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新話題

志光集團悔過書

志光集團悔過書

本人OOO在此對志光集團致上萬分的歉意,並請求志光集團原諒我一時無知的行為而對貴集團造成的傷害。

  金OO老師在審計56號公報發佈後,為了讓同學應試有充分的準備,特別為同學免費開56號公報講座,當時因為有事無法上課,故在網路直播的時候錄下來,以便自己日後在準備會計師考試之用。後來在批踢踢實業坊上看到有版友在徵求金OO老師審計公報56號的錄音檔以及筆記,並在文中有提及報價,本人抱著幫助版友的心態所以就回信給此版友願意提供對方檔案,但並沒有想靠此獲取任何暴利,故以兩百元回覆此版友;由於本人不識法律條文,故不知此一舉動已觸犯了著作財產權,但本人至始至終都是站在同樣身為考生互相幫助的立場,因此在版友要求試看影片後,便無償直接將影片連結提供給他,此舉動足以證明本人無絲毫獲利之心。此事件經本人審慎思考後,認為此行為實為不當,希望本人一時無知之舉動沒對貴集團造成很大的傷害。

  此事件本人是在金OO老師的臉書發現,並且在第一時間與金OO老師聯繫,尋求老師的諒解並且致上最深的歉意,進而與志光集團法務部取得聯繫;在聯繫後才得知,本人此無知的舉動已侵害志光集團所屬之著作財產權,違反了著作權法91條、91-1條以及92條。因此本人撰寫此行為悔過書,對志光集團以及金OO老師致上本人最深的歉意。

  此一事件發生後,本人身心都承受著極大的煎熬。本人抄寫著作財產權法91條、91-1條以及92條各二十遍,時時提醒自己記取這次刻苦銘心的教訓,並且在未來做任何行動時更加深思熟慮,希望志光集團可以給予我一次改過自新的機會,在我的能力範圍內達成和解,本人保證絕不再犯。

        最後,本人再次對志光集團以及金OO老師致上最深的歉意,希望還有機會彌補本人無知的行為對貴集團以及老師造成的傷害。

TOP

  本人葉O翰在此對志光集團致上萬分的歉意,並請求志光集團原諒我一時無知的行為而對貴集團造成的傷害。

  金OO老師在審計56號公報發佈後,為了讓同學應試有充分的準備,特別為同學免費開56號公報講座,當時因為有事無法上課,故在網路直播的時候錄下來,以便自己日後在準備會計師考試之用。後來在批踢踢實業坊上看到有版友在徵求金OO老師審計公報56號的錄音檔以及筆記,並在文中有提及報價,本人抱著幫助版友的心態所以就回信給此版友願意提供對方檔案,但並沒有想靠此獲取任何暴利,故以兩百元回覆此版友;由於本人不識法律條文,故不知此一舉動已觸犯了著作財產權,但本人至始至終都是站在同樣身為考生互相幫助的立場,因此在版友要求試看影片後,便無償直接將影片連結提供給他,此舉動足以證明本人無絲毫獲利之心。此事件經本人審慎思考後,認為此行為實為不當,希望本人一時無知之舉動沒對貴集團造成很大的傷害。

  此事件本人是在金OO老師的臉書發現,並且在第一時間與金OO老師聯繫,尋求老師的諒解並且致上最深的歉意,進而與志光集團法務部取得聯繫;在聯繫後才得知,本人此無知的舉動已侵害志光集團所屬之著作財產權,違反了著作權法91條、91-1條以及92條。因此本人撰寫此行為悔過書,對志光集團以及金OO老師致上本人最深的歉意。

  此一事件發生後,本人身心都承受著極大的煎熬。本人抄寫著作財產權法91條、91-1條以及92條各二十遍,時時提醒自己記取這次刻苦銘心的教訓,並且在未來做任何行動時更加深思熟慮,希望志光集團可以給予我一次改過自新的機會,在我的能力範圍內達成和解,本人保證絕不再犯。

        最後,本人再次對志光集團以及金OO老師致上最深的歉意,希望還有機會彌補本人無知的行為對貴集團以及老師造成的傷害。

TOP

發新話題

本站所有圖文均屬網友發表,僅代表作者的觀點與本站無關,如有侵權請通知版主會盡快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