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歉啟事及悔過書-觸犯志光教育科技集團著作財產權
致 志光教育科技集團
本人施怡秀,在此以最誠摯悔悟的心,公開向志光教育科技集團及受到智慧財產權損害之老師公開道歉。請原諒我一時愚昧的錯誤行為,即為於106年7月在露天拍賣上公開販買程薇心理學備份光碟一事,誤觸了著作權法,經此一事,深感後悔,也覺得十分羞愧,在此,懇請志光集團網開一面,給予本人改過自新的機會,在此發誓以後決不再犯,定會謹慎小心,不再觸法。
本人準備國考時間前後長達6年左右,也陸續報名了面授班及函授班,受到志光集團老師們的指導良多,致上深深地感謝。直到去年即為參加考試的最後一年,高普考結束後,因暫時沒有工作,在尋找工作期間,因當時完全沒有任何存款,為了生活,所以想將這幾年來的國考書籍、筆記低價售出,販賣給需要的考生。
其中包含程薇心理學函授課程全套教材備份光碟,這份光碟是當時參與面授補習班時,同學燒錄送給我的,原本只是供自己觀看,但在去年高普考結束後,販賣教材時,因本人的愚昧,因對著作權法不甚瞭解,將整套心理學函授盜版光碟在露天拍賣上低價售出,因而觸犯了著作權法之第91條、第91-1條及第92條,實在愚昧至極。
先後於2018年8月20日前往台中警局進行筆錄,之後於2018年11月7日開偵查庭,並與補習班談論和解條件。在被保安大隊通知侵權、進行筆錄之期間,我不斷自責反省,深感愧疚,並深受內心的煎熬,希望能透過這封悔過書將內心的悔過之心表達出來,因這一次慘痛的教訓,讓我徹底瞭解著作權的重要性及觸法的嚴重性,經過此事件後,本人除了保證不再觸犯著作權法外,有機會便會呼籲周遭親朋好友及學員們不要以身試法,一旦觸犯法律,必定後悔莫及。
最後,本人施怡秀再次獻上十二萬分的歉意,讓志光教育科技集團及授課老師的權利受到極大的損害,之後本人必以此為鑒,不再以身試法,記取這次的教訓,並懇請志光教育科技集團及授課老師能原諒我的無心之過。
此致
志光教育科技集團
立書人:施怡秀
2018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