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新話題

道歉啟事及悔過書-侵犯志光公司著作權

道歉啟事及悔過書-侵犯志光公司著作權

本人陳姿如以最誠摯懺悔的心,來表達對志光公司最深的歉意。

於2016年七月在奇摩拍賣販售各國人事單科金榜函授二手書籍贈送錄音檔,其中包含各國人事課本、板書、講義、總複習講義及錄音檔光碟;當初的想法很簡單,因為國考三年要告一個段落,剛好又要準備搬家,整理這些書籍光碟時,覺得直接資源回收很可惜,因上面有我這幾年國考的心血結晶筆記,光碟不能看當時就直接丟了,但是書籍覺得應該要分享或給正要準備國考而有經濟壓力的考生,如果不知道怎麼讀起可以讀畫重點的地方也可以事半功倍,於是就上網二手拍賣;對於錄音檔光碟,是因為當初幫助我複習可以更方便,不用光碟一片一片打開輸入帳號密碼,所以才錄音的,並不是以其他利益為前提;後來賣書時,想說就一起送給買家,並沒有想很多,但是就是因為自己沒有三思而後行而犯下不該犯的錯誤。

因為送錄音檔光碟,侵犯到志光公司的著作財產權,本人深感抱歉,造成致光公司的不便和侵害,如果知道事情會如此嚴重,本人決不會犯下這樣的錯誤,傷害到志光公司也傷害到自己;自從去警察局做筆錄後,知道自己可能犯下大錯,覺得非常的痛苦與不安,三年的國考生涯沒有工作沒有收入,加上目前是待業中,連生活費都需要靠家人援助,省吃儉用才能熬過每個月,如今本人觸犯智慧財產權所遭受到的罰法,害家人傷心和對於我的失望責罵,身心都受到嚴重衝擊已痛苦不勘,但是對於本人所犯的錯誤仍勇敢面對,誠心希望志光公司能原諒本人所犯下的過失錯誤行為,懇請志光公司給予本人改過自新德機會,本人願意盡最大努力彌補志光公司所造成的影響;經過這次慘痛的教訓,讓我知道保護著作財產權的重要性,這是不容侵犯的,我一定會記取教訓並真心誠意悔過,懇請志工公司給我機會痛改前非,本人絕對不會再犯此次的錯誤行為,真心誠意對志工公司表達十二萬分的歉意,希望能得到志工公司的諒解;附上本人親手書寫之著作權法第91條、第91-1條及第92條,以表真心悔過永不再犯。

立悔過書之人:陳姿如
中華民國106年9月21日

TOP

發新話題

本站所有圖文均屬網友發表,僅代表作者的觀點與本站無關,如有侵權請通知版主會盡快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