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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理》姓氏文化大觀

《命理》姓氏文化大觀

作者:佚名    轉貼自:華夏姓氏文研會


命名之禮

作為社會上個人特稱的"名",最遲不晚於夏商,就已在中國出現了,如甲骨文和金文中所記太丁、陽甲、盤庚、帝乙等皆是。惟命名的具體情況,眾說紛紜,可能也就是事實本身呈多樣化的一種反映。迄西周建國,姬旦制禮,人們給下一代命名的形式,包括日期選擇、參酌條件、遵循格式及宣示申報等等,開始形成一整套制度,並作為人生禮儀的最重要環節之一。對於古代中國人來講,人須命名的意義遠遠不止是一個標識的作用。名非但是個體的稱呼,也屬於家族。

據《禮記·內則》介紹,命名禮儀是一個複雜但頗有條理的過程:孩子出生後三個月內,父親不入產房,惟經常使人慰問,顯示對妻兒的關心。三個月後,命名禮擇日舉行,家族中有頭面的婦女如祖母、伯母、叔母等,以及父親已為孩子請好的老師(或保姆)都來參加。當日,母親先行沐浴更衣,孩子也剪去胎發,並留一部分挽-對角兒。禮儀開始時,母親抱子(女)出房,當楣東立,輩分最尊的婦人先看嬰兒,並喊著做母親者的姓氏說:"某某氏,今天要讓孩子拜見父親了。"當父親的應答道:"我一定要好好教養他,使他守禮循善。"然後,父親走上前去,握過小孩的右手,給其以慈愛的笑容並逗戲,百日左右的小孩,往往會以嘻笑咿啞和手舞足蹈相回報,從而給莊重的禮儀增添了融洽歡欣的氣氛。

接著,最關鍵的程序開始了。做父親的在根據孩子的出生時日、體形目貌等各種條件進行綜合參酌後,要當場宣佈給孩子的命名(亦有事先擬定的)。說出命名後,母親立刻應答,略謂一定謹記夫言,教兒成德。然後,她把孩子交給老師或保姆。對方抱過嬰兒後,即依尊卑長幼的順序,把小孩剛獲得的"名"一一向參加禮儀者宣告。祝賀聲中,人之初,"名"得立矣。

命名禮的尾聲,是告祖先告宰閭,這兩道程序都由父親唱主角。告祖先使新生兒之名獲得家族內部的認可,告宰閭則為存檔,其式為"某年某月某日某生",由"間史書為二,其一藏諸閭府,其一獻諸州史"。從此,如不發生更名情況,命名禮上所給予的這一特稱,將伴隨擔當者終生乃至永遠;在其有生之日,它的表現方式(如名帖、印章、證件等)有時竟比其本身更具有證明效驗(這種現象,迄今仍在銀行、郵局等機構內行之有效),而在其身後,除了"爾曹身與名俱滅"外,流芳百世或遺臭萬年的故事,不也比比皆是嗎?這就難怪古人對於命名之禮,要如此慎重了。

載諸經典的兩周命名制度,大致奠定了漢民族岣2000年間給下一代命名禮儀的基本模式,同時給其它民族以程度不同的影響。當然,一方面,它在漫長的歷史歲月中,又有嬗替,一些具體細節會發生變化。比如命名的時間,在實踐中便有"三朝命名"、"滿月命名"、"百日命名"、"週歲命名"乃至"發蒙命名"等許多形式。另一方面,它還遠遠不能囊括中華民族各個成員所共同創造的、姿采各異的命名習俗。實際上,很多少數民族的命名禮都極有特色。

命名禮儀,集中到一點,就是對"名"的極度重視,所謂"尊姓大名"之"大",便是這意思的體現。可是在漢文化圈子內,這"名"的使用體量不僅不"大",而且也不僅是-個"珍貴"的屬性所能容括的。比如當某甲向某乙請教"尊姓大名"時,循禮的回答,照例是"鄙姓某,賤名某,草字某","大名"反而成了"賤名"。因其?quot;賤"義,所以"名"通常在自稱時才使用,顯示一種自謙態度;反過來,稱呼別人時,則只用這"草字"即表字,或別號和其它代號,這體現了對對方的尊重。以李白的《與韓荊州書》為例,起句"(李)白聞天下談士",是為自稱"賤名";但當別人稱他時,則用"太白"、"青蓮"等字號。也因為這個道理,當長輩師長直呼晚輩、門生、屬下之名時,尊卑長幼的區別已隱然存焉,所謂"父前子名,君前臣名";倘同輩同僚同學之間而直呼其名,則輕賤之意昭然;至於子女呼家長名或學生呼老師名,如外國影視片中"傑生"、"喬安娜"之類滿口亂叫的,那更是僭越無禮的表現了。漢晉時期有些重臣或權臣,曾享受?quot;贊拜不名"的待遇,即這些為臣屬者在朝會上與皇瑋論事或平時上奏議時,可以不自稱名,這就算格外優待了。


