人类,要拯救人类,要真正地得着人类,得着能管理万物的人类,他要让这样的人类活在他的权柄之下,认识他的权柄,顺服他的权柄,这样,神便开始正式在人中间以他的话语发表他的权柄,以他的权柄实现他的话语。当然,在这个过程中,神权柄的彰显随处可见,但是我只摘选出人耳熟能详的一些特殊的事例来让你们从中了解、认识神的独一无二,了解、认识神独一无二的权柄。
  《创世记》九章十一至十三节这段话与上面有关神创世的记载的几段话有类似的地方,但是也有不同的地方。类似的地方是什么呢?神同样以话语作了他要作的事情,不同的是此段话是神与人的对话,这段对话的内容是与人立约,告诉人有关约的内容。神此次权柄的施行是在与人的对话中成就的,就是说,人类被造以先,神的话语是一种吩咐、一种命令,是颁布给他要造的受造之物的。而在此时,神的话语有了聆听的对象,所以,他的话语既是与人的对话,也是他对人类的嘱托与告诫,更是他对万物下达的带有权柄的命令。
  在这段话中记载了神作的什么样的事情呢?它记载了在洪水灭世之后神与人所立之约的内容,它告诉人神不再以洪水灭世了,并且神要为此作一个记号,这个记号是什么呢?原文说:“我把虹放在云彩中,这就可作我与地立约的记号了。”这是造物主对人类说的原话。在他说话的同时,那彩虹便出现在人的视线之中,直到今日。彩虹大家都见过,当人看到彩虹的时候,你知道这个彩虹是怎么出现的吗?科学没法论证这事,科学找不到它的源头,也找不到它的去向,因为这是造物主与人所立之约的记号,它不需要科学依据,不是人为的,不是人能改变的,它是造物主话语发出之后权柄的继续。造物主以他独有的方式在信守着他与人立的约和他的承诺,所以,以彩虹出现作为神立约的记号,这无论对于造物主还是受造人类都是永不更改的天条、法则,这个持续不变的法则不得不说是继造物主造了万物之后的权柄的又一次真实的体现,不得不说造物主的权柄与能力是无限的,而以“彩虹”作为记号正是造物主权柄的继续与延伸。这件事是神用话语作的又一件事情,是神用话语与人立约的一个记号,他告诉人他要定意作成什么,以什么方式应验,以什么方式成就,事情就这样按着神口中的话而应验了。只有神有这个能力,在他说了这样的话的几千年之后的今天,人类仍然能看见在神口中所说的彩虹。因着神的一句话,这件事情一直到现在都没有更改、没有变化。没有人能将这彩虹挪去,也没有人能改变它的规律,它只为神的话而存在,这就是神的权柄。“神说了必算,算了必成,成了必到永远”这个话在这儿很明显地体现出来,这是神权柄、神能力的一个很明显的记号与特征。这样的记号与特征在任何的受造之物身上都不具备、都看不到,在任何的非受造之物中间也都看不到;这样的记号与特征是独一无二的神特有的,它将造物主独有的身份和实质与受造之物区分开来;同时,它也是除了神自己以外的所有受造之物与非受造之物永不能超越的记号与特征。
  在神那儿与人立约这是一件很重要的事情,他要借此告诉人一个事实,也告诉人他的心意,为此他用了一种独有的方式,用一个特殊的记号与人立约,用这种记号来承诺他与人立的约。那立这个“约”是不是一件很大的事呢?这件事大到什么程度了呢?这就是这个“约”的特别之处:它不是一个人与另外一个人立的约,不是一个团体与另外一个团体立的约,也不是一个国家与另外一个国家立的约,而是造物主与全人类立的一个约;这个“约”的有效期是造物主废掉万物的那一日;这个“约”的实施者是造物主,它的维护者也是造物主。总之,与人类所立的“彩虹之约”的一切都按着造物主与人的对话而应验、成就,直到今日。受造之物除了顺服、听从、相信、领会、目睹、称赞造物主的权柄之外,还能有其他吗?因为除了独一无二的神以外没有任何人能有这样的能力立这样的约。在一次次彩虹的出现中,它告知人类、提示人类造物主与人类所立的“约”,在造物主与人类所立之约的不断地出现中,它显示给人类的不是“彩虹”与“约”本身,而是造物主那永不更改的权柄。一次次彩虹的出现,显示出来的是造物主在隐秘处惊天动地的奇妙作为,同时也是造物主永不消逝、永不更改之权柄的活力体现。这些是不是造物主另一方面独一无二权柄的彰显呢?]——摘自《話在肉身顯現(續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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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帖最後由 尋找人生 於 2015-6-25 15:15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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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彩虹的出现是神与人立约的标志啊,看了这段话我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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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時候也挺媽媽講過彩虹的故事,但是今天看完這個帖文我明白了:為什麼大雨過後彩虹掛在天上,這是神與人立約的標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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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彩虹的出现是神在告诉我们他不会再用洪水灭世了呀!每次看到彩虹出现我都会很激动,不知道彩虹背后还有这些奥秘呢!

[ 本帖最後由 韩雪 於 2015-6-20 22:55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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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彩虹掛在天上是有實際意義的,是神權柄的象徵,看見彩虹就能想起神曾經作過洪水滅世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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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時候媽媽給我講彩虹的故事,我還不信,後來看過經文只是知道這件事。但是看過這段話後,使我有了更深的認識,直到現在依然挂在天空的彩虹,這象征著神的權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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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每次彩虹出现的时候,背后都有神的心思。只有神这么几千年能守住这个“约”。神太爱人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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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能神說:

       在神那兒與人立約這是一件很重要的事情,他要藉此告訴人一個事實,也告訴人他的心意,為此他用了一種獨有的方式,用一個特殊的記號與人訪客無法瀏覽此圖片或連結,請先 註冊登入會員 ,用這種記號來承諾他與人立的約。那立這個「約」是不是一件很大的事呢?這件事大到什麼程度了呢?這就是這個「約」的特別之處:它不是一個人與另外一個人立的約,不是一個團體與另外一個團體立的約,也不是一個國家與另外一個國家立的約,而是造物主與全人類立的一個約;這個「約」的有效期是造物主廢掉萬物的那一日;這個「約」的實施者是造物主,它的維護者也是造物主。總之,與人類所立的「彩虹之約」的一切都按著造物主與人的對話而應驗、成就,直到今日。受造之物除了順服、聽從、訪客無法瀏覽此圖片或連結,請先 註冊登入會員 、領會、目睹、稱讚造物主的權柄之外,還能有其他嗎?因為除了獨一無二的神以外沒有任何人能有這樣的能力立這樣的約。在一次次彩虹的出現中,它告知人類、提示人類造物主與人類所立的「約」,在造物主與人類所立之約的不斷地出現中,它顯示給人類的不是「彩虹」與「約」本身,而是造物主那永不更改的權柄。一次次彩虹的出現,顯示出來的是造物主在隱祕處驚天動地的奇妙作為,同時也是造物主永不消逝、永不更改之權柄的活力體現。這些是不是造物主另一方面獨一無二權柄的彰顯呢?                                                            摘自《話在肉身顯現(續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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