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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貼] 不說別人的壞話,是壹種修行

不說別人的壞話,是壹種修行

不說別人的壞話,是壹種修行



文:太橋旦曾堪布





    作為壹位佛弟子,應該具備壹種素質——不宣說他人的缺陷。缺陷包括兩類:壹類是世間的缺陷,比如視力、聽力、肢體、智力等方面的殘疾,或者性格上的缺陷、工作能力的不足、婚姻家庭的失敗等。另壹類是出世間的缺陷,這是專對佛弟子而言的,比如有些修行人對上師三寶信心退失,或違背了戒律,或出家之後又還俗等。俗話說“人無完人”,因此,他人的缺陷幾乎隨處可見。



    對於大乘佛弟子來說,“不宣說他人缺陷”這個要求,看似通俗淺顯,實際上道理很深、內涵豐富,下面為大家逐壹介紹:



    第壹,宣說他人的缺陷,會傷害我們自己。



    ​佛陀在《賢愚經》中講述過壹個公案:在迦葉佛住世的時代,壹位年輕比丘看見壹位阿羅漢跳躍著過河,就譏諷他的體態像猴子。以此惡語的罪業,這位比丘在五百世中轉生為猴子。



    可見,如果宣說別人的缺陷,即使嘲笑他人像動物這樣的玩笑話,也會給自己帶來莫大的禍患。比如我們譏諷盲人,來世就會導致自己眼盲;我們譏諷殘疾人,來世會導致自己身有殘疾。這就是因果的規律。所以,為了保護我們,也為了保護他人,我們不應宣說他人的缺陷。


    第二,我們的判斷不可信任。



    ​佛陀在《三摩地王經》中說:“眼耳鼻舌非證量,身和意亦非證量。”證量是指能夠正確衡量外物的工具。而我們凡夫身上沒有壹個工具是正確的。我們的六根感知範圍極其有限,而且感知能力很不穩定。眼之所見、耳之所聞、鼻之所嗅、舌之所嘗、身之所感、意之所思,全都是不可信賴的錯覺。我們之所以會看到他人的缺陷,正是因為自己的判斷能力有缺陷。因此,“不宣說他人缺陷”是如理如法的要求。



    第三,我們誹謗的人可能是菩薩。



    ​很多大菩薩為了救度眾生,需要順應眾生的機緣,往往會刻意顯現為低劣、有缺陷的外表形象,甚至會顯現為品行不端的惡人。作為壹個業障深重的凡夫,我們沒有辨識的能力。如果我們不幸誹謗了壹位菩薩,會遭受極為嚴重的惡報。



    噶瑪喬美仁波切在《極樂願文》裏說:“誹謗諸菩薩之罪,較殺三界有情重,發露懺悔無義罪。”意思是說,誹謗菩薩的罪業比殺死三千大千世界的全部眾生還要嚴重,而且這是壹種毫無意義的惡業。為什麽說毫無意義?因為我們造作其他惡業,諸如捕殺海鮮、販賣煙酒等,目的是為了謀生掙錢、養家糊口,這還勉強可以說有意義。但誹謗菩薩對我們有什麽好處?有什麽必要?不誹謗又會有什麽損失?什麽損失也沒有。可壹旦誹謗了,就比殺光三界眾生的惡業還嚴重,這當然是毫無意義的。



    俗話說:“禍從口出”。我們千萬要管好自己的嘴,要給自己的嘴上把鎖,然後把鑰匙交給別人。為此,佛法提供了很多有效方法,比如奉持八關齋戒,保持止語等。



    第四,壹切眾生如母。



    ​大乘佛法的精髓是“智不墮輪回,悲不離眾生”。要求我們視壹切眾生如同自己的母親。因此,說別人的缺陷,等於宣揚自己母親的缺陷,我們於心何忍呢?


    第五,壹切眾生皆有佛性。



    ​《華嚴經》說:“心佛眾生三無差別。”指明眾生和佛陀的本質毫無差別,但在顯現上則有染汙與清凈之分。任何眾生,只要依教奉行、勇猛精進,終有壹日能恢復本性。因此,佛陀就是過去的眾生,眾生就是未來的佛陀。我們宣說壹個人的缺陷,就等於誹謗壹尊未來的佛陀,所以當然要加以禁止。



    第六,壹切眾生都是我們修行的助緣。



    ​要想成就佛果,必須圓滿福德資糧和智慧資糧。智慧資糧不能離開佛陀,而福德資糧則要依賴眾生,所以眾生是我們修行最好的助緣,對我們的恩德等同於佛陀。如果我們不但不知感恩,反要宣說眾生的缺陷,那就等於障礙了自己的成就,拖延了自己成佛的時間。


    第七,常常說他人缺陷的人,會患壹種令人難堪的疾病——口臭,噴灑再高檔的香水也難以掩蓋。因此,哪怕是為了避免口臭,我們也要管住自己的嘴。



    以上幾條只是壹部分道理,由此我們已經可以體會到“不宣說他人缺陷”的重要意義。如果我們接受這些理由,就從現在就開始實修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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