古今氏序

方面著姓在一州一郡內稱大,但到了全國範圍內,就有個再分高低的問題了,這便是姓氏的順序之道。比如南北朝時,魏孝文帝搞鮮卑漢化,讓鮮卑人全改成漢姓,定十姓為一等,排列順序是:元(皇帝姓)、長孫(皇族姓),而後依次為穆、陸、賀、劉、樓、於、嵇、尉;而漢人原有姓氏中,則定范陽盧姓、清河崔姓、滎陽鄭姓、太原王姓為最高門。其次,博陵崔姓、隴西李姓、趙郡李姓等,也排列較前。到了唐初時,姓氏順序又有變化,上等諸氏中,分成三級,皇帝的隴西李姓排在第一級,外戚之姓排在第二級,崔、盧、鄭、王四姓五家(崔姓分清河崔氏、博陵崔氏),排在第三級。這以後,其它諸姓分列中等和下等,等內又有級別之分。
唐以後,動用行政手段來編排姓氏的事不再看見了,不過,這種以等第為序的觀念殘餘,仍然存在。比如人們熟知的《百家姓》,出自宋初某錢塘老儒,故皇帝的趙姓便排在首位,其次便是當時仍在江浙稱王的吳越王錢椒之姓,而後之孫、李兩姓,俱是外戚之姓。上海古籍出版社出版的《百家姓》,於每個姓氏旁邊,還列有郡望,很可能反映了宋代以後門第排列的觀念,對於瞭解有關這些姓氏發祥遷徙和相關的歷史地理知識,很有幫助。到了明代和清代,又先後有《皇明千家姓》、《御制百家姓》等書問世,前者以皇帝的朱姓為首,後者以孔姓為首,而雍正時南昌寒儒熊峻運的《姓氏箋釋》,則以年號"雍正"之"雍"為首。這都說明,在劃分等級的封建社會裡,以尊卑定氏序的觀念殘餘,不是那麼容易消除的。甚至到了號稱"共和"的民國,當袁世凱想當皇帝而攀附袁崇煥為祖宗時,"於是袁崇煥祀典題目,瀰漫京師,各部會銜,奏請尊祀崇煥"(劉成禺《洪憲紀事詩本事簿注》卷2)。倘"洪憲"得久,恐姓氏編排又要以袁氏為首了。
用所屬人口數量多少來編排姓序,相對於很多姓氏筆畫相同以及有些姓氏簡寫繁寫分屬兩源(如丘與邱、雲與罷等)等情況而言,的確有昭穆儼然的好處。但是諸姓統屬計量,會因地域、時間等條件不同,形成變數。比如過去在福建一帶,?quot;陳、林牛天下"之說,現在海外華僑中,陳、林二姓也很多,福建有"僑鄉"之稱,顯然與之有極大關係。不過跳出福建省界,從全國來講的話,陳、林二姓又遠不夠"半天下"局面了。反過來,盤、蘭、雷、錘四個姓氏,所屬成員都不能算較多,但是在聚居於福建、浙江等省份的20多萬畬族同胞中,意義就完全不同了,他們中的絕大多數人,都屬於這四個姓氏。還有生活在廣西北部的毛南族人,據說80%以上,都姓譚。相傳譚姓祖先原是居住在湖南常德府武陵縣的漢人,約在明初輾轉到桂北,與當地毛南人聯姻,此後便成為毛南人了。這是以地域論。倘以時間論,變化也多。比如舊時?quot;張王李趙遍地劉(流)"的說法,形容這五個姓氏屬員之多,且以張排第一稱最,以至《吉尼斯世界大全》的記錄也稱張姓是世界第一大姓,統屬數量少說也有一億,超過許多國家的總人口數。
不過,僅以李、王、張三姓所屬人口占漢族人的22.4%而言,亦夠再登吉尼斯了。這意味著全國約有2.5億人只用這三個姓氏。此外,趙與劉的順序也有變化,根據上述研究成果,劉氏排到了第四位,而趙氏則名列第七。這個研究成果還提供一個信息稱,包括李、王、張在內,約占漢族人口55.6%的中國人,統共使用19個姓氏,即李、王、張、劉、陳、楊、趙、黃、周、吳、徐、刊、胡、朱、高、林、何、郭、馬。




