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軟體7日內退費否 谷歌仍未答

發佈: 2011-7-14 15:26 |   來源: sina.com  |  查看: 26次

(中央社記者許雅筑台北14日電)北市府今天表示,美商蘋果電腦已應市府要求,將App Store網站修改後的服務條款上線,保障消費者購買手機應用軟體(APP)後,可在7日內無條件退費,但Google仍未正面回應。

台北市政府法規會主任委員葉慶元表示,蘋果依照台灣消費者保護法,修改App Store定型化契約,新增7日內退費條款。他表示,蘋果原本的退費條款雖有申訴、退費管道,但APP是否有瑕疵由蘋果認定,消費者能否退費取決於蘋果的善意,不符法律規範。

葉慶元表示,之前手機軟體「超級手機號碼追蹤器」一度成為蘋果付費軟體榜首,但在台灣及香港完全不能使用,但蘋果一開始不承認軟體有瑕疵,也不願意退費;直到市府發函要求改正,蘋果才將軟體下架,並發函消費者退費。由此可見,蘋果原來的申訴及退費管道對消費者的保護不夠周全。

另外,市府要求Google今天前回覆市府是否重回台灣付費手機應用軟體市場,並修正服務條款,提供消費者7日鑑賞期;北市府已去函Google美國總公司,也與其台灣律師聯繫。葉慶元表示,截至中午仍未收到回覆,期待今天能得到正面、善意的回應。

台北市政府主任消保官陳碧珠表示,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民國92年函釋,透過網際網路販售數位化商品必須遵守7日鑑賞期的規定,法律規範明確,Google不應藉口規範不清,拒絕遵循台灣法律。100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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