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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貼] 被人迫害且受神審判

被人迫害且受神審判

被人迫害且受神審判
聖經經文
馬可十五27:他們又把兩個強盜,和祂同釘十字架,一個在右邊,一個在左邊。28:這就應驗了經上的話,說,“祂被列在不法的人當中。”29:經過的人褻瀆祂,搖著頭說,咳!你這拆毀聖殿,三日內建造起來的,30:救你自己罷!從十字架上下來罷!31:祭司長和經學家也是這樣戲弄祂,彼此說,祂救了別人,不能救自己。32:以色列的王基督,現在可以從十字架上下來,叫我們看見就信。那和祂同釘的人也是辱罵祂。33:從正午到午後三時,遍地都黑暗了。
職事的話
褻瀆主耶穌的人歪曲祂在約翰二章十九節裏的話,褻瀆祂的人又說,祂救了別人,不能救自己。主若救祂自己,就不能救我們。三十三節說,從正午到午後三時,遍地都黑暗了。從正午開始,遍地黑暗,直到午後三時(第九時)。這黑暗是神造成的,指明神進來審判掛在十字架上的那一位。
主在第三時,我們的上午九時被釘,直到第九時,我們的下午三時。祂在十字架上受苦六小時。前三小時,祂是為著遵行神的旨意,被人迫害;後三小時,祂是為我們完成救贖,受神審判。在這段時間內,神算祂為我們的罪,替我們受痛苦。(賽五三10。)因此,遍地都黑暗了,(可十五33,)因為我們的罪性、罪行、和一切消極的事物,都在那裏受了對付;神也因著我們的罪棄絕了祂。(34。)
前三個小時是人逼迫祂的時候。我們可以說,主耶穌在這時是殉道者。然後在正午,遍地都黑暗,神就進來了。這黑暗是神審判罪的表號。那時,神將我們所有的罪全放在祂身上,將祂當作一個罪人,作我們的代替。那黑暗乃是神進來審判基督的象徵,祂為我們的罪成了我們的代替。
(c) Living Stream Ministry。經文取自聖經恢復本,闡釋部份取自李常受著〝馬可福音生命讀經〞,第461至462頁。美國加州安那翰市水流職事站發行。
若需要更多相關的出版資訊請連結至水流職事站中文網站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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