取名之道(1)
唐宋八大家中,蘇洵、蘇軾、蘇轍並稱"三蘇",就人倫而言,則是父子兄弟,"大蘇"、"小蘇"的大名,是"老蘇"所命。為這取名事,"老蘇"還特地寫過一篇《名二子說》。他在文中說"軾",車前橫木之謂,作憑靠了嘹望用,論重要性,自然不比車輪、車輻、車身,但缺少它,就不是一輛完整好看的車子。以"軾"為名,就是希望兒子長大後不要成為只能作"外飾"好看的東西,要當個有用的人。"轍",車輪子在地上碾過的痕跡,久之即成車道。論車之功勞,自然不會聯繫到轍,然而發生了車僕馬斃的禍事時,同樣不會牽連到轍。以"轍"為名,就是希望兒子將來既能為國家建功立業,但又不會惹禍。瞧,長輩對後嗣期望之切、考慮之詳,全融進了這兩個看似普通的字中。古人在取名格式和斟酌字義上的謹慎與重視程度,由此可見-斑。

兩周時代的中國人,已經在取名方法上總結出了一些帶規律性的東西。《左傳·桓公六年》記魯桓公的嫡長子出生後,曾問名於大夫申繻。申繻繡以為取名有五法六忌。五法是:1.信法,按出生時的實際情況取名;2.義法,以祥瑞取名;3.象法,以身體某部位象自然界某物取名;4.假法,借萬物之名取名;5.類法,以和其父相類相關的事取名。六忌是:1.不可用本國國名;2.不可用本國職官名;3.不可用本國山川名;4.不可用某種疾病名;5.不可用牲畜名;6.不可用禮器和貨幣名。
申繻之"五法六忌",作為比較系統的"取名之道",自然是代表了當時魯國學人對姓名文化進行研究的成果。特別是"六忌"之說,直接與周人事神誠惶誠恐的社會思潮相關,惟恐"以國(取名)則廢名,以官(取名)則廢職,以山川 (取名)則廢主,以畜牲(取名)則廢祀,以器幣 (取名)則廢禮"(《左傳·桓公六年》)。但是中國幅員廣闊,歷史悠久,文化博大精深,實踐中的取名之道,作為一種歷史的具體的文化現象,則遠遠不止這"五法",更不盡為"六忌"所限。僅以最常見的取名方法論,就有以下24項之多:
1、 紀時法。即根據出生的年份、季節、月令、日期、時辰取名。
2、 紀地法。即根據出生的地方取名。
3、 紀事法。即根據出發時所發生或遇上的事情起名。
4、 紀德法。即根據出生時曾給本身或父母恩德之人的姓名取名。
5、 紀人法。即根據出生時有意無意之踩生(泛指嬰兒出生後第一個進其家門的外人)者姓氏取名。
6、 應夢法。即根據嬰兒出生前母親或父親所夢事象取名。
7、 應筮法。即根據嬰兒出生前占卜結果起名。
8、 應兆法。即根據嬰兒出生前後某些兆象起名。像
9、 應念法。即根據嬰兒出生時長輩的感想意念取名。
10、 應像法。即根據嬰兒出生時的相貌、體形等某些生理特徵取名。
11、 表德法。即通過取名表達對某種道德情操嚮往和實踐的意願。
12、 仰賢法。即通過取名顯示對先哲前賢的仰慕。
13、 言志法。即通過取名抒發建功立業的遠大志向。
14、 托寄法。即通過取名寄托長輩對嬰兒的種種期望,或承繼祖蔭,家業昌盛,有李隆基、田承嗣、楊繼業等名;或弭禍消災,長命百歲,有霍去病、甘延壽、毛延壽、辛棄疾等名;或封妻蔭子,耀祖光宗,有史達祖、湯顯祖、劉效祖、鄭光祖等名
15、 用典法。即從詩文詞章成語典故中摘字取意而起名。
16、 連姓法。即將姓氏與名連成一個現成詞彙。
17、 命理法,即依所謂生剋理論等取名。
18、 順序法,即以出生順序為名,如阮小二、阮小五之類。
19、 體重法,即以新生兒體重斤兩為名,如九斤老太之類。
20、 物名法,即申紹所謂假法,假借萬物之稱為名,天地山川、礦植動物、珍寶器用,無不可假。
21、 加減法,即姓氏筆畫作加減後為名,如《鏡花緣》中王主、衛玉、王三、王豐、玉五、王壬、王毛、王金八兄弟。
22、 疊字法,即兩字相疊成名,如關盼盼、李師師、蘇小小類;亦有直接與姓字重疊為名的。
23、 鑲邊法,即用相同部首偏旁之字為同輩家族或家庭成員起名,是譜繫起名格式的一種補充或替代。
24、 生肖法,即以嬰兒出生年之生肖起名。
此外,辛亥革命以後,又有譯音法(即以外國語詞彙的漢語譯音為名)、合姓法(即以父母姓氏合併為姓名)等相繼行世。


