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女濫交染菜花 丟了子宮頸
發佈: 2008-7-06 01:54 | 來源: 聯合新聞 | 查看: 29次
一名17歲少女與蔡姓男網友發生關係後,發現自己罹患菜花導致子宮頸細胞病變,開刀切除子宮頸後控告蔡姓男子涉嫌傷害,檢方調查發現蔡沒有罹患菜花的證據,因此做出不起訴處分。
據查,兩人是在網路聊天室認識,少女指控蔡明知自己罹患菜花,卻仍然從去年6月起與她發生性關係,害她連子宮頸都切除,但是蔡姓男子喊冤說,少女曾表示從國中開始就不是處女,還說少女交往複雜,堅稱菜花並非他傳染的。
雖然蔡曾說過去年9月曾去就醫,醫生說他是尿道感染,但檢方調閱相關就醫紀錄,未發現蔡有染菜花的紀錄,在沒有積極證據下,對蔡做出不起訴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