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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高點知識達股份有限公司悔過書

致高點知識達股份有限公司悔過書

本人楊智皓以最誠摯及悔悟的心,謹向知識達數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表達深刻之悔意及致歉於暸解本身行為觸犯著作權法後,心中充滿十二萬分歉意,對於自己的行為深感後悔,期間造成家人的擔憂,心中亦同難受。本人於民國109年10月2日購入會計師全修課程,本來適用於自行使用準備考會計師,後因覺得自身時間與程度不足,後而先行轉考記帳士,考慮到以後有可能會再行備考會計師,而後進行了重製會計師課程,後因覺得父母年事已高,又是單薪家庭再加上舍弟工作因疫情影響不穩定,想趕快讓父親退休回到台灣與母親一起生活而有經濟壓力,才在民國110年10月到12月間冒著侵犯著作權鋌而走險的在蝦皮拍賣網站販賣重製課程藉此賺點錢貼補家用,由於上述所犯罪刑本人已經違反著作權法,也已嚴重侵害到知識達數位科技公司的著作權。
  本人也深知自己犯了極嚴重且不應該犯的錯誤,對於此事件深感後悔。我在此保證絕對不會再做違反著作權法的相關案件了,並也會盡自己的能力範圍下提倡並保護著作權法。我心裡感到非常難受與自責,我真的知道錯了,我知道不能用以無心、無知或不諳法律來推諉卸責這件事,我受到有生以來最大的折磨與教訓,這些都是本人咎由自取,而怨不得人,我願意支付自己能力範圍內的金額補償貴公司,懇請知識達數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給我一個改過自新的機會,也希望貴公司原諒本人對法律認知不足所造成之侵害不予追究並能給我一個自新改過的機會。
  最後我要向知識達數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負責人再次表達深深的歉意,我真的知道錯了!且經過這次教訓後也讓我明白著作權的重要性,同時呼籲社會大眾重視著作權,購買正版才是對著作權人的心血及結晶最好的回報,以後也絕不再有違法重製的行為,最後再次懇求知識達數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法務李小姐原諒我的愚蠢行為,我保證之後不再犯,並且呼籲自己的親友重視著作權,購買正版品。

此致

知識達數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立書人:楊智皓

中華民國111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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