取名之道(2)
紛繁的取名方式,造成了中國姓名文化的絢麗多彩。雖然中國一姓一時一地的同名現象也不少,但與許多國家如"湯姆"、"喬治"、"亞當"、"瑪麗"、"安娜"等名以數十萬計來比較,仍不可同日而語。這一現象,自可引為中國姓名文化的獨具特色。惟眼花繚亂之際,我們還可以發現其中有若干軌跡(或稱準則等),為絕大多數人取名時所遵循,雖然不載經典,不入法律,但確實是一種文化和習俗的傳承使然,形成了社會的潛意識。它們也是取名之道的一個部分,可從以下五個方面來辨識:

一、趨時尚
綜觀幾千年中國取名史,斷代之時尚性特徵是如此強烈。自商湯的六世祖上報甲開始,歷代商王均以十干取名,如成湯名大乙,以後有太丁、仲壬、太甲、太庚、太戊、仲丁等等,因兵敗而自焚的商朝末代統治者紂王,名辛,所以又稱帝辛。換了今天,誰要是用甲、乙、丙、丁、戊、己、庚、辛為下-代取名,很可能被人譏為淺陋平庸。然而當時無論是安排農事生產或進行巫筮活動都離不開天干地支,在權貴者看來,這卻是最好的稱謂。到春秋戰國時代,一方面根源於蒙昧時代的原始泛神觀念還頑固地殘存在人們的頭腦中,另一方面,隨著社會生產力的進步,漁獵技術和畜牧經濟都有了相當程度的發展。因此,人們又特別愛用動物的稱謂來取名,著名的便有董狐、豎貂、陽虎、樂羊、觸龍、西門豹、項燕等多人。
兩晉南北朝時,吏治黑暗,世風頹敗,士人名流,競慕虛玄,虛詞、梵語、道化詞取名,又成一時風氣。如"之乎者也"的"之",最稱時髦,湧現過一大批?quot;之"為名的出名人物,如王羲之、顧愷之、劉牢之、到彥之、沈慶之、昌義之、陳慶之、顏延之等。它則"曇"、"智"、"淨"、"僧"、"玄"、"靈"等,不一而足。又北朝人則多以神將取名,曰"夜叉",曰"羅剎",曰"金剛",曰"力士",趙(區瓦)北(翼)著《廿二史札記》,為此辟有專篇。
唐宋時文苑勃興,風氣流暢開放,遠過於昔,取名方式和格例眾多,但也並非沒有若干時代特點可尋。如"文"、"德"、"忠"、"信"等彰德之字,"老"、"叟"、"翁"、"父"(甫)等倚年之詞,大量人名。
有元-代,"漢人多作蒙古名"(參見趙翼《廿二史札記》卷30),當是強調民族界別的統治政策使然。迄明清時,仕途益窄而科舉益盛,士人都往一條八股捷徑上搶跑道,乃有"魁"、"奎"、"元"、"第"、"恩"、"光"、"祿"、"士"等字大量人名。鴉片戰爭以後,階段性的取名趨時風尚,給人之印象愈為強烈。如"胡漢民"、"於右任"、"戴天仇"等人名中,透射出民族意識的勃興;而"建國"、"同慶"、"解放"等名的大量出現,則記載了新中國誕生的時代巨變。至如文革中之"衛東"、"紅衛"、"向東"、"要武",或大躍進年代之"衛星"、"超英"、"躍進"等,皆一時潮流,不勝枚舉。

二、避忌諱
取名避諱的道理,早在春秋時,已由申(需)提出過,而後《禮記·曲禮上》又加上一條不以日月命名。從現有文獻材料來看,兩周時以天、日月、星辰等為人名的情況,當真罕見。由此反過來證明了統治階級的意識形態,往往佔有社會思潮的主導地位,縱是因人而異、千差萬別的取名之道,也難脫其窠臼。
取名審忌的目的,除卻怕犯諱而惹出政治上或倫理上的麻煩外,還在於企求名能傳世和使用過程中不發生謬誤,所以在約定俗成中,取名之忌又遠不止申蠕所歸納的這六條;而另一方面,隨著時代變化,社會文化氛圍更易,名忌的內容也在發生嬗替。
相對穩定的名忌還是有:
忌冷僻。熟字入名容易發生雷同,但專擇僻字入名,也為多數人不取。
忌惡字。諸如斬、亡、殺、袒、裸、刑、絞、夭、喪等, 自秦漢以來,皆為名忌,為人所不取。
忌諧音,包括因諧音易發生歧義的字。
忌狂誕。換句話說,仰慕先哲前賢而在取名時有所顯示,是可以的,但如與聖賢同姓,取名則切忌狂誕,比方說姓孔姓孟而名丘名軻便屬此類,不取禍便貽笑。
忌歧義。特指因字有多義性或出處涉及到特定的上下文,易招致謬解。

