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視新聞台的記者拍的 猛~發生時間: 2006年9月17日
改天我開車不停車臨檢,警察會不會對我開槍阿~我沒犯罪阿~不停車就是直接判我死刑喔
沒撞警車跟警察一樣是要判死刑的,記得下次我遇到臨檢我就是不停車~~
警察啥時候才會開槍呢?從以前到現在, 一般記者採訪類似事件時,警察都會說歹徒衝撞警察或警車
沒想到當天警察單位主管說謊,說他有衝撞警察跟警車所以才開槍~~事實呢???這次謊被拆穿了,栽更斗了~
只要不同車他們全部會開槍的,憲法啥時候給警察那麼大的權利,可以直接對手無寸鐵民眾開槍殺人
如果有一天我開車在馬路上,沒看到警察要攔我盤查;我經過臨檢站,是否直接對我開火
警察接獲通報說這台車有槍阿~~連續五通報案電話這樣說~~所以警察在攔截時怕怕的~
結果搜車子,只搜到一個強力膠~~~哈哈哈~~~笑死我了~還稱它為吸毒犯~~
請問吸食強力膠在法律上是有罪的嗎? 答案是無罪的 ~ 警察還稱他為吸毒犯~~
沒搜到槍還瘋狂開槍~~這根本就是故意殺人嗎~
民眾拒絕臨檢;是否可以開槍~~那乾脆直接請殺手就好了~
(警察是負責維護社會治安,而不是成為殺手;要判生或死,因該由法官來判才對,況且他又沒對警方做出還擊攻擊
直接對車內民眾,射擊致命部位,這不是殺手,那請問這是什麼,非得要致他於死地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