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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狼性侵6歲女 重判7年6月

發佈: 2011-8-27 02:41 |   來源: sina.com  |  查看: 36次

去年發生在高雄市甲仙圖書館,6歲女童遭到性侵,高雄地方法院,以女童沒有反抗的理由,對這名性侵惡狼,輕判3年2個月,引發社會譁然,情緒激憤的網友發起連署抗爭引發白玫瑰運動,經過一年的上訴,高雄分院以加重強制性交罪,重判7年6個月。

6歲女童在甲仙圖書館樓梯間,遭到林姓嫌犯性侵,沒想到高雄地方法院,以女童沒有反抗的理由,用「未滿14歲男女性交罪」,輕判惡狼3年2個月,因此引發15萬名網友怒吼、不滿,更讓女童的家屬很無奈。

經過一年的上訴,高雄分院以「加重強制性交罪」,重判7年6個月,改判的關鍵就在於,女童沒有反抗的理由,經過醫學鑑定,並不成立,判決一出爐,甲仙地區的居民,也覺得合理多了,只是判決結果怎麼會差這麼多?高雄分院也做了回應。

只是就算女童一路沉默,讓當時審理法官不易判決,這樣的說法,實在難信服,因為才6歲的小孩,她究竟懂什麼?法官是不是以大人的角度來看小孩遭受性侵事件?或是頭腦僵化脫離現實,只會拘泥法條,成了外界批判的恐龍法官,都還有相當檢討的空間。(民視新聞南部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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