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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揭批法輪功廣告的三個不尋常

境外揭批法輪功廣告的三個不尋常

 近日,凱風網的兩則消息引起網友關注:2016年12月26日,臺灣臺北鬧市區出現揭批邪教法輪功的巨幅廣告;2017年1月6日,香港天平山頂同樣出現了揭露邪教法輪功的廣告牌。通過廣告的形式對邪教進行揭批,無疑有助于警醒世人,讓民眾對邪教有更直觀的認識,而兩則廣告背后的“尋常”與“不尋常”也值得我們思考。

出現在臺北和香港的反邪教廣告

  “尋常”在于,通過懸掛廣告表達觀點,在境外本來就是一種常見的民意表達形式。在歐美國家以及港、臺地區,基于歷史文化傳統,民眾習慣于通過在報紙、刊物、街頭發布廣告的形式表達個人觀點,大至政治觀點,小至婚喪嫁娶等生活瑣事。比如在著名的美國時代廣場的大屏幕上,人們不但會看到各大公司的商品廣告,還經常會看到個人觀點的表達和形象的展示。在香港和臺灣地區同樣如此,廣告,是境外民眾習以為常的一種表達方式。

  但對于法輪功等邪教而言,這種看似“尋常”的表達方式,其打擊性恰恰是十分致命的。法輪功等邪教十分擅長在宣傳中把政府與民眾進行“分割對立”,以方便自我狡辯。他們往往把政府部門乃至專家學者妖魔化為干涉宗教信仰自由的“迫害者”,把由政府和專家學者主導的宣傳形式污蔑為“陰謀”。比如在“1.23”自焚案發生后,法輪功就把中國政府官方對這一事件真相的披露污蔑為中國政府的“宣傳陰謀”,試圖通過激發民眾對政府某些行為的不信任來為自己的邪教行為進行辯解,而不少民眾往往會落入這種“媒體陷阱”而上當。從這個角度而言,一種完全來自民間的“非政府化”的宣傳形式可能會起到更好的宣傳效果。因而,臺灣鬧市和香港著名景點這種民眾自發打出廣告的“尋常”的形式,恰恰可以最真實地表達民眾對邪教的觀點,讓邪教對這種觀點的表達無可辯駁。

  當我們對香港和臺灣兩個地區出現反邪教廣告的案例進行具體分析之后,我們還可以發現在這“尋常”的廣告中體現出的三個“不尋常”之處:

  其一,時間點“不尋常”。

從時間上說,臺灣反邪教廣告出現于2016年12月26日,香港反邪教廣告出現于2017年1月6日,歲末年初,恰好是最繁忙的時候,也是歸鄉的時候。這一“巧合”,恰恰是華人世界對法輪功組織四處傳播肆虐的一種爆發式反應,逃亡境外的法輪功組織由于不服水土于基督教文明,始終無法被西方社會所接受,最終不得不加大對港澳臺以及境外華人社區的發展和滲透。哪里有邪教的肆虐,哪里就有反對,長期的肆虐和侵擾帶來了港臺地區民眾的覺醒,并通過懸掛廣告的形式開展了揭批斗爭。

  其二,對邪教法輪功痛恨程度的“不尋常”。

雖然通過廣告的形式表達個人觀點在境外十分“尋常”,但臺灣和香港民眾對邪教法輪功做出的反應其強度還是很劇烈的。臺北出現的反邪教廣告出現于臺北龍山寺地鐵站附近,龍山寺與臺北101大樓、故宮博物院、中正紀念堂并稱為臺北旅游之4大勝地,在這樣的黃金地段發布廣告可謂價格不菲,如果不是對法輪功邪教深惡痛疾,臺北民眾恐怕也不會下此血本對其進行揭批。而香港反邪教廣告出現于香港著名景點太平山上的凌霄閣,在人流十分如此密集的景點揭批法輪功,同樣是香港民眾對法輪功厭惡的集中體現。再從兩則廣告的內容上來看,臺北的廣告中揭露李洪志“神像造假,吹噓神通”“自身多有不端,卻屢屢攻擊其他教派是邪教”,香港的廣告中用語更為激烈,干脆直書“法輪功就是邪教,李洪志就是魔鬼”,痛恨之情躍然紙上。俗話說“言為心聲”,這種劇烈的言語和行動反應,是十分“不尋常”的。

  其三,與邪教正面對抗的烈度“不尋常”。

以廣告的方式揭批法輪功邪教還有著明顯的對抗意味。利用廣告的方式進行自我宣傳是法輪功、全能神邪教的慣用伎倆。法輪功最慣常采取的手段就是通過在著名景點派發小廣告、對游客進行近身滋擾的方式進行反動宣傳,被游客稱之為“狗皮膏藥”。除了法輪功,全能神在臺灣更曾收買臺灣的報紙,刊登大篇幅的宣傳廣告,也曾在重要的公共場合發布大幅廣告進行自我宣傳,以騙人入彀。長期受到這些邪教的廣告滋擾的當地民眾,終于把打廣告這種形式運用起來,通過“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的方式,從正面對邪教進行有力打擊。

  揭批邪教廣告中的“尋常”與“不尋常”帶給人們的是一個積極的信號:境外民眾絕不是任由邪教宰割的“羔羊”,對法輪功等邪教宣戰的“戰書”已經高高掛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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