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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幸媛:第4次江陳會有勞江丙坤擔協商重責

發佈: 2009-4-30 02:36 |   來源: sina.com  |  查看: 69次

(中央社記者謝佳珍台北29日電)結束第三次江陳會談,海基會董事長江丙坤今天赴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報告會談成果,陸委會主委賴幸媛肯定此行成果豐碩,表示第四次江陳會談還要有勞江丙坤擔負協商重責大任。

  第三次江陳(海基會董事長江丙坤與海協會會長陳雲林)會談結束,海基會協商代表團中午搭機離開上海,下午返回台北後,代表團全員到陸委會,簡報江陳會談成果。

  賴幸媛致詞時表示,在江丙坤領導下,海基會代表團完成政府授權的協商任務,簽署3項協議,發表陸資來台共同聲明,成果豐碩,她要對代表團的辛勞表達感謝與肯定。

  她說,去年至今,三次江陳會談簽署9項協議,成果有目共睹,過去做不到的,現在政府做到了,在主權維護上,完全沒有損傷反而更加強化;政府對兩岸協商的立場,完全以台灣為主,對人民有利為原則,循序漸進推動。

  賴幸媛表示,第四次江陳會談將在台灣舉行,兩會將就相關議題協商,到時候還要「有勞江丙坤來領導海基會協商代表團,擔負協商重責大任」。   江丙坤說,這次會談進一步確立兩會制度性協商,透過制度安排累積互信,透過互信,在協商過程中解決問題。

  他表示,這次把平日包機變成定期航班,航班與航點都增加,可解決一位難求問題,提供兩岸人民更便捷的交通服務,可以預見的是兩岸定期航班會不斷擴增。

  江丙坤也說,簽署兩岸金融合作協議以及發表陸資來台聲明,兩岸金融交流應該可逐漸邁向全面合作正常化階段,且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對防止兩岸跨境犯罪有具體意義。

  他表示,這次除定期航班議題外,其他3項都是開創性議題,第四次、第五次以及未來的會談,都可以根據既有的協議擴大內容,或延伸其他議題。例如陸資來台方面,大陸在台相關投資需要保障,順理成章就必須討論投資保障協議、避免雙重課稅等問題。

  第三次江陳會談26日在南京簽署包機補充、金融合作、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3項協議,並發表陸資來台共同聲明。98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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