三、重形式
所謂重形式,是指在講究寓意性,即依各種取名方法擇字的前提下,又兼重形式,以雅致、響亮、形體美觀為首選,所謂義、音、聲、形皆美是也。這種特色,是漢字文化的音韻與造型的藝術性所提供的。

四、辨性別
儘管所謂"男人女名,女人男名"的現象時有所見,但大多事出有因(本書以後章節將有論及)。從總體上看,中國姓名文化具有男性起名多選表現陽剛之美的字,而女性起名多選表現陰柔之美的字的特徵,使人望名而辨性。惟近世風俗嬗替,髮式衣冠漸成男女莫辨,"現代男士"幾與"奶油"攀結,"新潮女性"或與嫻靜脫鉤,在男人驚呼"陰盛陽衰",在女人哀歎"上哪尋找男子漢",而取名之道中的性別之辨,亦有淡化的趨勢。

五、省字格
一般說來,漢名多為一字或二字格,聯上單姓和複姓全稱,則成二字格、三字格或四字格,如魏徵、房玄齡、尉遲敬德。這兩種基本格式,由漢字的一字便是一個音節(往往又是一個詞或一個詞根)的特點所決定,又因其或姓氏連綴,形成聲音和意義相結合的整體,從而提供了一種簡潔、流暢而又富有韻味的審美感受。這也是中國姓名文化的特色之一,曾激起國際漢學界的普遍稱讚。


   


名、字、號
春秋時期,有個人叫叔梁紇,他是孔子的父親。他不姓叔,上小姓叔梁,而是姓孔名紇字叔梁。把字放在名之前,略去姓氏,是當時一種稱呼法。戰國時期,秦國名將孟明視,據後世考證,是白裡奚之子,名視,字盂明,與叔梁紇的稱呼法相同。這種稱法雖然少見,怛古人有名、有字卻是普遍情形。

命名、取字的禮法,在周代開始。人名,最初只是符號標記。《說文解了》的解釋十分有趣:夜晚相見,石不清對方,需要說出自己的形體或其他標記,讓同一部落的人知道。這種符號,代表部落或部落聯盟的首領往往需要固定,例如住在軒轅山的部落首領就稱軒轅氏(後世尊稱為黃帝),可能還代表著所在部落聯盟。當時無所謂姓、名,後世把它看作人名或族 號都無不可。

每人各有自己的名,是人際交往增多的農業經濟發展下形成的。夏商兩代,命名方法比較質樸,還不另取字。從周代開始,初生之子就由其父(或祖)給他命名,男子二十歲稱冠年,進入成年階段,其父(祖)給他取字。古書上多次提及,君(君王)、親(父祖等尊親)、師可以稱呼其名,比較疏遠的長輩,所有的平輩,尤其是朋輩,多稱其字,表示敬重。

古人命名當然喜歡美名,但歷史記載中卻有醜名、惡名,例如 :魏黑卵、魯子惡、衛侯毀、衛侯惡、褫公丑、衛司馬狗、晉黑臀、公孫丑等。為何會出現這個有趣的情況?原因大概有下列三種:古人命名為丑,表示謙虛;也有是記述者因其人無德,故意改這個名字;多數是小名(乳名),晉國的黑臀應即是例子,漢代司馬相如小名犬子,唐代程知節小名咬金,俱在正史內記載。直到近代人們還用貓、狗、兔之類的字作小名,寓有希望自己的孩子容易長大之意。

古人命名取字,常求名、字互相配合,意義相應。春秋時鄭國公子去疾字良,去疾惡即表示可得良善。孔門弟子樊須字子遲,須、遲均有等待的含義。顏回字淵,淵、回二字意義相同。三國時曹操字孟德,諸葛亮字孔明,馬超字孟起,法正字孝直,張遼字文遠,操與德,亮與明,超與起,正與直,遼與遠,都同義。孔、孝、文只是添加的飾詞,盂表示排行居長,古人以孟(伯)、仲、叔、季作為兄弟長幼之序。以上均是取義相同的例子,但有按用義相反來拼合的。楚公子黑肱、鄭公子黑都以子皙為字,是膚白的意思;孔門弟子端木賜字子貢,下奉上曰貢,上予下曰賜;卜商字子夏,夏、商為相替的兩個朝代,用義亦相背;唐代韓愈字退之,黃損字益之,愈與退、損與益均為相反意義,加一「之」字是用作調諧。戰國時百里視字孟明,因視而明,南齊蕭鑒字宣徹,因鏡鑒而明徹,均連類而及;周瑜字公瑾,瑜、瑾都是美玉,「懷瑾握瑜」相連。取義相應也是古人命名用字常見的情形。怛不相應的名、字也有。至於兩晉、南北朝有取字與用名相同的,如晉司馬德宗字德宗,孔安國字安國,南朝王僧儒字僧儒,劉孝綽字孝綽,師覺授字覺授;唐代仍然存這種取名字方法,如郭子儀字子儀,張巡字巡,孟浩然字浩然,田緒字緒,但這不過是某一時代的某一好尚,並不多見。


