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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歉啟事

道歉啟事

本人李文方以最誠懇及悔悟的心,向志光教育科技集團和著作財產權受到侵犯的老師,致上最深的歉意及悔意。
100年時,向網友購買志光全套函授,網友說他全套都有但光碟不見了,他有備份檔案在硬碟裡,購買時帶隨身硬碟去存取即可。當時我不疑有他,便買下此函授。106年7月,我覺得考試浮浮沉沉想放棄考試,用不到此函授,便在網路上賣函授,未曾再賣與他人。低價售出,非為牟取營利。
原本也想請買家提供隨身硬碟存取備份檔案,但買家住很遠,擔心他舟車勞頓北上存檔就不買了,便把自己的備份光碟附在正版的書籍講義中一起贈與可免去麻煩。我以為買家與我都是為了減輕家計負擔,給家庭穩定收入而奮鬥的考生,就將函授便宜售出並將備份光碟附給買家,如果早知道事態如此嚴重,我絕不會犯下這個錯誤。
107年9月接獲台中市警局發出的通知書,趕緊打電話詢問何事,才知道是違反著作權的刑事案件,震驚不已,寢食難安,覺得身心受到極大的折磨。我只是一名考生,月薪不高,每個月要奉養母親之外,最近才結婚。婚後也要幫忙負擔房貸、車貸和生活費,生活壓力巨大。希望志光教育科技集團的負責人及主管們能網開一面,在我能夠負擔的能力下討論和解事宜。在各項能力許可的範圍內,我願意接受貴集團提出的和解條件。
請原諒我當初不諳法律,不慎侵犯志光教育科技集團的著作財產權。我深知事態嚴重,壓力甚大,心情都處於鬱鬱寡歡的狀況。對於過去一直自律甚嚴的我來說,更是人生中一大污點,想選擇自己承擔一切,但也因為從未發生過任何法律案件,擔心自己不懂得如何處理而留下案底,亦或是無法承擔龐大的罰金又該如何是好,因而食不下嚥,對生活備感難過及失望。我已因此事件得到深刻的教訓,懇求志光教育科技集團的主管、全體員工和著作財產權受到侵犯的老師,可以原諒我如此愚昧的行為與錯誤,念在考生初犯和不熟悉著作權法的相關事宜,給予我一個改過自新的機會,我也在此承諾往後絕對不會再犯,並發願一輩子珍惜與保護著作財產權。

此致  志光教育科技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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