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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 台北拒絕臨檢直接判死刑,開51槍被警察打成麻蜂窩[影片]

台北拒絕臨檢直接判死刑,開51槍被警察打成麻蜂窩[影片]

民視新聞台的記者拍的 猛~發生時間: 2006年9月17日

改天我開車不停車臨檢,警察會不會對我開槍阿~我沒犯罪阿~不停車就是直接判我死刑喔

沒撞警車跟警察一樣是要判死刑的,記得下次我遇到臨檢我就是不停車~~

警察啥時候才會開槍呢?從以前到現在, 一般記者採訪類似事件時,警察都會說歹徒衝撞警察或警車

沒想到當天警察單位主管說謊,說他有衝撞警察跟警車所以才開槍~~事實呢???這次謊被拆穿了,栽更斗了~

只要不同車他們全部會開槍的,憲法啥時候給警察那麼大的權利,可以直接對手無寸鐵民眾開槍殺人

如果有一天我開車在馬路上,沒看到警察要攔我盤查;我經過臨檢站,是否直接對我開火

警察接獲通報說這台車有槍阿~~連續五通報案電話這樣說~~所以警察在攔截時怕怕的~

結果搜車子,只搜到一個強力膠~~~哈哈哈~~~笑死我了~還稱它為吸毒犯~~

請問吸食強力膠在法律上是有罪的嗎? 答案是無罪的  ~    警察還稱他為吸毒犯~~

沒搜到槍還瘋狂開槍~~這根本就是故意殺人嗎~

民眾拒絕臨檢;是否可以開槍~~那乾脆直接請殺手就好了~

(警察是負責維護社會治安,而不是成為殺手;要判生或死,因該由法官來判才對,況且他又沒對警方做出還擊攻擊

直接對車內民眾,射擊致命部位,這不是殺手,那請問這是什麼,非得要致他於死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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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事在美國早就開槍打死囉...
拒停....警察有他的公權力在..為了保護人民...你又沒做虧心事..幹嘛拒停..
台灣就是這樣拉...警察開一槍還要寫報告..造成警察不敢開槍逮捕嫌犯..太仁慈囉...
所以台灣治安才不好....
像這種白目死的好..玩警察....你以為搬出什麼憲法就很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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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的沒錯~在國外他早不知道死幾次了~還一直逃~沒做壞事幹嗎跑~
而且在還沒完全制服歹徒時誰知道有沒有暗藏兇器
有警察就是不注意~被假意降服的歹徒趁機開槍打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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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了51槍 並且將他擊斃 確實是超過了點 但是 有多少的員警是在上前盤查時而被突擊的呢 更何況他的車窗又是使用黑色的防爆紙 根本就不知道裡面的舉動 更何況已經多次勒令他下車 如果是在國外 早就直接打人了 而不會先向車輪開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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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復 #1 love_750525 的帖子

不會吧,開了51槍那個人是如何阿?51個洞= =
我來去看看了唷!!
感謝大大的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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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mn. 51 shots oh?

well.. that's too much la..

but it's his problem b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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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police好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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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aaron40423 經驗 -5 警告!!請速修正您的違規帖子。 2007-1-4 19:36
  • aaron40423 金幣 -5 警告!!請速修正您的違規帖子。 2007-1-4 1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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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51槍打死一個人是不是有些太浪費了?那人好慘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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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會拍特寫吧= =
不要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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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覺得這個警察執法是OK的,誰叫他要拒絕攔檢還有衝撞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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