名、字不是自取,號、別號則由己意,也有是別人所贈。別號在唐代己多,至宋更成為一代風尚。號,通常是一人一號,多則稱為別號,怛也不盡然;號一般用兩字,別號則多用三字以上,但因別號與號有時難作區別,所以三字以上的號看起來也不少。例如杜甫自號杜陵野老、杜陵布衣,卻又似別號;李白號青蓮居士、蘇軾號東坡居士,省稱青蓮、東坡,便成二字之號。起號與起別號可各隨己意,五花八門。同一人的別號也可能有變有增,有的別號還移作室名,有時又會反過來以室名為別號。


元代不許平民取名,以行第及父母年齡合計為名。元未張士誠兄弟名叫九四、九五、九六,就是出生時父母年齡的合計數字。用數目字作為人的代稱,不論是父母合年還是用「阿大阿二」之類的排行,都不過是個簡單的符號。這種現象,直到近代仍然存有。魯迅小說《社戲》裡有六一公公,《風波》裡有九斤、八斤、七斤、六斤,前者是父母合年,後面幾個是出生體重。


加冠稱字
人於本名以外還要有表字的規矩,也是傳統中國姓名文化的一個特色,這在世界範圍內很可能是獨一無二的。說它是制是禮是俗,都未嘗不可,因其亦是"周公制禮"的一部分,和古代社會成員的成年禮俗結合為一體。所?quot;加冠稱字",具體一點講,名在人生三月便取定,而字則要等進入成年後才取,由成年禮上制定宣佈後使用。因此,成年禮也就是人生中的第二次命名禮,或叫稱字禮,意義十分重大。
 依周公制禮,成年禮因男女區別有不同稱謂,男曰"冠禮",又叫"加冠",行禮的過程比命名禮更為莊重、繁瑣。簡單地說,就是男子到了20歲時,要在宗廟所行儀式中,將頭髮盤起來,戴上禮帽(即"冠"),然後再由父親或其他長輩、賓客給取一個表字。女子的成年禮曰"笄禮",又叫"加笄",也是把頭髮盤結起來,加上一根簪子。兩周時女子"加笄"禮一般在15歲時舉行,所以人們每?quot;及笄之年"代指女子從14到16歲這個年齡階段;而用"弱冠之年"代指男子接近20歲時。兩漢以後,加冠稱字的年齡段有提前趨勢,多半在15-16歲時舉行,加笄禮則趕在結婚前行之。女子是否在加笄時便稱字?難以一概而論。
漢晉以後,男子稱字範圍不斷擴大是歷史趨勢,直到民國時,幾乎所有成名人物都有表字。我國有些少數民族至今還有兩次取名的習俗,第一次在出生後,第二次在訂婚或結婚時,也是成年標誌,其意義與古代行冠禮、笄禮相同;反倒是漢族文化圈內;加冠稱字已成昔日黃花。
表字稱"表",又有和本名互相表裡的意思,所以《白虎通·姓名》曾有"聞名即知其字,聞字即知其名"的講法。要體現表字與本名之間的這種聯繫,就要求按遠較取名取號嚴謹得多的格式擬意選字。其最常見的方式有下列8種。
1、 義式:如屈原,名平字原,《爾雅》釋"地":"廣平曰原",平和原是同義。
2、 近義式:如周瑜,字公瑾;諸葛瑾,字子瑜,瑜和瑾都是美玉,是近義字。
3、 互補式:包括偏正、修飾、聯想等各種關係。
4、 反義式:如曾點,字皙,點為"小黑",皙為"色白",正相反;又如朱熹,字元晦,熹明晦暗,正相反。
5、 拆名式:如劉侗,字同人,系拆"侗"而成;又如林佶,字吉人,系拆"佶"而成。
6、 加字式:如謝安,字安石;杜牧,字牧之。
7、 用典式:即名與字同出一典,如趙雲,字子龍,典出《易經》"雲從龍";如錢謙益,字受之,典出《尚書》"謙受益";又如《新唐書》中有人姓元,名亨,字利貞,典出《周易》"元亨利貞"。
8、 嵌行式,即擬意時採用上述各式外,又在表字中嵌入顯示行第的字;
此外,女性的表字除類同上述諸式外,又有兩種特殊情況;一是表字中帶進娘家的姓氏,如班昭為曹世叔妻,而字惠班;荀采為陰瑜妻,而字女荀。一是表字和本名沒有什麼關係,如董白,字小宛;景翩翩,字三昧等。
歷史上,以表字著稱於世而本名反鮮為人知的現象很普遍。比如屈原,知道他名稱"平"者不多;又如蔡文姬,知道她本名稱"琰"者更少;大詩人陶潛的本名,也遠不及其表字"淵明"更廣為人知。近世風氣,很多人乾脆是以字代名行世的,如創辦張裕釀酒公司的張弼士,本名振勳;語言學家劉半農,本名"復";金融家錢新之,本名永銘,等等。


