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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殺外遇妻子 求法官換罪名稱不想讓兒子知道

發佈: 2011-8-04 16:01 |   來源: sina.com  |  查看: 27次

  2011年4月,杭州,春暖花開。

  13日中午1點左右,一個青年男子的咆哮聲從江幹區筧橋鎮城鄉結合部一出租房傳出,“我殺人了,我殺人了”,夾著癲狂和大笑,他邊說邊往屋外走。

  邊上的人們開始並沒有反應過來,還以為這個小伙子是在開玩笑。這時突然冒出一個老婦,不停地打著這個小伙子,打了幾下後暈了過去,男子嘴裡喊了幾聲“媽,媽”……大家漸漸反應過來,真的出事了。

  警笛呼嘯,110民警迅速趕來。這個男子剛剛親手結束了年輕妻子的生命……

  小夫妻是“親上親”,同居當年生下一個兒子

  小伙子叫鄭小衛,1981年出生,江西人,個子不高,很精幹,老婆名叫小女,1990年出生,長得很漂亮,小夫妻屬於“親上親”:他們倆的媽媽是親姐妹,也就是說小女不僅是鄭小衛的老婆,也是他的表妹。

  2007年,小女18歲的時候,媽媽開始為她找起了婆家,並看中了自己姐姐的兒子小衛。

  “我嫂子當然是向著自家人,一定說自己這個外甥肯定好的、不會錯的,我們也沒什麼話好說。”對於這樁婚事,小女的叔叔其實是不滿意的,但是畢竟不是自己的親生女兒,他也不好說。據說,當時小衛的爸爸也不同意這門“親上親”。

  不過在小女媽媽的撮合下,這對相差近10歲的表親還是同居了,他們沒有辦結婚証,也沒有辦過喜酒。當年,他們生下了一個兒子。

  雙雙來杭打工,感情起了微妙變化

  婚後他們的感情很好,最多偶爾吵吵嘴。孩子大了點後,他們小夫妻倆一起來到杭州打工,關係開始微妙了起來。

  “小姑娘原來在農村,什麼都不懂,又是父母安排的婚姻。來到城里,見了世面了,又長得好看,當然……”小女的叔叔這麼分析這種“微妙”的原因 。

  2010年9月,鄭小衛和朋友一起去江蘇做點小生意。10月底,小衛的妹妹打電話來說,嫂子這段時間不對勁,經常在外面玩得很晚才回家,甚至還在外面過夜。

  鄭小衛不放心,結掉手上的生意趕了回來。

  回來那天正好是聖誕節,按常理,老公回來老婆應該很高興,但那天小女不在家。小衛打電話給她,她說要跟別人過聖誕節。

  “我說如果她不回來我就死給她看,這樣她才回來了。”“她說要跟我分開三年,說要自由三年。我說分開三天都不行……我覺得她和以前不一樣,每天上網時間很長,在網上聊天內容也不讓我看,有一次她在網上聊天,發現她和一個男的視頻……”

 出事後,鄭小衛在派出所告訴警方,那時,所有的親戚都勸小女好好過日子,可是小女就是不回頭,堅持要跟那個男人過,為此,雙方父母都去找過那個男人,還從那裡帶走了不肯回家的小女。

  “我、兒子、那個男人之間,她要選那個男人”

  今年4月13日上午,鄭小衛跑到了丈母娘的出租房,老婆小女那天住在那裡,鄭小衛支開了丈人和兒子,想和老婆好好再談談。

  “那天,她坐在床上,我問了很多,願不願意跟我一起過了?如果要走是不是也應該給家裡人一個交代?是不是該給兒子一個交代?是不是我們那麼多年的感情還不如他們幾個月的感情?可是,她一聲不吭。”

  昨天,鄭小衛在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時這麼回憶著,說到這裡,他好幾次哭了起來,一個大男人泣不成聲。

  “我問她是不是願意為了那個男的做任何事情。她說是的。我又問她是不是願意為了那個男的去死。她說是的。她說無論如何都要跟那個男的走。我一連問了她一二十遍,她始終說要跟那個男的走。”

  “我頭皮開始發麻,問她,我、兒子、那個男人三者你選擇誰,她還是選擇了那個男人。我真的受不了了,真的,嗚嗚嗚……”

  鄭小衛說到這裡,又哭了起來。那時,他終於下了狠心,把老婆掐倒在了床上……

  法庭上,鄭小衛痛哭著請求法官:“能不能給我換個罪名,不要故意殺人罪,刑罰(量刑)多少隨便,為了可憐的孩子,我不想給孩子成長帶來壓力……別讓孩子知道是我殺了他的媽媽……嗚嗚嗚……”

  至於被他殺死的老婆,他哭著說:我依然愛著她,我很簡單,只想要一個家,老婆,孩子。

  昨天法庭上,小女的爸媽也上庭要求鄭小衛民事賠償24萬多元。小女的媽媽說,“鄭小衛,你必須給我一個說法,徐家三兄弟就這麼一個女兒一個兒子,現在被你殺掉一個……”

  鄭小衛認罪,也願意賠償,可是他只有7000元,存著給兒子買奶粉的。

  昨天,法庭沒有當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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