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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 當基督為我們的罪受神審判時,神離開了祂(二)

當基督為我們的罪受神審判時,神離開了祂(二)

當基督為我們的罪受神審判時,神離開了祂(二)

聖經經文

馬太一18:耶穌基督的由來,乃是這樣:祂母親馬利亞已經許配了約瑟,他們還沒有同居,馬利亞就被看出懷了孕,就是她從聖靈所懷的。

20:正思念這事的時候,看哪,有主的使者向他夢中顯現,說,大衛的子孫約瑟,不要怕,只管娶過你的妻子馬利亞來,因那生在她裡面的,乃是出於聖靈。

三16:耶穌受了浸,隨即從水裡上來,看哪,諸天向祂開了,祂就看見神的靈,彷彿鴿子降下,落在祂身上。17:看哪,又有聲音從諸天之上出來,說,這是我的愛子,我所喜悅的。

職事的話

主耶穌成孕時,是由一個童女從聖靈成孕的。(太一20。)祂的成孕是神聖的,因為是出於聖靈,就是出於神的。祂奇妙的成孕是神在人裏面孕育,這孕育與神性、人性都有關聯。我們不像主耶穌,我們乃是父母孕育出來的。我們的成孕只與人性有關。然而,主耶穌的成孕卻是神在一個童女裏面的孕育,這個孕育與神性和人性都有關聯。因此,主耶穌出生為人,兼有兩種性情:人的性情與神聖的性情。這使我們有根據來說,祂是神人。祂是從神而生,生在人裏面。祂從神得到神聖的成分,從馬利亞得到人的成分。這兩種成分(神性與人性)將耶穌構成神人。

主耶穌三十歲受浸。祂從水裏上來時,隨即從天上有聲音說,『這是我的愛子,我所喜悅的。』(太三17。)同時,神的靈彷彿鴿子降下,落在祂身上。(16。)主豈非從靈生的麼?靈豈非祂所是的一種素質麼?主耶穌受浸以前,祂裏面豈非已有聖靈麼?這些問題的答案都是:是的。主的確從靈而生,並且靈是祂所是的一種素質,祂裏面的確有聖靈。因著祂是在童女裏面從聖靈孕育的,所以祂的所是由兩種素質─神性與人性─所構成。祂的裏面既然有聖靈,為甚麼還需要聖靈降臨在祂身上?這是一個緊要的問題。

(c) Living Stream Ministry。經文取自聖經恢復本,闡釋部份取自李常受著〝馬可福音生命讀經〞,第469至470頁。美國加州安那翰市水流職事站發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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