避諱雜談
避諱起源於西周,春秋時魯國大夫有關取名六忌的見解,以及《禮記》中追加的"大夫、士之子不敢與世子同名"等講究,便說明當時已經有不少具體的避諱要求,即常人取名,應避開那些已經為國君和法定繼承者使用的名字。不過直到戰國時,避諱還沒有形成過一整套制度。比如周厲王?quot;胡",周僖王又名"胡齊";周穆王名"滿",周襄王時,王室中又有名"滿"的。秦漢以降,大一統的政局形成並得到鞏固,君主之尊無以復加,儒學在封建上層建築領域中逐漸佔有統治優勢,避諱制度也日臻完備。五花八門的諱禁有如網羅,兜攬了臣民的全部言論行為,稍有觸犯,輕則遭譴,重則罹禍,乃至滅家滅族。於是避諱之道自然而然地發達起來,成為所有人不可不懂的一門學問。
諱有"國諱"、"家諱"、"聖賢諱"、"憲諱"等具體區分。
國諱,即當朝皇帝和其七世以內祖先的名字。比如秦始皇?quot;政",秦朝時月份名稱中,"正月"改為"端月";又秦始皇的爸爸名"子楚",故秦朝時凡稱"楚"(地名)時,一律改稱"荊"。又如唐高祖李淵的祖父名"虎",唐初時"虎"字成諱,不許說,不許寫,以前溺器叫"虎子",這時連鄉野老嫗亦懂得避諱,一律叫"馬子"。今人所謂"馬桶"或"抽水馬桶",就是避諱成果之一。有些皇帝出身草莽,連祖父的名字都弄不清楚,遑論七世,這就方便了臣民。但也有重新替爺爺、太爺爺、老祖宗取名的,也成"國諱",是謂"天曉得"。
  這還不算。偏偏中國人的姓名又極複雜,包括名、字、號成一整體,而皇帝的具體特稱,還有謚號、廟號、陵號、年號等等,在許多朝代裡,這些名字的別樣表現形式,也都算"國諱"。清朝乾隆年間,江西舉人王錫侯作《字貫》一書,被檢糾犯了康熙和雍正的廟號之諱,遂釀成大獄,王錫侯本人砍腦殼不算,還連帶殺了不少被認為與此事有牽連的人。宋朝的"國諱"尤厲害,皇帝的七世祖先以上的祖宗名字,都得避諱。宋人洪邁談到此事說:"本朝尚文之習大盛,故禮官討論,每欲其多,廟諱遂有五十字。"《百家姓》是宋代出現的啟蒙讀物,其實這五十個字遠比《百家姓》重要。否則,哪怕識字再多、學問再好,一旦做文章時用了這五十個字,甚至與之音近、形似的字,這一輩子就做不成官了。
 國諱的適用性太普遍,不少字都是常用字,給政事外交、社會生活都帶來許多麻煩,於是有些帝王便注意用冷僻少用的字給後代取名,甚而也有自己改名的。
家諱,就是父母祖先(有時還包括所有長輩)的名字,作為小輩,應在日常言行或行文用字時絕對迴避。國諱體現尊君,家諱則表示敬祖。林黛玉讀"敏"字時皆念作"密",就是避母親名諱。但是比這更稀奇古怪的事多著呢。比如南朝范曄,因父名"泰",便推辭太子詹事這一官職,因"太"與"泰"同音,犯了他家諱。劉溫叟因父名"岳",便終身不聽音樂,因"樂"、"岳"同音,犯其家諱,甚至也從不去三山五"岳"遊玩。唐代大詩人李賀,只因父名"晉肅",竟終身失去參加進士考試的機會,因"進士"之"進"與"晉"同音,也犯家諱。照這樣看來,詩禮之家最忌用與"飯"、"食"、"水"、"菜"等字同音或形似之字取名,否則後代連吃飯飲水都成問題了。
避家諱是家族親屬內部的事,但與之打交道的人,也得出於禮貌避諱,就像當時封建統治者在與其它政權(如兩宋時宋、遼、金、夏相互之間)交往時,得互相避他姓國諱-樣。
當然,家諱不像國諱那樣受到法律保護,有權勢者對於無權勢者的家諱,也可毫無顧忌。
在歷代古籍中,應避諱字的書寫方法有:
1、改字法,即對成諱之字不用,另擇它字代替。如二十四節氣之一的"驚蟄",先秦時叫"啟蟄",漢朝時為避漢景帝劉啟的名諱,乃改作("驚蟄",沿用迄今。
2、空字法,即對成諱之字空而不書,或作"某",或直寫"諱"宇。
3、缺筆法.即不寫所避之字的最後一筆,如林黛玉逢"敏"字必減筆畫一樣


