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災後2週 滿州鄉民無水可用

發佈: 2011-9-15 21:41 |   來源: sina.com  |  查看: 42次

(中央社記者黃慧敏台北15日電)南瑪都颱風造成屏東縣滿州鄉飲水管路毀損,到現在無水可用。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今天表示,經過查證發現,滿州鄉公所並未依災害防救法規定移緩濟急搶修,導致居民無水可用。

原民會表示,依災害防救法第43條規定,各級政府編列的災害防救經費,如果有不敷支應災害發生時的應變措施及災後復原重建所需,應視需要情形調整當年度收支移緩濟急支應。

原民會說,滿州鄉公所可依鄉民實際需要,依災害防救法規定先行調整支應相關經費,但鄉公所未採事前作業,嚴重影響搶修搶險黃金時效;而屏東縣政府對於當地災損情形並未回報,以致累積民怨。

經過今天溝通之後,原民會表示,滿州鄉才明白規定,同意先行墊支,再循行政程序提報復建經費。

原民會表示,根據以往處理類似案例,鄉公所為了爭取時效,都會先以本身預算先行發包,另一方面同時報縣政府核轉原民會申請補助。原民會說,對於補助額度一向尊重縣政府意見,很少看到地方政府因為沒有補助就束手無策的情形。

尤其,滿州鄉公所僅憑1紙傳真就要中央撥款搶修搶險經費概算,既沒職章也沒領據,原民會如何撥款?

由於本案起因於滿州鄉公所不熟悉災害防救體系運作機制,而且屏東縣政府又未即時彙報災情,造成災後2週居民仍無水可用。原民會表示,站在族人最大福祉利益考量,仍主動協助地方政府解決問題。100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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