   

閒話乳名
乳名,亦叫奶名、小名或小字,特指嬰兒初生時家長所取的非正式的名字。《宋史·選舉志三·宗學》載稱:"(鹹淳)九年,凡無官宗子應舉,初生則用乳名給據,既長則用訓名。"益知乳名相對"訓名"即正式之名而言,而在依禮法於新生兒滿三月後方行命名禮的人家,這個乳名很可能是才出生或出生不久就給取的,所以有"初生則用乳名給據"的說法。
明確見於史料記載的取乳名史,從秦漢時開始。如漢高後呂雉的乳名曰"娥(女句)",漢武帝的外祖母乳名曰"臧兒"。在此之前,《左傳》上也出現有"黑背"、"衛孺"、"乞"這類醜名,從後人取乳名的一些特徵來揣度,這些都有可能是人世後沿用不改的乳名,但缺乏明文記載,也不便遽下定論。
乳名的取用格式,最常見的大致有以下4種:
以排行為名:如南朝齊武陵王蕭曄,是齊高帝蕭道成的第五個兒子,乳名叫"阿五";梁元帝蕭繹排行第七,乳名叫"七符"。它如小二、老三、四龍、五郎、九妹、麼弟等,盡屬這一類。
在特定的字前加一個通行字而成乳名。如三國兩晉南北朝間,綴有"阿"字的乳名極多,曹操曰"阿瞞",劉禪曰"阿斗",王曰"阿童",王臨之曰"阿林",王蘊曰"阿興",王恬曰"阿螭",劉敬宣曰"阿壽",等等。
在特定的宇後加一個通行宇成乳名。仍以三國兩晉南北朝為例,以連帶"奴"與"兒"字的乳名為多。如臧霸曰"寇奴",吳敦曰"黯奴",石崇曰"齊奴",冉閔曰"棘奴",陳叔寶曰"黃奴"。
疊字成乳名,如小小、盼盼、奴奴、鶯鶯等。
乳名的擬制緣由,不像本名那樣複雜,但也有若干規律可尋。有些如申蠕所?quot;信"法,突出上天徵兆,像蕭賾的"龍兒",據《南齊書·武帝本紀》稱:"生於建康青溪宅,其夜陳孝後、劉昭後同夢龍據屋上,故字上焉。"不過這很可能是她們為及早確立這小孩子的皇位繼承人身份而編造的故事。有些直露地標示著長輩的鍾愛,如漢武帝陳皇后的乳名喚"阿嬌",桓玄的乳名喚"靈寶'。還有些乳名,記載著小兒襁褓中的經歷,如謝靈運出生旬日,便被送到杜冶家哺養,至15歲方歸本籍,故乳名"客兒"。
絕大多數的乳名都具有越鄙俗越好的特點,上起天潢貴冑、王孫公子,下至引車賣漿、販夫走卒,莫不如此,由此構成中國姓名文化中乳名類的一個共同特色。究其原因,主要在於長輩對小兒鍾愛憐惜之至,惟恐不得順利健康地成長,遂有意標示卑賤,用逆反方式掩飾親暱熱忱的感隋。這種現象,迄今仍保留在許多長輩對後代的通稱中,?quot;小鬼頭"、"小臭人"、"醜八怪"、"小棺材"、"小妖怪"等等。而當標示卑賤之義落實到一個個具體的乳名制取時,便呈現出許多聞之有趣的現象來。
一是人用畜名。如司馬相如乳名白"犬子",袁寵乳名曰"虎",桓嗣乳名曰"豹",王愉乳名曰"駒"。
二是男人女名。這就是男尊女卑的封建觀念在作祟,視女性與牲畜同為賤物,於是偏給爺們取個娘們名兒。
三是女人男名。還是重男輕女的意識體現:生了姑娘,還指望生小子,便在姑娘的小名上作文章,即如近?quot;招弟"、"引弟"、"領弟"、"來弟"等男性化乳名,偏多用於閨女。
乳名之思義,是吃奶時用的稱呼,故一般都不隨擔當者人世,而只在父母尊長或兄姐及總角之交的口中保留,表示親暱如舊。
宋元以後,禮網愈密,晚輩亂呼尊長乳名當然是大逆不道的事,乳名的隱諱性益加增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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